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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對消費貸款的相關文件

發布時間:2022-04-09 01:36:57

⑴ 銀監會最新的貸款五級分類文件有哪些

1.基礎分類依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引》2007
2.幾種直接分類的貸款:
重組貸款:至少歸為次級
借新還舊就貸款:具有重組特徵的分為次級,不具備的分為關注,30天內的收回再貸應不優於收回前級次
違規貸款:至少歸為關注
借款人逃廢債:未逾期的至少歸為關注,逾期的至少歸為次級
非應計貸款:不能高於次級
進入訴訟程序的貸款:(1)進入法律訴訟程序的不得優於關注
(2)進行訴訟執行程序的,不優於次級(3)在裁定的還款期內未能清償的,不得優於可疑
政府融資平台貸款:按照具體文件分裂,比較多
小企業貸款:按矩陣法分類

⑵ 中行個人消費類貸款使用規定是什麼

中行個人消費類貸款使用規定:
您應提交用款材料,額度項下用款應在原經辦機構辦理,單筆用款需逐次提交用款申請,並提供如下材料,經核批後方可使用:
1、貸款用途證明材料:購買商品的發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針對提供貸款用途聲明的特殊情況,借款人須保證貸款用途的合法性,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個人貸款用途方面的相關規定,不得任意挪用。
2、根據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採用受託支付,借款人應提供有效的交易對手方賬戶信息等。對滿足自主支付條件的,需提交個人賬戶信息。
3、用款時間如與額度審批通過時間間隔六個月及以上的,需提交最新的收入證明佐證材料等。具體以經辦機構要求為准。
4、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因個別地區業務存在差異,詳細信息請您咨詢受理網點或者轉人工服務。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⑶ 銀監個人貸款管理辦法

銀監會就個人告貸辦理暫行方法(徵求意見稿)答問
近日,我國銀監會對《個人告貸辦理暫行方法》(以下簡稱《方法》)揭露徵求意見。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方法》有關內容答復了記者的提問。


問:《方法》出台的布景是什麼?
答:近年來,跟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開展和金融市場的日益活潑,個人告貸事務開展迅猛,僅2009年上半年就累計新增個人消費告貸6508億元,比去年(2008年)同期多增3917億元。但相對於數量日益添加、品種日益多樣的個人告貸現狀和趨勢,我國尚缺乏規范這類告貸的一致的辦理方法。商業銀行個人告貸經營辦理雖然取得了較為成熟的經驗,但彼此之間缺乏一致的規范,面臨較大的法令危險和名譽危險;一起,一些銀行業金融機構個貸事務違規操作現象,特別是「假按揭」、「頂冒名」以及告貸移用等時有產生,不只嚴峻危害到告貸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影響到資金進入實體經濟,影響到信貸對國民經濟平穩較快添加的持續支撐效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添加、促開展、調結構、惠民生」的方針要求,提振個人告貸的決心,進一步加大信貸對擴內需的支撐作用,確保信貸資金進入實體經濟,維護告貸人和告貸人合法權益,構建和諧信貸文明,我國銀監會在歸納學習和吸納國內外個貸事務先進辦理經驗的基礎上,擬定了本方法。
問:《方法》中對「個人告貸」是如何界說的?
答:《方法》從維護個人告貸合法權益的角度將個人告貸界說為「個人告貸是指告貸人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才能的自然人,按約好條件提供告貸資金並回收本息的經營行為」。《方法》包括了從告貸受理直至告貸回收的信貸活動全過程,涵蓋了告貸活動中告貸人、告貸人以及買賣目標、中介機構等首要當事人行為,從操作的完整性和系統性考慮進行准則組織。這是我國出台的第一部個人告貸辦理的法規,也是銀監會近兩年一攬子告貸事務監管法規的重要組成部分。
問:《方法》的施行是否會添加個人告貸請求的難度?是否會按捺商業銀行個人告貸事務的添加?
答:《方法》不針對詳細個貸事務品種的請求設置額外條件,而重在對告貸全過程的監測和辦理,沒有抬高個人取得告貸的門檻,因而不會對取得授信產生影響。在告貸用處方面,著重不得發放無指定用處的告貸,明確施行告貸人受託付出或告貸人自主付出的方法對告貸資金進行辦理和控制,實踐上,現在的房貸、車貸等個人大宗消費品告貸在實踐中現已依照此法付出。一起,《方法》充分考慮了我國個人融資買賣實踐情況,力求符合客觀實踐,在尊重方法共性規則的基礎上,詳細由各商業銀行依照相關方針要求,施行個性化辦理,擬定詳細的辦理細則和操作流程。因而,從這個意義上講,《方法》中的個人告貸詳細條件和門檻沒有新的變化,不只不會對商業銀行個貸事務的合理添加產生按捺作用,而且由於《方法》對個人告貸付出方法的組織愈加有利於個人告貸的安全運用,反而會添加告貸需求人運用告貸的決心,一定程度上還將對商業銀行個貸事務的開展起到促進和保障作用。
問:為什麼對個人告貸施行付出辦理?是否會影響銀行和告貸人的成本?
答:《方法》對個人告貸施行告貸人受託付出和告貸人自主付出方法,是貫徹「實貸實付」告貸理念的詳細表現,一方面能夠有用監控告貸按約好用處運用,防備告貸移用危險;另一方面是為了防止「頂冒名」等違規危害告貸人利益等情況的呈現,實在維護告貸人合法權益。在告貸的付出辦理上,原則上都施行受託付出,這在我國個人告貸中現已是比較遍及的慣例。一起考慮到個人告貸中告貸人買賣目標的復雜性,《方法》中明確對難以事先確定詳細買賣目標且額度不超越30萬元的或買賣目標不具備條件有用運用非現金結算方法的,經告貸人同意,可採納告貸人自主付出方法;對金融機構而言,雖然會添加事務操作的環節及人力成本,但由於告貸移用危險的削減,信貸質量將得到進步,歸納效益也將得到進步。
問:《方法》對個人告貸資金付出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一是明確要求告貸人應依照告貸合同約好,經過告貸人受託付出或告貸人自主付出的方法對告貸資金的付出進行辦理與控制。
二是對告貸人受託付出、告貸人自主付出兩種方法的前提條件進行了詳細規則。
三是明確要求告貸資金的運用需告貸人提出付出請求,所有個人告貸需依照合同約好告貸用處運用,告貸人有審查相關買賣資料及憑證的責任。
問:為什麼要求告貸人有必要堅持面談、面簽准則?
答:從國際上個人告貸事務慣例和我國銀行長時間事務實踐看,經過面談准則,能夠有用鑒別個人客戶身份,了解告貸的實在用處,查詢告貸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才能,然後有用防備個人告貸危險。因而,《方法》在進一步強化告貸查詢環節,提出了告貸查詢的詳細要求和方法方法,梳理了告貸查詢的有關內容和流程的基礎上,要點著重有必要建立並嚴格執行告貸面談准則,確保告貸的實在性,把握告貸人買賣實在、告貸用處實在、還款意願和還款才能實在,謹防虛假按揭事務的產生,從源頭上保證個人告貸的質量。《方法》規則,告貸人應要求告貸人當面簽定告貸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確保告貸人有用識別告貸人的實在身份,防備由開發商、經銷商或其他中介機構代為簽定相關文件可能引發的法令糾紛,在維護告貸人利益的一起到達防備信貸危險的意圖。
問:銀監會如何推動《方法》的貫徹落實?
答:一是規則了不適用的事務范圍。《方法》規則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農戶告貸、汽車金融公司發放個人告貸,可暫不執行本方法;信用卡透支不適用本方法。
二是給予了銀行業金融機構三個月的准備期。銀監會將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照《方法》的相關要求,擬定或修改各自的辦理細則和操作規程,做好施行准備工作。
三是親近跟蹤《方法》執行情況。《方法》施行後,銀監會將跟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方法》的執行情況,針對呈現的問題及時採納相應的監管措施,實在進步銀行業金融機構個貸辦理水平。

⑷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貸款使用規定

您應提交用款材料。額度項下用款應在原經辦機構辦理,單筆用款需逐次提交用款申請,並提供如下材料,經核批後方可使用:
1、貸款用途證明材料:購買商品的發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針對提供貸款用途聲明的特殊情況,須保證貸款用途的合法性,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個人貸款用途方面的相關規定,不得任意挪用。
2、根據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採用受託支付,應提供有效的交易對手方賬戶信息等。對滿足自主支付條件的,需提交個人賬戶信息。
3、用款時間如與額度審批通過時間間隔六個月及以上的,需提交最新的收入證明佐證材料等。具體以中行要求為准。
4、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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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求《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提示的通知》這個文件

⑹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⑺ 銀監會涉農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是什麼

銀監會涉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為《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和發展戰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切實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爭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各銀監局應對轄內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含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和總行營業部)實行按月監測、按季考核,並針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細化考核要求,確保全轄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

(7)銀監對消費貸款的相關文件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五條 繼續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在全年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且當年全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水平的前提下;

下一年度才能享受《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等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各銀監局要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風險資產權重、存貸比考核等方面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和正向激勵措施

⑻ 銀監會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第三章貸款程序
第七條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第八條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准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⑼ 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辦法

一般來說,白戶是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的,這種情況下只有找當地正規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這是我給你找的銀行貸款的一些相對知識,你瀏覽的看一下《小指陣》,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以貸款為例,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⑽ 為何央行要求各地嚴禁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

9月21日訊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中國央行會同銀監會近期要求各地監管部門,指導銀行規范個人消費貸款,防止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央行的要求重點針對一線和熱點房地產城市。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19日發布最新研究報告收集北京等16個典型地區數據顯示,今年3月以來,短期消費貸款同比走勢大幅攀升,明顯偏離穩中有升的零售額同比,預計新增異常短期消費貸款金額約3700億元,估計其中至少有3000億流向樓市,約佔新增短期消費貸款總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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