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災人禍房子沒了,還要繼續還銀行貸款嗎
銀行已借款給你了,你就要還,房產子沒了跟銀行沒有關系的。
② 買二手房時交了個人抵押房屋貸款,如果房子因火災等原因損毀,房貸又按時還完了
賣二手房時交了個人抵押房屋貸款,如果房子因火災等原因毀損,房貸又按時還完了的話,那麼房子的損失可以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你可以跟他們的工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
③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還需要還房貸嗎
在貸款買房的過程中,購房者一般要簽訂三個合同,分別是房屋買賣合同、貸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前一個主體是購房者和開發商,後兩個合同主體是購房者和銀行,銀行為購房者提供貸款,房屋交付,購房者擁有房屋產權,同樣的,權利的背後就是義務,你借錢買下房子,是行為主體,所以自然應該承擔房屋損毀的風險。房屋被地震震塌,抵押物滅失,但權利和義務的主體還沒改變,貸款者還是需要繼續履行合同中規定的還貸義務。
哪幾種情況下銀行才不會讓你還房貸?
第一,你完全喪失償還房貸的能力,身故或者因為殘疾失去勞動能力,沒有直系親屬或者配偶,當然現在銀行放貸審核條件嚴苛,這一類人估計也拿不到銀行貸款,所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第二個就是國家出台相關政策,對這種情況作出特別說明,承擔公民因這類風險所造成的損失,或者對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實行財政補貼。
和房屋貸款相比,房屋保險受不可抗力的影響更小,地震中損毀的房子,保險公司可以免於賠償,差距明顯。房屋倒塌還要還貸款,這對房主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這樣就更加突顯相關福利政策的重要性。
④ 在供房產發生火災房貸怎麼辦
房貸你還是需要還的啊,你房子火災你可以找到起火原因要求賠償啊
⑤ 如果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了,欠銀行的貸款還要還嗎
1、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還活著,那麼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還清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原因可用購房過程中借款人與開發商、借款銀行三者的關系中得到解釋:借款人通過向銀行借款的方式將房款全額支付給開發商,從而獲得房屋所有權,此時開發商與借款人已不存在任何關系,只剩下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的借貸關系,而房產在這層關系中只是一個補充物,即作為保證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並不能以房屋倒了為理由停止向存在借貸關系的借款銀行支付月供,這個道理就如同您向朋友借錢買了部手機,但在還未還清借款時手機就被偷了,但是您還是需要還朋友買手機的錢是一樣的。
2、如果在地震中,人死了房產還在,則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的遺產清償其生前債務,即房貸由該人遺產支付,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因為「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沒有依據,因此超出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繼承人即使不償還也不犯法。
3、與情況二相似,當借款人通過向借款銀行借款購得房產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權已經屬於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擔房屋損毀的損失,同時法律有規定借款人的其他遺產,必須優先償還房貸。
⑥ 如果發生戰爭,樓被敵人炸了,房貸還需要還嗎
如果正處於還月供的房子因為不可抗拒的風險,比如說,在戰爭中倒塌或者毀掉了,購房者是否還需要繼續還月供?這確實是一個大問題,也值得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總之,像發生房子沒了卻還要繼續還月供的情況,尤其是對於戰爭後失去房子的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但我覺得這種假設,至少目前為止從沒有發生過,也永遠不希望發生。如果真有不幸的那一天,那隻能祈求所有人及財產都平安、安全!
⑦ 如果地震或者火災等毀了按揭的房子貸款還需要還嗎
買房按揭這是許多年輕人的選擇,畢竟並非人人都是富二代,按揭給我們的生活減輕了壓力但是如果地震或者火災等突發事件毀掉了房子,那麼房子貸款還需要還嗎?
貸款是一種信任約定,也不存在遭遇了天災就不需要還貸款的事情,一旦你貸款買了房子,你就一定要把他還清為止。因此不需要多想了,貸款是不得不還的,在天災面前,貸款依然是現實擺在你的眼前,你不得不去面對,也一定要去面對他們。
⑧ 如果購買的樓房還在還貸款中, 那一天突然失火,沒有房子了,怎麼辦有什麼政策可以減少損失嗎
那看你的鄰居有沒有什麼補貼政策,他們什麼待遇可能就跟你的差不多,要不就經公家法律去咨詢,看他們跟你一個什麼答案,就是差不多的結果
⑨ 貸款買房,還沒住進入,房子就失火了,還要還房貸嗎
這個需要問律師
⑩ 房子沒了還要還貸款嗎棄房斷供會怎樣
還記得天津爆炸事件嗎?濱海新區很多業主房屋都因此被毀壞,這種情況下,如果購房者不打算要這套房子了,是不是就不用還貸款了?如果開發商倒閉沒交房,購房者還要償還貸款嗎?如果沒有發生什麼事情,購房者棄房斷供會有什麼影響? 經過調查,93%的網友認為「房子都沒了,還要還什麼房貸啊」,但事實跟大家想像的不一樣。
房子沒了,按揭貸款還要還嗎?
開發商破產倒閉,交不了房,或者發生什麼特殊情況導致房子沒有了,購房者可以斷月供嗎?答案是否定的。只要購房者欠銀行的錢,就得還。不論是你還是你以後房產的繼承人都要將還貸的義務進行到底。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就算是房子沒了,借款人還是有義務償還貸款本息的。不論是房子倒了還是開發商跑了,只要你申請了按揭貸款,你就和銀行之間有了關系,房子僅僅是你的抵押物,主要問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債務問題。房子沒了、開發商跑了不會對按揭貸款合同的執行有影響,借貸人還是要繼續還貸的。
棄房斷供,購房者會怎樣?
除了房倒、開發商逃跑的情況,如果購房者真的還不起房貸,是否可以暫停月供或者直接棄房斷供?購房指南想告訴你,棄房斷供風險太大。
風險一:從法律角度講,如果購房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斷供,銀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按揭合同。但問題是,解除按揭合同之後,業主(購房者)需要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還要承擔訴訟費,購房者虧得就不是一星半點兒了。
風險二:如果購房者不能或者沒錢償還各種費用,銀行可以向法院申請拍賣你的房產或者其他東西,此時,拍賣過程中的執行費、評估費和拍賣費等一系列相關費用還是要由購房者自己承擔。
風險三:如果趕上房屋貶值,拍賣房產所得款項不夠清償所有的費用,購房者還要將未還清的款項補齊;如果購房者沒有足夠資金,銀行可以向法院提出對購房者的其他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房子沒了也可能如此執行)。
風險四:斷供嚴重影響借貸人的個人信用,對借貸人未來生活及商業活動將產生許多障礙,以後再辦理貸款甚至信用卡,都將不被批准。
發生天災人禍等特殊情況的時候咋辦?
遇到這類情況,銀行可以對貸款進行靈活調整。借貸人如果因不可控因素變得沒有能力還款,銀行可以和購房者簽訂新的書面合同協議,作為原先房貸的補充合同。
例如:汶川地震的時候,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下發,通知要求各銀行、金融機構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
購房者應該知道:無正當緣由的「棄房斷供」是不可行的。就算房子沒了,開發商跑了,購房者也還是要繼續還貸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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