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有貸款離婚後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房子有貸款,離婚想要過戶應先提前還清貸款或者變更貸款人,此後再辦理過戶手續。2、通常情況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重點查看下列情況:(一)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況;(二)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築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況;(三)因不動產滅失導致的注銷登記,查看不動產滅失等情況。
2.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的,可以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無法一次性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貸款銀行,先把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和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的抵押合同。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3. 夫妻離婚後貸款的房子怎麼更名
如果判決書上寫明房子歸你
對方就要協助提供相關手續去房產部門辦理
建議帶著離婚證、判決書、房產證等去當地方便部門咨詢。
4. 離婚後房子按揭貸款如何更名
離婚後房子按揭貸款可通過如下方式予以更名:
1、提前還貸的方式,即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離婚後按揭房更名要帶的原材料有,離婚夫妻彼此的身份證件、戶籍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民證局蓋公章)、原銀行的貸款合同書、原銀行貸款賬戶余額銀行對賬單、房地產證、離婚夫妻彼此的文憑及其個人收入證明,離婚夫妻彼此的個人收入證明出具企業的運營團本蓋上公司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5. 夫妻離婚,按揭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對方
離婚後,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過戶的,可以有兩種辦法: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的。綜上,對於按揭有貸款的房子,在離婚時需要過戶的話是比較麻煩的,要麼提前還貸,要麼則需要跟銀行協商,否則只能待貸款還清後才能完成過戶。
6. 離婚後房子有貸款可以更名嗎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要怎麼更名
法律分析: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首先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其次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然後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再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並繳交登記費;最後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