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可以二次抵押嗎
即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
(1)房子二次抵押貸款後還能交易嗎擴展閱讀
房屋二次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
2、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3、房屋是使用中國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中國銀行執管;
6、房屋所處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
貸款幣種:
二次抵押的貸款幣種根據貸款的具體用途來確定,原則上與原房屋抵押貸款的幣種一致。申請外幣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具有外匯還款來源。
貸款限額:
1、貸款額度=房屋價值*抵押率-原貸款的本金余額。
2、房屋價值以房屋的原購買價和二次抵押時的評估價相比較,取兩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貸款抵押率最高不超過70%;以商業用房抵押的二次貸款抵押率最高不超過50%。
貸款期限:
二次抵押貸款的期限根據貸款的具體用途來確定,用於個人消費類貸款最長不超過5年,用於個人經營類貸款最長不超過3年,並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第一次抵押貸款的到期日。
貸款利率:
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商業貸款利率。外幣貸款執行中國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外匯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按原合同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利率。
抵押權
《物權法》第l95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196條: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198條: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B. 房子二次貸款能過戶嗎
: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轉按揭」的實質就是已購房產的借款人主體的變更。也就是說,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購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時購買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發生「轉按揭」情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房產轉移由銀行進行處置所發生的貸款主體的變更;另一種則是由房產的轉讓發生了產權關系變化,使貸款主體也發生改變。這其中,變更借款人的簡稱「轉按」,延長原借款期限的稱為「加按」,變更抵押物稱為「換按」。目前,個人住房轉按貸款一般是發生在同一銀行之間,其中,中國工行北京市分行「轉按揭」操作具體程序為:首先是銀行將重新審核「按揭房」的合法性,並按照新買主的收入情況,重新審核新買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並確定新買主的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其次是銀行核實新的保證人資格或落實新的抵押物。第三,新買主經審核合格後,如果轉讓的房屋產權證還沒有,那麼新買主可與開發商簽訂新的購房合同;如果房屋產權證已經,那麼新舊買主可直接簽訂購房合同。第四,如果新買主用新購置的房產作抵押,則須重新為抵押物保險。第五,銀行與新買主就新的貸款金額和抵押物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記手續,發放貸款。同時,終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貸款,撤消原抵押登記手續。如果購房人還未還清購房貸款,並且還未房屋產權證前,那麼需要再轉讓時,該購房人需要與開發商之間簽署中止買賣合同的協議,由新的購房人與開發商簽署新的買賣合同,同時銀行對新的購房人資信進行審查後,由貸款銀行與新購房人簽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時中止您與貸款銀行之間的抵押借款合同。按揭貸款只是購房方式的一種,並不影響購房者所購買房屋產權證的,只是在取得產權證後,需要與貸款銀行他項權證,在他項權證完畢後由貸款銀行收取,該房屋產權證取得後由業主自己收取。購房者在「轉按揭」時,由於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已經在房管部門設定抵押,所以當發生二次轉讓時,首先需要徵得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後,銀行發放貸款與房屋產權過戶之間存在時間差,銀行在轉按揭的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另外,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時,該借款人在工商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時間應超過1年,且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能夠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抵押物必須為現房,並且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具有合法、完全的產權。此外,如果原貸款有連續兩次(含)以上違約記錄,那麼該借款人將不能再申請加按揭貸款。另外,借款人所能獲得的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額度加上原貸款余額之和,不能超過原住房購置金額或評估價值的70%,商用房不超過50%。
C. 房子抵押貸款,如果把貸款還完了,以後還會有什麼影響嗎,比如再次貸款,或者賣房
房子的貸款如果還清了的話,你就可以到銀行里邊辦理一個解押手續,然後你的房屋就可以正常的買賣了,這個是不會影響你以後的貸款或者買房的。
D. 房子可以做二次抵押貸款
房子可以做二次抵押貸款。由於現在大多數銀行有二次抵押貸款的業務,所以房子是可以做二次貸款的,不過在申請二次抵押貸款的時候,要滿足銀行二次貸款的條件,畢竟二次抵押貸款是存在很大的風險,所以在申請二次抵押貸款的時候最好先詢問銀行是否能申請二次抵押貸款,最好先申請首次抵押貸款的銀行,不行再找其他銀行。
拓展資料:
一、二次抵押貸款有哪些注意事項
1、原按揭還款未滿6個月,不用考慮二次抵押(多數銀行不接受或者可能額度不足)。
2、原按揭貸款占現房價比重超過五成,不用考慮二次抵押(多數銀行只能貸到5~6成)。
3、原按揭貸款小於100萬,可以考慮還清再抵押(一次抵押選擇多,可以先去申請銀行貸款確定額度與利息還款方式各方面都滿意後,再去結清之前貸款,如果錢不夠可以找一些「過橋」機構)。
4、銀行二次抵押貸款不滿足要求,又急需二壓貸款,可以考慮民間機構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機構一般給的額度比較高,一般為房產評估價值的5~7.5成;目前市場比較亂,機構貸款要求低不過利息高,選擇相對優惠利息的同時要確保安全性。
二、貸款機構二次抵押有哪些流程
1、評估:抵押人或者抵押權人需要由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出評估報告,看有多少可貸的額度;
2、抵押公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需要到公證機關面簽《抵押貸款合同》,並辦理公證;
3、將各種需要遞交的資料提交給房產交易中心審核;
4、房產交易中心受理抵押登記後,出具受理單,在5-7個工作日出具他項權證;
5、抵押權人看到他項權證後放款;
6、還款;
7、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前往房產交易中心解除抵押。
三、辦理房貸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1、需要准備貸款的申請書,你可以直接到銀行填寫,必須要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2、本人的身份證件,這里包括你的身份證,還有家中的戶口本,如果有護照或者有警官證等等都可以准備充分。
3、還需要准備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的需要准備結婚證,沒有結婚的還需要到民政部門去開具單身證明。
4、要准備個人收入的證明,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銀行要考慮你有沒有還款的能力,比如說你的工資流水賬單。如果是開公司的,需要提供納稅的證明。
5、還要提供購房合同以及首付款的證明。
6、如果這個房子是與其他人一起共有的,另外一個人也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等等。
E.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後賣房如何賣
只要把貸款還清就可以賣房,按照賣房手續進行就可以,但是沒有還清就賣不了。
F. 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出售嗎
法律分析:房屋產權人沒有經過銀行的同意,不得轉讓房屋,除非購買人願意替房屋產權人代為還清銀行的債務。因為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是不能變更產權的,買房的人拿不到產權證,所以只有償還完貸款後才能過戶。但是,也不全是沒有辦法,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未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但前提是必須已經取得國家認可的房屋權證,因為二手房交易是以房產證為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G. 房子已經抵押還能再抵押嗎房子二次抵押貸款怎麼做
可以辦理二次抵押,需要房屋二抵的條件具有升值貸款的價值。
需要借款人滿足申請條件,並出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需要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
2、戶口本、
3、婚姻證明、
4、收入證明、
5、銀行流水、
6、已婚提供夫妻雙方資料銀行的貸款合同、
7、半年的銀行流水、
8、居住證明、
9、水電氣發票、
10、貸款用途。
二次抵押登記流程:
1、經辦行已按審批要求作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辦妥房產抵押登記並取得房產他項權證;
2、擔保公司與抵押人、借款人、經辦行達成二次抵押登記意向後准備以下材料:
3、抵押人提供的出具給房屋登記機構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
4、擔保公司向經辦行出具的《關於後順位抵押權申請人已知曉銀行優先順位抵押權情況的函》
5、擔保公司向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關於後順位抵押權申請人已知曉優先順位抵押權情況的函》;
6、擔保公司向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其與抵押人簽訂的《抵押合同》;
7、擔保公司向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其與借款人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及《反擔保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