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買房需要抵押嗎
第一:貸款有消費抵押貸款,但你買房子本身就是抵押消費貸款,銀行放款之前,會把你房子的一本證件拿走,名曰「它項權利證明」;
第二:貸款好不好申請就看你個人資質問題了,信用卡沒有逾期,之前有過貸款?有過逾期?工資?每年的流水?
第三:申請貸款可以直接去銀行,也可以找中介公司幫忙辦理!
2. 購房貸款跟房子抵押貸款的區別。
怎麼算你都虧。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你辦理。不存在說什麼信用卡有幾次逾期就要上調利率什麼的。有什麼問題你再私我
3. 房產證抵押貸款買房屬於房貸嗎
各個地方首套購房貸款都會有優惠。二套房不會有。
只要你以購房名義向銀行貸款,在你沒有還完貸款前,無論怎樣銀行都不會給你首套的下浮利率
沖分中,如有幫助,望採納~
二次貸款更不行了,別想了
4. 買房子,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一、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二、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還,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設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債權人在債務中不履行債務時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這一優先受償權是以設置抵押的實物形態變成值來實現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實物形態為抵押主體,以不轉移所有權和使用權為方式作為債務擔保的一種法律保障行為。
5. 貸款買房房產證要抵押給銀行嗎
貸款買房,房產證是屬於自己。但是在沒有還清貸款前,肯定是需要抵押銀行的。因為自己在銀行貸款,肯定是需要東西來作為抵押,一個人買房子貸款,那麼更有力的抵押物品就是房產證。當自己的貸款全部還清之後,那麼銀行就會把房產證歸還到買主的手裡。一、買房時,會有購買合同
買房時,會有購買合同。在購買合同上也會標注,是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購買的房子。如果是一次性付清,那麼在購買合同書上就會標注,屬於一次性付清購買的房子。所以,購買合同,就能夠讓所有人知道,通過怎麼樣的支付方式來購買。
房產證作為抵押,那是因為借款人是借了銀行的錢。在貸款前,肯定是需要問清這條條例。很多人買房後,如果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無法接受房產證抵押銀行,那麼最好的方式就是需要一次性結清所有的購房款,只有這樣,房產證才能被自己持有。
6. 買房子貸款的時候 是不是都要把房子抵押在
為什麼要付首期呢?
比如說你的房子總價
50萬
付30%的首期
15萬
在銀行貸款35萬
你從自己口袋裡拿自己的錢15萬給了開發商
銀行貸款給你的35萬也給了開發商
等開發商收到50了
就可以辦房產證了
但是你卻拿不到房產證
因為銀行貸給你的35萬
得用你50萬的房子做抵押
如果你不還貸款
銀行可以向法院申請把你的房子賣了來還貸款
我想
50萬的房子
怎麼也得賣35
不費勁吧
7. 買房子,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呀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8. 買房貸款是否需要抵押房產證
買房做貸款必須要做抵押房產證,房管局會出一本他項權證,銀行收走。房產證歸還給業主。解押的時候需要他項權證才能解押!抵押的房子不能過戶!
9. 買房子需要做房產抵押嗎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
4、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並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9)買房貸款是低壓房子嗎擴展閱讀:
1、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2、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為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