A. 父母買房 能否子女還貸
父母買房可以子女還貸。子女可以和父母聯名購買,父母出首付,孩子還貸款。有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即可向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14年部分城市對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廈門公積金貸款演算法有變[1],額度最高80萬最低20萬,並出台房產實名登記、公積金貸款按月劃付等新規。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財政部及央行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收費項目。
B. 我爸媽出錢買的房子,一直也是我還貸款,離婚後如何分
主要不是看是誰出的錢,是看房產證名字是誰的,兩人的名字就是兩人共有,你的名字就婚後還貸部分給對方補償
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C. 爸媽按揭貸款買的房子(還房貸中)現在想轉到我的名下可以嘛
按揭房因為存在抵押權,不能過戶。過戶必須還清貸款或經銀行同意。
D. 父母婚前購買的房子一起還的貸款,然後離婚我母親凈身出戶,請問這個房子還有我的份嗎
如果債務屬於個人,則在財產分割完畢後,由丈夫一邊的財產來償還,妻子無需償還。
雖然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間,但是,並不是所有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丈夫在用於經營或者自己的方面所借款項,妻子不知道的,可以視為個人債務,妻子沒有義務償還。
不過,如果是通過離婚轉移財產,達到無法清償使債務消亡的,屬於惡意轉移財產,法院是會強制判定財產轉移無效,重新分割,但是也只是丈夫一方的財產負擔償還義務。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離婚後,以雙方共同的財產總數償還,原則上是一人一半。
E. 我想為父母買房,我來貸款還,可以嗎
你可以以爸媽的名義貸款,然後你來還這個款
F. 父母買的房子 我的公積金可以還貸嗎
可以,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的辦理手續很簡單,你只要帶好材料到貸款銀行,簽訂《使用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書》後,銀行就會按照你的委託要求,定期從你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自動扣款,用於歸還你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商業性住房貸款,由於這種還款方式只需一次委託,即長期有效,而且是直接從住房公積金帳戶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一次性還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
另一種是逐月還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當月貸款本息。
前一種相當於每年辦理一次提前還貸,節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後的月還款額,後一種減少借款人的月現金支出,減輕現金流的財務壓力。
兩種方式沒有優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況加以選擇。但不管哪種方式,都是盡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積金,讓其持續地提高你的還貸能力,方便你的財務安排和還款計劃,這實際上也是一種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費水平的體現。
G.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H. 父母付首付買房,我還貸款。房證寫我的名字,父母去世後,這套房子屬於我嗎其他子女有權利分割嗎
如果要有你父母付首付的證據,即發票或收據的,你父母和你對房子的所有權是按比例分配的,父母所佔的是首付占的比例,你的兄弟姐妹對於這部分財產是擁有繼承權的。
I. 父母買了新房,我妹作為貸款人,還款是我父母,房本可以寫我父母的名字嗎妹夫多貸款,可能出現的連帶責任
不可以,現在已經是誰貸款,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誰就是房主,你現在不應該想的的是會不會承擔連帶責任,而是這套房子現在從本質上跟你們無關了,懂嗎?也就是說現在你妹夫馬上就抵押出去,資金還不上了被銀行或債主收了,從法理上來說跟你們沒任何關系!
所以你要擔心的不是你妹夫是否把房子抵押用作資金周轉,而是如果你妹夫和你妹妹不承認這套房子是你們的,那不好意思,你們就要舉證房子是你們出錢買的,這就比較麻煩了,就算你有現金流水的轉賬記錄,你妹妹可以說這是借款,你拿什麼證明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