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是誰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就是誰的名字嗎
誰貸的款房產證上必須有誰的名字,但不是唯一的,也可以加上其他人的名字。
Ⅱ 房子誰還貸款寫誰名字
房子一般是先確定由誰貸款,然後再過戶寫誰的名字(一般針對現房,確定貸款審批通過了再辦證拿去給銀行抵押),或者期房的時候預審可以貸款了再備案,備案後拿去辦理預抵押然後銀行放款。也就是說,在你還貸款之前就已經確定房子寫誰的名字了,至於你房子定了名字,貸款下來後每個月到底是誰掏錢還貸款銀行並不管,房管部門也不理,只要你按時把錢打到還貸銀行卡就可以。不存在你幫別人還貸款,房子就改成你名字的說法,除非你們商量好了等還清貸款了房子寫你名字。
Ⅲ 現在買房子誰貸款,以後房產證上就必須寫貸款的那個人的名子嗎
貸款銀行是要審核 購房人和貸款人的貸款資格的,所以貸款人和房產證上的房主應當是一致才能通過貸款審核。
所以,只有購房人才可以申請貸款,以後下房產證時,也是要寫借款人的名字的。
Ⅳ 買房子貸款房產證必須寫貸款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根據購房合同來的,合同上寫誰的名字,房產證上就寫誰的名字。而房貸也是一樣,合同上寫誰的名字,就由誰來當然房貸主貸人。所以房產證上的名字和貸款的名字是一樣的,但是兩者並沒有直接聯系。現在我國按揭貸款購房的還款人主要有兩類:一.購房人本人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購房並貸款,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是購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貸款人的名字。二.購房人本人不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包括購房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購房人雖已成年,但是經濟收入等各項指標不符合銀行貸款的要求,這時候,可以有輔助還款人,購房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Ⅳ 是誰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就是誰的名字嗎
是的,房子的買賣就是根據房子的產權決定的,如果是有特殊的證明具有法律效應的才可以,不然房子是按照產權的歸屬權來算。
1、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
2、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3、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4、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5、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Ⅵ 房產證是不是誰貸款寫誰的名
還是要看情況的,比如說購房者是還貸人的情況下,購房者本人必須滿足所有貸款的條件,就能以自己的名義來購房及貸款,而房產證上就是貸方的名字。還有一種情況是購房者自己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而選擇了輔助還款,但房產證的名字還是購房者而不是還貸人。
1.查詢購房資格:在買房之前,購房者一定要先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當地的購房條件,特別是想要在這些大城市買房子的朋友,如果不具備當地的購房資格就無法申請貸款購買房屋。一般而言,擁有本地戶口的購房者都可以在本地購買首套房,還有的城市會對外地戶口的購房者有交納社保的相關要求。
2、估算購房資金:貸款買房可不只是准備好首付款就可以了的,購房者應該在辦理貸款買房手續之前,對自己手裡面的資金估算一下,提前做好購房預算。大家在買房之前,應該都有想過要買什麼樣的房子,對貸款買房所需要的首付款心裡要有數,但千萬不能忽視了後期的稅費、維修基金、物業費、裝修費等其他費用。
3、看房選房:購房者在看房選房的時候應該遵循一個原則,那就是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選房子的時候要根據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范圍來確定地段,要注意戶型、樓層、環境等各方面的問題。另外購房者還要跟開發商詳細了解清楚,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因為有的樓盤項目可能會存在無法申請貸款的情況。
Ⅶ 買房貸款人是誰房產證上必須寫誰嗎
貸款人必須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才行,不然銀行不會隨意給人批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