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有幾套房產是如何認定
(一)、首套住房的認定
貸款申請人及配偶在公積金系統中無貸款信息記錄,且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登記信息系統無住房登記信息,或查詢的房屋信息與擬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為同一套住房的。
(二)、二套房的認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購買第二套住房認定:
1、貸款申請人首次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並與擬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貸款申請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即公積金系統有貸款記錄並已結清貸款,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經辦銀行通過查詢、面核等調查方式,確認貸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認定
職工家庭成員在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信息系統登記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積金系統的貸款記錄達2次及以上的,其貸款申請均不予受理。
湖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父母的名義買的房子,要看房子具體是在誰的名下,在購房時是不是由父母簽訂的購房合同。如果所有權是在父母名下的話,那他們自己名下目前就是只有一套房子,公積金貸款了一次。接下來再買房,就是第二套房子,還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付6成,利率上浮1.1倍。
住房公積金政策主要為了扶持中低收入職工,盡力改善這部分職工的住房需求。因此,非自住住房,如商業性質的公寓、商鋪、寫字樓、車庫、車位等都不得使用住房公積金。首付要求和利率水平的不同,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的不同之處。正是因為這些不同,大家對如何確定屬於第幾套房子才至關重要。
❷ 公積金貸款算第幾套房的問題
現在公積金規定,省外的公積金在沈陽用不了。如果是沈陽的公積金,有一次貸款記錄,首付4層。感謝您的咨詢,祝您生活愉快。
❸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兩套房子的嗎
公積金可以貸款購買二套房,但是有相應的規定,必須是首套房貸款已經結清,以下是詳細的政策條件。
為支持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的規定,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
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二、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三、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❹ 第一套房用商貸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算第幾套
貸款申請人及配偶在公積金系統中無貸款信息記錄,且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登記信息系統無住房登記信息,或查詢的房屋信息與擬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為同一套住房的。
❺ 公積金能貸幾套房
首先,買房子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也可以使用商業貸款,
其次,如果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話,通常只能使用一套房子,再購買只能使用商業貸款。
❻ 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幾次(可用來購買幾套房)
你好,前面公積金貸款如果沒有還完的話是不能再貸款買房的哈,就跟你借錢給某個人,但是他錢只還了你一部分,如果他再找你借錢你會借嘛?一樣的道理。你說的能不能買三套,現在成都五城區是限購的哈,一個家庭只能買兩套。
❼ 公積金貸款可以買幾套房子,有了解的嗎
如果你不是限購的范疇,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的,就是首付比例會高一些。
❽ 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幾套房子
公積金可以貸款兩套房子。用戶購買首套房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必須還清首套房的貸款,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首套房使用的是商貸,不管房貸有沒有還清,都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至於第三套房,暫不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_因此,用戶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兩套房子,只不過買第二套時,需要注意首套房的貸款情況。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