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蕪湖公積金新政策
法律分析:1、申請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申請人有良好的信用記錄;3、申請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申請人收入證明必須符合公積金中心關於收入證明的格式和內容要求);4、申請人需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月繳存額;7、申請人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含)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8、購買二手住房的,需在過戶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流程為:網簽購房合同辦理資金託管手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產權過戶委貸機構審批並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手續公積金中心放款前審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9、申請人購買的住房能辦理房產過戶、抵押手續,並同意以所購住房作全額抵押。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Ⅱ 蕪湖市直公務員買房待遇
一、契稅優惠政策:
1、對個人購買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稅率一律按4%徵收;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按2%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2、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或具有技師級以上職業資格、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a、2013年6月2日-2014年6月5日期間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且在蕪湖工作滿三年,所購房屋需繳納房產契稅按100%補貼;b、自2014年6月6日之後購買首套住房(商品房、二手房)補助標准為,所購房屋需繳納房產契稅按100%補貼。3、專科學歷高校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a、2013年6月2日-2014年6月5日期間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且在蕪湖工作滿三年,所購房屋需繳納房產契稅按50%補貼;b、自2014年6月6日之後購買首套商品房補助標准為,所購房屋需繳納房產契稅按50%補貼。
三、公積金:
1、支持外地調入蕪湖市區人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外地(含蕪湖市轄縣)調入蕪湖市區工作,在外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的情況下,在蕪湖市區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允許按照蕪湖市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但是只限於公務員以及國企、事業單位因為工作調動的工作人員,私企員工自己跳槽的不算 2、外地公積金可在蕪湖買房 夫妻雙方能共用:為了引進人才在蕪湖就業,夫妻一方符合蕪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另一方在外地也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蕪湖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在查實外地無貸款和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政策計算貸款額度。3、允許單位職工申請補充繳存住房公積金:員工的單位繳存額度低的話,如果想多貸款,個人可另外申請補充貸款。具體辦法是由員工個人再另外開一個賬戶,按月繳納住房公積金,但是兩個賬戶加在一起,不能超過繳存的最高額度。繳滿半年後,可以享受最高額度的公積金貸款。
4、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足額繳存時間統一規定為6個月(含)以上,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10倍計算,但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向社會公布的最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貸款:
1、部分二手房貸款額度下調: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下的,貸款額度維持原有的不超過房屋計稅價格70%的規定;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貸款額度由不超過房屋計稅價格的60%調整為50%;房屋已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貸款額度由不超過房屋計稅價格的50%調整為40%。2、首套房商貸可辦貼息貸款:為了支持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減輕購房負擔,蕪湖市出台了貼息貸款政策。從2013年5月13日以後,購買首套房只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在購買首套住房時,可申請貼息貸款
Ⅲ 在蕪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問題實施意見》(房金委[2006]2號)第十四條的規定,自2006年6月15日起,借款人按規定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一年)以上,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1年之內(其中二手房在6個月之內),每個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12萬元調整為20萬元。現就申請每筆公積金貸款具體辦法規定如下: 一、貸款額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制條件: (一)借款人夫婦雙方均按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過20萬元;借款人一方按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婦雙方沒有按現行政策規定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按照不高於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余額的8至10倍確定。 借款人信用狀況應符合委託銀行的有關規定。 (二)不高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享受住房面積標准計算的費用總額的70%(其中購買二手房的,不高於評估價的5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夫婦雙方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之和×50%×12個月×貸款年限,且無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由於借款申請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貸款額度的確定方法: 每項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參考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的限額條件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意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額作為貸款金額。 三、貸款期限: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並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休或者退休時間後的5年。
Ⅳ 蕪湖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蕪湖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40萬。(1)夫妻雙方月繳存額合計在1600元(含)以下的,一方月繳存額在800元(含)以下的,維持原最高貸款額度,即:夫妻雙方均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在規定時間以上,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一方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在規定期限以上,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2)夫妻雙方月繳存額合計在1600元以上至2800元(含)以下,夫妻雙方均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在規定時間以上,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一方月繳存額在800元以上至1400元(含)以下,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在規定時間以上的,貸款最高額度25萬元。(3)夫妻雙方月繳存額合計在2800元以上的,夫妻雙方均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在規定時間以上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一方月繳存額在1400元以上,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在規定時間以上的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
Ⅳ 現在蕪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到多少才可以貸款買房子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保證資金安全有序運行,防範資金風險。現就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公積金繳存人申請貸款時,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10倍,且不超過月繳存額對應的貸款最高額度。
2、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我市購房,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為我市戶籍,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執行本通知第1條規定。
3、對名下有住房的家庭,暫停發放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4、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繳存人,辦理購房首次提取時,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必須預留貸款額度的10%用於貸後還貸。
5、申請改善性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繳存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僅能用於還貸提取。
三、進城務工農民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繼續執行房金委〔2016〕2號文件,不作調整。
四、本通知自2016年10月9日起執行,10月9日之前已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申請的,執行原政策,10月9日(含)之後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申請的,執行新政策。具體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6年10月8日
Ⅵ 蕪湖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文件房金委〔2009〕2號
關於調整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
貸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蕪各單位:
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惠民效應,讓住房公積金的優惠政策覆蓋到更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實現廣大職工「住有所居」的目標,根據《蕪湖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和《蕪湖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使用狀況,堅持「滿足需求,控制風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決定對我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的計算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金額的確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不高於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10倍;
2、月還款金額不高於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3、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人民銀行規定的首付比例;購買二手房,房屋年限1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屋交易計稅價格的30%,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屋交易計稅價格的40%,20年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屋交易計稅價格的50%;
4、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中關於引進人才方面的規定;
5、不高於我市規定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二)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夫婦雙方均在我市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夫婦雙方僅有一方在我市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5萬元。
(三)增加引進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凡符合蕪市辦〔2009〕11號文件引進人才規定的人員,只要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滿6個月,但不滿12個月的,貸款額度按12個月繳存額的10倍計算。
(四)停止再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商業按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二、規范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
(一)提取條件:屬於無房戶,租住房屋建築面積60平方米以下,且房租超過家庭收入的30%的;
(二)提取證明材料:經提取申請人家庭所在單位和市房屋登記部門確認的無房戶證明、房屋租賃證及完稅發票;
(三)提取金額:按不超過提取申請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且每月不超過400元。
三、本通知未涉及的政策仍然按照以往的政策執行。本市以往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的條款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執行本通知。
四、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執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這是蕪湖最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一個人申請公積金的話最高只能貸15W,10年內的二手房要首付30%,10年-20年的要40%,20以上的要首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