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揭還款期間,房屋所有權歸誰是按揭人還是銀行理由根據
按揭還款期間,房屋所有權歸銀行所有,但使用權歸按揭人手裡,按揭人在貸款偉還清之前只可以居住或出租,不能抵押或者轉讓。按揭的房子的房產證是不放在銀行的,是在按揭人手裡。 但貸款之後,土地局會給銀行開具《他項權利證》由銀行保存,並給你的《產權證》做抵押登記,《產權證》就可以被按揭人拿走。 《他項權利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有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拓展資料:
1、房屋所有權是一種絕對權,即權利人不需要他人積極行為的協助就可以直接實現自己的權力。 此外,房屋所有權可以設立抵押權,但不能設立質權,因為根據物權法定原則,能設定權利質權的只有票據等有價證券,股票,股份和知識產權與一般債權這三種權利。①、房屋所有權的客體是具有一定結構、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單指組成房屋的材料。 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毀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為房屋所有權的客體。②、房屋所有權與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權的分離。 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更,土地的使用權也隨之發生變更,反之亦然。③、國家所有的房屋廣泛實行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國家享有所有權、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享有使用權。④、房屋所有權可以轉讓,但受到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制約。
2、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房屋的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同時並存,同等地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
3、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
㈡ 按揭貸款過程中,房屋所有權歸誰所有
房屋按揭貸款的概念
我國大陸地區的房屋按揭貸款,是指在購房者已經根據購房合同向房地產開發商先支付首期付款的情況下,剩餘購房款由銀行以按揭貸款形式發放並直接給予開發商,同時借款人將所購房產的權益或所有權抵押給銀行,以擔保其按月向銀行還本付息的一種抵押貸款。在實務中又被稱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等。
「按揭」一詞是英美法中的mortgage在我國香港地區的粵音譯法。 英美法、香港法按揭的實質是通過對按揭物所有權的轉移來保障債權的實現,同時賦予按揭人以贖回權,其法律構成具備這樣的特點:特定財產所有權轉移而佔有不轉移,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確定地取得所有權,債務人則享有通過履行債務而回贖擔保物的權利。
我國大陸地區的按揭概念與上述不相同。在按揭期間,銀行作為受揭人並不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所有權仍歸按揭人所有,按揭房屋所有權也不會因按揭人不清償債務而當然轉移於銀行手中。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由銀行將按揭財產變價並優先受償或由開發商按之前的約定將該房屋回購,並以回購款償付銀行本息。
(二)我國房屋按揭貸款業務的法律剖析
按揭自90年代初由香港地區傳入我國大陸地區以來,我國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稱謂就開始逐漸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所取代。目前我國大陸地區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始終沒有對按揭一詞做出界定,實踐中的按揭實際上是冠按揭之名,行抵押之實,因此我國大陸地區的按揭貸款...
業務具有特殊的法律內涵,其主要表現如下:
1、從法律法規規定上來看,我國的按揭實質就是抵押。對於現房按揭,就是指現房抵押,直接適用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房地產抵押的有關規定。對於期房按揭,《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將其稱為「預購(預售)商品房抵押」。
2、從司法解釋上來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實際是指個人住房擔保貸款。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提出了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概念,從該司法解釋第23條、第24條、第25條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相互制約關繫上來推理,個人住房擔保貸款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具有相同涵義。
3、從法律主體上看,具有多個法律主體。房屋按揭貸款中,包括借款人(即購房者)、開發商和貸款銀行三個最基本的法律主體。
4、從法律關繫上看,具有多層法律關系。房屋按揭貸款包括三個基本法律關系,即開發商與借款人之間的房屋買賣法律關系、借款人與貸款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法律關系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之間的抵押合同法律關系。此外,還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關系:在預售階段開發商為保證借款人清償貸款而與貸款銀行之間產生的保證合同法律關系;借款人按貸款銀行指定的險種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而產生的保險關系;開發商在借款人不能按約定向貸款銀行償付本息時按原房價的一定比例回購房屋而產生的房屋回購關系。
㈢ 婚前買房貸款房子歸哪方
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㈣ 婚前買房貸款房子一般歸誰呢
婚前買房貸款的情況下,若認定為雙方婚前共同貸款購房用於婚後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款的,歸夫妻共同所有;若認定為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並辦理了房產證,那麼屬於一方個人的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㈤ 買房和房貸是自己還但是戶主不是自己那房子是歸誰
這種事你要有買房證明與還貸證明才行這樣的證據法院才會支持你,不過如果是婚後買還是要一人一半的。
㈥ 婚後按揭買房,貸款由女方還,假如離婚後房子該歸誰
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旦要離婚,夫妻各享有房產一半的產權。
㈦ 買房子誰貸款就歸誰所有嗎
不是,買房和貸款是兩件事情,分別簽的兩份合同。一般如果是新房的話,開發商會向我們提供代理律師來幫我們完成銀行貸款的步驟,我們給手續費就行了。
房子是誰的看買房合同上怎麼寫的,這些合同會在房管局登記的。
㈧ 婚前貸款的房子歸誰
婚前買房貸款共同還貸,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應增值的部份屬於共同財產。婚前雙方都出資了買房,如果登記在兩人名下,以及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人名下,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㈨ 買房貸款誰付錢房子是屬於誰的
需要根據是婚前購房還是婚後購房,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雙方還款額度等方面評定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貸申請需要提供的資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