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監會 履約保證險
近日,蘇州六家財險公司聯手發出公告,暫停辦理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廣州、深圳、上海、北京以及無錫等不少城市此前也已陸續暫停了車貸保證保險。停辦的業務不僅是針對銀行等金融機構,也包括車商與個人上門辦理的相關保險。而各保險公司以往已經簽發的保單,將照常履行。至於該業務何時恢復,目前仍未有明確的時間表。車貸險叫停:根源在何處?原因一:貸款高違約率嚇退車貸履約保險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社會信用體系的缺失。由於目前國內的個人和企業金融信用體系沒有建立起來,缺乏信用等級監督和對失信者進行懲罰的機制,部分消費者信用觀念淡漠,道德風險日益突出。而且汽車不同於房產等建築物,其易於隱匿和移動,作為抵押物品較難保全,所以道德風險非常難以控制,購車人有錢不還、不催不還、催了還想拖的情況比較普遍。人為道德風險已成為保險公司面臨的最大風險。同時,還有一些難以規避的系統風險和政策風險。在目前汽車進口關稅和國內汽車價格不斷下調的情況下,汽車作為抵押品的價值下降幅度很大、下降速度太快,加上每年固定的折舊率,抵押車的價值很可能難以抵頂所欠債務,當新車的性價比超過貸款車輛時,可能會影響借款人的還貸意願,部分不講誠信的消費者很可能鑽法律的空子,故意以車抵貸,放棄還款,把本該還貸的錢用來買新車。銀行收不到還款,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而取得代位求償權的保險公司如果討不回債,就只能對著已經不值多少錢的車子乾瞪眼。因此,保險公司在大多數車貸糾紛中扮演了很被動的「吃虧者」的角色。原因二:無利可圖使車貸險難以為繼一方面,代理手續費高返還、回扣頑症嚴重影響了保險公司收益水平。雖然按照保監會規定,保險代理人能夠得到的傭金返還是所收取保費金額的8%,但是為了搶市場,一些保險公司實際給予保險代理人的返還已經超過這個限度,有的甚至達到20%—30%。另一方面,保險公司賠付壓力不斷增大。在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承擔的是保證風險,但部分保險公司操作不夠規范,甚至委託商家或銀行開具保證保險單,在對信貸對象信用情況的調查審核中很難發揮作用行使把關權,這是造成理賠風險加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同時,由於投保雙方信息不對稱,沒有投保人理賠信息跟蹤制度,部分高風險投保人可自由流動,使保險公司制定的高風險條款形同虛設。原因三:各主體之間權責利益不對等一是銀行的義務不清,信貸管理主體偏移。不少銀行不能准確理解履約保證保險的內涵,對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不夠重視,認為汽車消費貸款由保險公司提供履約保險,借款人到期不還,由保險公司賠償,銀行並不存在風險,因此,在辦理汽車消費貸款過程中,往往放棄自身優勢,將應屬於自己履行的義務放手讓保險公司、經銷商去辦理。如本該由銀行落實的購車人資信狀況調查等基本上是由保險公司操作,銀行根據保險公司的調查情況下結論,凡是保險公司同意承保貸款履約保險的購車人,銀行幾乎是「有求必應」,很少對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和收入水平進行實地核查。二是保險公司在簽訂協議時不夠規范,保險責任無限擴大。保險公司承保貸款履約保險的目的,是為了爭奪由履約保險鎖定的新車機車險保險市場。由於保險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公司出於擴大自身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份額的考慮,不惜放寬對借款人投保汽車消費貸款履約險資格的審查,對投保客戶特別是汽車經銷商施以各種優惠條件,對銀行則競相加大自己的負荷,客觀上致使貸款銀行對轉嫁風險和放鬆信貸管理「有恃無恐」,對貸款逾期現象比較漠視,降低車貸發放標准爭奪市場,甚至違反有關規定以滿足汽車經銷商的不合理貸款要求,以致出現了一戶多貸、惡性貸款、無效擔保等現象,給最終承擔貸款風險的保險公司造成了較大的經營風險。三是部分汽車經銷商責任不明確。在個別銀行、保險公司、經銷商三方合作協議中未明確銷售商的車輛質量風險。特別是營運客車,有許多附加設備與原來簽訂的購車合同有所變動,但由於沒有明確的條款加以限制,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將是理賠的隱患。此外,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汽車經銷商三方的合作中沒有統一的操作模式。汽車消費貸款業務中,抵押物的受益方有的是商業銀行,有的是保險公司,而汽車經銷商的保證金比例也各不相同。隨著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的發展,缺乏統一的「游戲規則」,極易引發行業間的無序競爭。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當履約風險超過保險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時,保險公司必然要作出相應調整。目前,高賠付率、高貸款逾期率、高出險率和低費率、低追償成功率等「三高二低」已成為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致命硬傷,正因為如此,蘇州各家保險公司最終無奈放棄了車貸履約保險這塊「蛋糕」。相關熱詞:保險公司車貸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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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險公司綜合成本很高
綜合成本率
保險公司用來核算經營成本的核心數據,包含公司運營、賠付等各項支出。綜合成本率100%時,即代表收支相等,無承保盈利,亦無承保虧損。綜合成本率包括賠付率和費用率,是衡量產險業盈利能力強弱的主要標准,綜合成本率越低說明產險公司盈利能力越強。
簡單來說,你可以了解綜合成本包括
1、運營成本(包括保單成本/人力成本等綜合必要費用)
2、傭金
3、賠款實際支出和預計支出
如果以上項目之和等於滿期保費,那麼綜合成本率為100%,公司就沒有賺錢.
所謂綜合賠付率,那是因為運營成本和傭金固定的情況下,綜合成本率的高低就取決於賠付率的高低.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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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保險公司辦理信用貸款強制銷售保證保險且保費加銀行利息超高合法合規嗎
這種情況下的貸款費用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如果你有異議,可以去當地銀保監局投訴他們
④ 個人借款信用保證保險
平安產險個人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是通過向個人客戶提供信用保證保險,從而幫助客戶從銀行獲取無抵押小額短期貸款的保險產品。其承保的風險為客戶從銀行貸款後能否按期還款的不確定性。投保人為貸款客戶,承保人為平安產險,被保險人為放款銀行。當發生承保的保險事故時,平安產險負責按相應條款向放款銀行理賠。平安產險個人消費信貸保證保險解決的問題,是個人客戶從銀行獲取短期小額無抵押貸款的需求。平安產險與特定銀行合作,由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審核其承保風險,銀行審核其貸款風險並放款。也就是說,個人客戶如若有小額貸款需求,即可向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提出投保申請,以及向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的合作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由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對其投保申請進行審核,如果通過,則簽發保單,再由銀行對其貸款申請進行審核,並依據保單的保險金額向客戶發放貸款。客戶須一次性支付保費,並按期向銀行償還貸款和利息。目前的投保條件是投保人須為21-55歲的中國公民,其最低投保額度是10000元,保險期限目前最長為24個月。此種模式下的貸款較之銀行貸款有顯著區別:首先,兩者的目標客戶群不同。與銀行貸款服務於高端客戶的定位不同,平安個人信貸保證保險模式下貸款的目標客戶為中低端客戶——這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了與高收入者同等的融資機會;其次,平安個人信貸保證保險模式下的貸款不需要客戶提供任何抵押,而銀行貸款往往要求客戶提供一定數量資產的擔保或抵押;再次,與銀行貸款復雜的申請流程相比,平安個人信貸保證保險模式下的貸款申請流程非常簡單、快捷。個人消費信貸保證保險的推廣,既幫助中低收入者建立並重視信用記錄,增強居民信用意識,也能促進社會信用環境的發展並加速推動我國步入一個健康、和諧的信用時代。平安產險個人消費信貸保證保險的誕生是有一定背景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個人的金融需求也在不斷增加,除了房屋按揭這種個人大額貸款需求之外,小額貸款的需求也在增長,比如應急資金、手術費用、教育費用、旅遊、大件物品購買等,特別在年輕人中間,這種需求成長更快。一般而言,在一個人的生命周期中,其收入曲線與支出曲線總有一定的差異,這種差異和缺口為小額貸款提供了不斷增長著的市場。在歐美和亞太地區,小額貸款有著非常大的市場,在許多新興市場,小額貸款市場都在不斷成長。此外,小額信貸業務是個高風險的業務,需要社會良好的信用環境,也需要從事這項業務的企業有很高的風險管理技術。目前央行的徵信系統為這項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基礎。同時,平安也從海外引進了專業的管理團隊及風險管理技術,包括韓國和香港的專業人士的領導團隊,為開展這項業務提供了技術保證。另一方面,目前銀行的個人消費貸款大多是房屋按揭等抵押貸款。小額貸款也有利於刺激消費,帶動經濟的發展。這也開啟保險公司與銀行合作的新的模式。所以這項業務得到了保監會的大力支持。在海口,平安產險選擇了在當地有重要影響力的光大銀行作為戰略合作夥伴。雙方共同致力於推廣消費信貸業務在海口市場的拓展,「平安易貸險-xxxx」——應運而生。普通客戶如果成功投保平安易貸險,即可按保單核保金額獲得由光大銀行發放的小額消費貸款。投保人(或稱借款人)無需向平安產險或光大銀行提供擔保或抵押物,貸款金額最高為月收入的7倍,貸款用途涵蓋住房裝修,旅遊休閑、個人進修等所有個人或家庭消費領域。投保申請由專人服務,更加方便快捷,投保人只要准備好所需的相關資料,一般投保後3到5個工作日貸款現金即可通過光大銀行海口分行轉入個人帳戶。投保人向平安產險支付保費,向光大銀行支付利息。保費根據投保人的類型、貸款金額、貸款期限和資信狀況的不同而不同,最低費率為21.6%,最高費率為37.9%,在投保人獲取貸款時一次性扣除。投保人獲取貸款後要按照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按照央行規定利率每月向銀行還本付息。「個人信用保證保險+銀行小額貸款」的創新模型,開啟了保險公司與銀行合作的新的模式,不僅豐富了銀行的個人貸款產品系列,也有利於銀行降低放貸風險,進一步拓寬了金融服務渠道;同時有利於進一步健全我國的個人信用體系。個人信用保證保險的發展也促進了小額消費貸款的發展,使銀行的資金反哺地方,滿足海口的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客戶的消費和融資需求,刺激消費,促進海口市場的金融和經濟的發展。並有效地防止了高利貸現象的產生,減少經濟糾紛,作為一項陽光金融產品,有效地將正常的融資需求引導到正規的金融渠道上,有利與促進金融和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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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貸款保證保險 定義
貸款保證保險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所欠貸款的風險,當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由保險人承擔償還責任。
該險種是為了配合金融機構發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而開辦的,主要適用於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等貸款業務。目前我國主要開辦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兩個險種。
保險人對發生下列情況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未按《貸款通則》對投保人進行審核及貸款催收;
(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3)沒有徵得保險人的事先同意變更貸款合同或附件內容。
⑥ 建築工程保險內容
2019年,建工保證保險保費收入達11億余元,保持了近三年來的翻番增長趨勢。其中,建工保證保險在繼續圍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培育履約保證保險的同時,還創新發展出了建設工程監理履約保證保險:其以建設工程監理人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監理義務為保險對象,將建工保證保險的信用保障范圍拓展至監理領域,惠及更多建築企業。
在社會信用體系逐步滲入各行各業的未來,保證保險距離千億保費關口不再遙遠。值此蓄勢待發之際,保證保險應回歸「保險姓保」初衷,吸取虧損經驗加速夯實風險保障實力,鞏固專業優勢擁抱市場未來。
⑦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保險費率如何確定
賠償金額=(投保人未償還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被保險人通過實現抵(質)押權獲得的補償)×(1-免賠率)在上述公式中,貸款利息為未償還的貸款本金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利率所產生的貸款利息,計算時間自投保人未履行還貸義務之日起至貸款期間屆滿之日或保險事故結案之日(以先發生者為准)止,最長不超過一年;被保險人通過實現抵(質)押權獲得的補償一項的數額最低為零;免賠率以保險單載明的具體比率為准,但最低不得低於 10 %。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是指貸款人經由委託保險公司向所貸款汽車方進行擔保還款的一種保證,當貸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時候,經由保證保險來進行餘下的償還工作,這類方式減少了貸款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保證了貸款人的個人消費生活的同時,又將貸款轉向了保險人。
⑧ 汽車按揭保證保險業務的風險成因及其防範分析
做保證保險風險防控很重要啊 務必要保證借款人擔保人的信息真實可靠
另外擔保人的資格要求高風險相對會低很多 這些東西也不是三兩句就能說清楚的 在業務操作中必須有一套完善的系統的流程和人員配備
給你一些資料參考下吧 我曾經借鑒過的,拋磚引玉吧 :)
第一章 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與制約因素
1.1 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
199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中國建設銀行被批准成為汽車消費貸款的試點銀行。199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所有中資商業銀行都可以開辦消費信貸業務,汽車消費貸款進入了群起紛爭的階段[1]。汽車消費貸款到目前為止只經歷了不到五年的時間,開展時間短,尚處於起步階段,在各個方面還不夠成熟。由於汽車消費貸款是一個「新生事物」,各方面對它的認識和了解都不夠,加上相應的法規制度不健全,需要「摸著石頭過河」,所以最初一年的發展是比較緩慢的。但從2000年以來,汽車消費貸款呈逐月上升趨勢,而且增幅巨大,特別是在去年2002年,全國汽車消費貸款的年增長額比前年2001年的年增長額翻了三倍,可謂成績喜人(見圖1)。但這並不能簡單的說明目前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良好。我們應該注意到,雖然近兩年的發展很快,但是規模還是太小,去年年底全國汽車消費貸款1336億元的貸款余額以及45萬的個人客戶數,對於我國13億的人口,10萬億元的居民儲蓄余額來講,無疑是微不足道的[2]。如果將汽車消費貸款與其他的貸款業務相比較的話,差距更加明顯。就拿上海來說,到去年年末,上海市汽車消費貸款余額約為41億元,比年初增加約22億元,整整翻了一翻 , 但去年同期,與它同屬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余額是1090.78 億元,整整是汽車消費貸款的25倍[3],差距是巨大的,更何況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貸款余額大約僅占銀行貸款總規模的20%左右,這樣的話,汽車消費貸款還不足貸款總量的1%,佔比太小(見圖2)。由此可見,作為個人消費信貸的支柱,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不容樂觀,還遠沒有達到人們所預期的繁榮局面。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銀行內部制度和經營操作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受到外部環境的制約。下面就來分析一下,看看制約我國商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發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2 從銀行自身來分析,存在的制約因素:
1.2.1經營觀念轉變較慢,不能予以充分重視
銀行長期以來信貸業務是面向企業,傳統信貸模式已經形成一種習慣,部分銀行不免受舊思維的約束,對「個人小貸款戶」的信貸發放形式不能認同,認為信貸發放的重心應當在於對公放貸,個人消費信貸不值一做,這樣的觀念導致了部分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對此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中不能予以重視。他們認為汽車消費貸款本小利薄,直接收益小,而且手續復雜,管理成本高。他們只看到汽車消費貸款眼前的困難和缺點,不能從長遠的、全局的利益來考慮和分析,在操作上主動性和積極性自然不高,把此項業務放在了信貸的次要地位,這對於汽車消費貸款工作的開展非但沒有推動,反而制約了業務的發展。
1.2.2 貸款手續及服務
目前,購車者申請一筆汽車消費貸款,要經過提出申請、填寫表格、接受調查、辦理保險和抵押登記等多個環節。辦完一筆貸款,費時少則3、5天,多則一星期,借款人員來回要跑好幾次,既費時又費力,使得消費者望而卻步。與此同時,由於汽車消費貸款尚未形成多大的氣候,加上各級管理層對此認識不太一致,所以在信貸人員的配備上也就顯得有些滯後,多數為兼職辦理,少有專職辦理人員。在業務體制上也未完全理順,有的由公司業務部兼辦,有的由個人業務部兼辦。而且由於汽車消費貸款是一項新產品,需要學習的東西還很多,所以信貸人員的業務素質也需要有一個逐步提高的過程。這種銀行專門辦理汽車消費貸款的人員較少且素質不高的現狀也導致了服務的不夠到位。
1.2.3 貸款對象
從商業銀行實際操作情況看,汽車消費貸款對象較為單一,經營面過窄,並在經營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重城市輕農村,重法人輕個人」的現象。首先,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消費市場前景廣闊,但農業機械化程度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發展,實行農業生產的科學化、機械化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有力保證。作為經濟體制改革起點的農村,農民有購買拖拉機、收割機等農用機具,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增加收入的強烈願望,還有相當部分農民由於籌措不到資金而去租用農用機具。實際上依國情而言,農民一般不存在下崗問題,只要辛勤勞作,其收入來源較為穩定,具有一定的還貸能力。目前農村汽車消費信貸還是商業銀行難以突破的禁區。其次,在城鎮,隨著居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消費觀念已逐漸由溫飽型轉向享受型,例如近幾年的旅遊熱。但對於汽車消費,許多人還持觀望態度,出現了「熱而不銷」。
1.3銀行外部的制約因素
1.31汽車消費貸款存在隱性風險
除了信用風險,汽車消費貸款還存在著隱性風險,影響了銀行的積極性。主要有以下2個方面:
(1) 需求與淘汰形成的風險
由於國內現有的幾十種車型,絕大多數是國外20世紀70、80年代的產品,而90年代的產品僅有3種,即別克、雅格和奧迪A6。入世之後,隨著汽車行業的放開,像捷達、富康和桑塔納等老車型將面臨淘汰的可能,這就給目前發放的汽車消費貸款帶來一定的風險。這種風險是在入世後對汽車消費的旺盛需求,與對舊車型的全面淘汰之下所產生出來的風險。因為入世後隨著關稅降低,現今所投放到市場上的汽車消費貸款以及所有車型都將面臨新車型和新價位的挑戰,會有相當一部分消費者要更新換代。在新車型、低價位的誘導下,部分消費者個人信用將發生位移,可能會出現以車抵貸的現象。由於車輛的流動性高,借款人若將車輛運往外地,通過一定的途徑將車輛變賣,銀行則會因為無法找到抵押物而難以處置或拍賣,致使法院判決無法執行,最終影響到銀行貸款的收回。
(2) 價格波動引發抵押物減值的風險
目前我國汽車關稅為80%~100%,入世後5年間關稅將下降到25%,也就是說進口車價至少會降低30%[6]。由於降價空間大,汽車消費貸款的車輛價值就大大縮水,加之每年固定的折舊率,使抵押物變現更為低廉,損失在所難免。目前汽車消費貸款是以所購車輛進行抵押,並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當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商業銀行可以收回車輛並進行處置用以還貸。但從實際情況看,因車輛市場價格的變動,抵押物折舊後其價值是難以抵頂所欠債務的。
第二章 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前景
汽車消費貸款與汽車消費市場息息相關,汽車消費市場的發展趨勢決定著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前景。所以就讓我們先來看一看在未來的幾年裡,我國的汽車消費市場會有怎樣的發展趨勢。
2.1我國汽車消費貸款業務基本的發展狀況
汽車工業在我國雖然已有幾十年的歷史,但與日本、美國、德國等汽車工業大國相比,我國汽車總產量僅是他們的「冰山一角」,還不及日本豐田一個企業的年產量。因此,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潛力巨大。「十五」期間,我國已規劃將汽車工業作為最重要的產業來發展,通過汽車工業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形成八大汽車工業生產基地,並加大家庭適用型轎車的發展力度,促使我國汽車工業成為重要的經濟增長點。這將導致我國汽車消費市場的顯著擴大。
2.2價格下降將是大方向
汽車市場價格與人們心理預期的變化使汽車消費貸款需求下降。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汽車需求,尤其是轎車需求連續實現超高速增長(見圖1),汽車消費主體由集團消費轉變為個人消費,在市場需求的強力拉動下,國內汽車產量持續增長。1986年,全國汽車產量為37.28萬輛,其中轎車產量僅為12297輛,至2002年末,汽車產量飛升至325.37萬輛,其中轎車產量達到109.28萬輛,分別是1986年產量的7.7倍和87.9倍(見圖2)。在產量飛速增長的同時,汽車降價不可避免。2003年,國內市場上銷售的共70個車型中(其中30個為新車型),超過30個車型正式宣布降價,其中有7個新車型上市當年即宣布降價,7個車型在一年內兩次宣布正式降價。據測算,2003年國產轎車整體降價水平為8%~10%,而2002年國產轎車因面臨加入世貿組織壓力而紛紛降價的整體下降水平也不過5%~6%。汽車價格的持續下跌,強化了消費者「買漲不買跌」的心理。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統計信息,2004年1~6月,我國汽車累計產銷267.71萬輛和255.36萬輛,產銷率為95.39%,同比分別增長27.1%和24.15%。其中,轎車累計產銷124.61萬輛和113.2萬輛,產銷率為90.84%,同比分別增長36.37%和31.59%,但同時,第一季度全國轎車庫存超過8萬輛,4月份新增庫存2.3萬輛,5月份,轎車產銷率低至84.5%,又新增庫存3.2萬輛,累計超過13萬輛,6月份庫存突破了16萬輛大關,佔全部汽車庫存增量的89%。在這種產量擴張、價格下降的同時,消費者的購買力在近兩年並沒有顯著提高,有關汽車消費的稅費也沒有明顯降低,汽車消費逐步趨於理性化,對汽車消費貸款的需求自然下降。
2.3 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汽車消費市場廣闊
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我國汽車的低普及率,都預示著汽車消費的巨大潛力。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城鎮居民消費的熱點主要集中在住房、汽車、教育、旅遊等商品和勞務上。據國家統計局最近的相關調查顯示,住房、汽車和教育是最適合信貸消費的前三種對象,其比例分別為71.5%、11.0%和10.6%。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被訪者,認為汽車最適合信貸消費的比例迅速上升,並有逐漸超越住房而成為信貸消費第一適合對象的趨勢。統計顯示,截至到2002年底,我國居民住宅的擁有率已達70%,今後除了住宅的調整和新增家庭購買住房以外,大面積的住宅消費已暫時告一段落。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居民在解決了寬敞的住房之後,已把汽車消費作為追求的目標。另外我國汽車的普及率也很低,據新浪網消息,我國汽車普及程度在世界上屬低水平,轎車的人均保有量僅為每萬人20輛,是世界上人均擁有轎車最少的國家之一。由此可見,日益強大的購買力和巨大的潛在市場都預示著汽車消費市場的巨大潛力。
2.4 政策將更趨寬松、減負和簡化
多年以來,政府對汽車產業實施嚴格的投資審批制度,轎車、輕型車及發動機項目,一律由國家審批立項,其初衷是通過行政審批限制社會資本盲目進入,緩和汽車產業「散、亂、差」局面。但這從根本上限制了汽車工業的高速發展。其次,我國的汽車消費政策也一直是人們所關心的,手續繁瑣、稅費高昂束縛著個人買車的行為。可喜的是,自2001年開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在投資審批制度的放寬,簡化購車手續以及減低相應費用等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為今後汽車消費市場的真正啟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6]。目前的汽車消費已經從過去單純的生產型消費品轉化為耐用型消費品,私人已經慢慢開始成為購車的主體,一個汽車需求快速增長的時期正在逐步到來,政策鼓勵消費不僅符合國際汽車發展的慣例,也可以使整個國民經濟受益。
2.5 交通基礎設施逐步改善,用車環境漸趨便利
近年來,我國加大對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城市道路有較大的改觀,城市內混合交通、非交通佔道的情況基本得到遏制,交通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到去年底,我國公路通車里程超過143萬公里,高速公路1.9萬公里,基本形成連接絕大部分城鄉地區的公路交通網路。同時,通過科學的管理和規劃,城市格局將日趨合理,城市空間的利用率將變得更高。這些都將為汽車消費市場提供良好的硬環境。
綜上所述,我國的汽車消費市場顯示出了巨大的發展潛力,可以說是前途一片光明。那麼,與之相配套的汽車消費貸款就其發展前景而言,也有著巨大的市場發展潛力,隨著汽車消費高潮的逐步到來,汽車消費貸款必將得到更大的發展,它將成為今後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拓展的新的利潤增長點。
第三章 推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的有效措施
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不盡如人意,它的發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但它有著廣闊美好的前景,而且又能對國民經濟的增長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由此可見大力發展汽車消費貸款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銀行自身,國家政府以及各相關部門都應針對目前出現的問題,採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為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道路掃清障礙。
3.1 銀行自身應該採取的措施
3.1.1要從戰略高度上正確認識汽車消費貸款,糾正主觀錯誤傾向。
在美國,汽車銷售中的85%採用汽車消費貸款的方式,而在我國還不到10%。在西方發達國家,汽車消費貸款已有很長的歷史,目前已成為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的重要業務。他們之所以重視汽車消費貸款,不僅是因為它對發展民族汽車工業,刺激國民消費,推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的作用,還因為它對銀行業自身的發展也能起到相當積極的作用。傳統的信貸經營體制使銀行過分依賴企業,經營風險相對集中。資產負債管理原則中的分散化原理要求資產應盡可能地分散到各種不同的具體形態上,而汽車消費貸款正是這一原理的具體應用。一般來講,貸款購車戶的個人資產質量較好,還貸能力較強,將貸款投向富裕的個人階層比投向普通企業更為可靠。因此,汽車消費貸款可以通過改變信貸資產結構來分散和降低銀行的經營風險[1]。
3.1.2 簡化貸款手續,做好配套工作,加大營銷力度。
(1) 在嚴密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努力解決客戶貸款手續繁瑣的「老大難」問題。
一方面可以考慮各銀行儲蓄網點直接受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擴大業務受理的覆蓋面,方便客戶借貸;另一方面加快個貸業務客戶經理的選拔培養,盡快組建一支熟悉業務、素質較高的個人客戶經理隊伍,並把汽車消費貸款作為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重點,讓客戶經理緊密地貼近客戶,加快工作效率,為客戶勾勒組合式、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給予客戶最大的方便。同時還可以想方設法加強與汽車經銷商、保險、公證等部門的聯系和合作,多方協調,加快運作,爭取做到「一條龍」服務,可以嘗試成立「按揭事務中心」,該中心將相關部門請進門,採取法律介入,提供集中式服務,使客戶足不出戶便可以實現全程操作,簡化了手續,方便了客戶[1]。還有就是要讓「直客模式」逐漸取代「間客模式」,中國汽車信貸目前主要有直客式和間客式兩種模式,隨著中國汽車信貸市場的成熟,直客模式將成為發展的主要趨勢,而汽車經銷商作為信貸中介的間客模式將日漸萎縮。間客模式指的是「先買車,後貸款」的模式,即由汽車經銷商或保險公司向貸款購車人提供全程擔保,並負責對貸款購車人進行資信調查、幫助購車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代銀行收繳車款本息。直客模式所推崇的是「一站式服務」,它指的是購車人首先到銀行設立的汽車消費貸款機構獲得一個車貸的額度,拿這個額度就可以到汽車市場上選購自己滿意的產品。在客戶選定車型之後,到銀行交清首付款,並簽署有關的貸款合同之後便可以把車開回家。此外,銀行的車貸中心還為客戶提供相應的售後服務,如汽車維修、汽車救援、維修期間提供代用車及汽車租賃等一系列增值服務。直客模式在操作過程中,銀行、保險公司、經銷商各司其職。採用直客模式,回歸了汽車消費貸款作為一個金融產品的本來面目。這種模式和傳統的以汽車經銷商作為信貸中介的間客模式比起來,最大的優勢在於為客戶節省了中間環節,節約了時間和中介費。同時,採用直客模式購車的客戶在拿到銀行貸款之後便成為一位全款購車者,到經銷商那裡選購車型時就會有一定的議價權。另外,到銀行辦理汽車貸款手續時,客戶可以從銀行的專業機構那裡得到有關的資料查詢服務,比如某款車型目前的報價等,甚至還能讓專業人士為自己選擇一款最適合自己的車型。
(2) 要做好汽車消費貸款的配套工作,加大營銷力度,努力轉變消費者的傳統消費心理。
一要勤調查。銀行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客戶信息檔案,對消費者收入、生活方式、興趣、心理、地域等方面進行細分,詳細了解消費者的實際需求、消費困難及其原因,以便為汽車消費貸款制定營銷策略服務,同時也為銀行發展其他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提供詳實、可靠的一手資料;二要搞好咨詢服務。消費者對消費信貸的認識和了解,主要渠道是通過銀行咨詢。這就不僅要求銀行經辦人員對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的知識把握全面,能最大限度地為咨詢者釋疑,當好參謀,解除其消費疑慮,而且要注意加大對一線儲蓄員工、汽車特約經銷商經銷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因為他們是與廣大消費者、購車戶面對面接觸最頻繁的,他們如能正確地把握有關汽車消費貸款的政策導向,准確地解答消費者、購車戶的咨詢,必將對汽車消費貸款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三要多宣傳。在汽車消費貸款宣傳中,不僅要宣傳其操作方法、優勢,而且要加強對汽車消費貸款發展新政策的宣傳,引導汽車消費貸款健康發展。在宣傳渠道上,要注意形成網路化、立體化的宣傳體系,在各營業場所同步進行人員、音像、手冊、張貼畫等多種形式的宣傳,使「貸款買車」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3.1.3 運用現代市場營銷理論,合理確定貸款對象。
目前我國市場經濟已由生產主導型轉變為消費主導型,對於汽車行業更是如此。因此,發展汽車消費信貸,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顧客為中心。應積極組織業內人員全面搜集第一手資料,並運用科學方法,加以系統化的分析,對消費者和市場進行細分。商業銀行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及自身資金實力,明確定位,做好汽車消費貸款對象的選擇。
(1) 客戶對象的選擇
除了繼續選擇資信良好,在當地影響較大的計程車公司以及汽車租賃公司外,應將重點放在政府公務員、高校教師、科技專家、外資員工、金融機構職員、私營業主、個體工商戶、社會知名人士等信用優良、收入較高的優質客戶群體上,同時也應注意目前不便購買但購買慾望較強且收入來源穩定的機關公務員、高校教職工、企事業單位員工等這些大眾群體。另外還可以有選擇地對小型民營、私營企業法人代表發放汽車消費貸款。
(2) 貸款車輛的選擇
在貸款車輛種類的選擇上,應重轎車類,輕貨車類,重點要放在經濟型和進口轎車上。因為經濟型轎車是汽車工業「十五」規劃重點產品,也被看作將來普通老百姓購買的主要車型,市場潛力較大。據預測,國產經濟型轎車價位將在8萬~9萬元左右,比國外低40%,有著較強的市場競爭力,且貸款額度不高。另外在這次調查中,各銀行普遍反映進口轎車貸款的質量較好。對價值大的進口汽車所發放的貸款風險,要比價值小的國產轎車所發放的貸款風險小,因此建議應加大對進口車型貸款的投入。因為進口類轎車的購買者大多是社會層次較高的成功人士,他們量入為出的自控意識較強,對自己做出的承諾能認真履行。對搞經營為主的客車或貨車,應區別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對確有營運證和營運資格的借款人,應以其營運收入作為還款來源,以營運證作抵押,可考慮發放貸款;而對無營運證和無營運資格的車主,應盡量避免,嚴格控制。因這些車主一旦出一點變故,貸款隨即出現風險。另外,隨著進口車價格的下調,車輛的更新換代,預計今後二手車交易市場將會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與此相對應,二手車貸款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因此還應著手醞釀二手車貸款品種,適時搶占市場,進一步擴大汽車消費貸款業務。還有就是要積極探索農村汽車消費貸款開展的可能性,爭取突破這一禁區。
同時,汽車消費貸款是國家大力提倡和支持的新興業務,與此相關的部門應積極配合金融機構開展此項業務,並制訂出和金融機構緊密銜接的操作規程。在相關手續的辦理上,要體現出快速方便,收費公平合理,與銀行業務配套銜接,只有這樣才會讓客戶感到方便,感到滿意。
3.2.3 完善汽車抵押品變現的二級市場
應該盡快依照相關法律,如《公司法》,對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從業人員等相關因素加以嚴格限定,以此建立二手車經紀公司,使其成為代理二手車買賣交易的合法、合規的中介機構。而且這些二手車經紀公司還應配備一批具備法律、技術及價格咨詢技能的二手車鑒定估價師,使交易的二手車報價公正、合理,解除交易雙方的後顧之憂。同時,還應設有類似於物價監督局這樣的機構來對汽車報價予以監督,規范交易汽車的報價,防止哄抬或壓低價格[8]。這樣,當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在借款人違約後需要處置抵押物時,就可通過這樣的中介機構變現抵押物,盤活資金,減少損失。
3.2.4 盡快對消費信貸立法
相關部門應盡快建立消費信貸法,以法律手段對消費信貸各參與主體的行為加以規范,對不法行為給予法律制裁。汽車作為消費信貸中的特定商品,汽車消費貸款也就自然會在法規中被加以規范。目前,我國消費信貸的主體是消費者、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立法應將三者之間的信用關系作為主要規范對象,此外還應對一些輔助信用關系進行規范,如擔保人與金融機構、被擔保人與消費者之間的信用關系。立法的原則應從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的合法權益出發,並通過消費信貸調整社會商品供求關系,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8]。
第四章 總結
汽車消費貸款把我國的汽車工業和我國巨大的消費市場緊緊地聯系在了一起,為兩者的高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它的出現對於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推動國民經濟增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研究我國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貸款的現狀,分析制約因素,預測未來的發展前景,尋找推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的有效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通過研究發現,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不容樂觀,還遠沒有達到人們所預期的繁榮局面,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起點低、發展快、佔比小」。佔比太小,尚未普及是目前我國汽車消費貸款存在的最大問題。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銀行內部制度和經營操作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受到外部環境的制約。
長期以來銀行的信貸業務是面向企業的,部分銀行難免會受到舊思維模式的束縛,經營觀念轉變較慢,不能給予汽車消費貸款充分的重視,是制約該項業務發展的重要因素。此外,貸款對象的局限性以及手續復雜,服務不到位的老問題均制約著該項業務的發展。在銀行的外部環境中,由於我國個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信用風險就成了阻礙汽車消費貸款發展的最大障礙。另外,車價過高,稅費過重,使用環境不佳;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缺乏相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各種隱性風險的存在也都制約著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
但是我們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的幾年裡,我國的汽車消費市場將會日益繁榮,與之配套的汽車消費貸款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因此,針對制約因素採取必要措施,為該項業務的發展道路掃清障礙變得尤為重要和緊迫。
對於銀行自身來說,首先要糾正主觀的錯誤傾向,正確認識汽車消費貸款,將它作為重點發展對象。因為在21世紀,消費信貸將逐漸成為中資銀行的支柱業務,汽車消費貸款作為消費信貸的核心組成部分也理應隨著消費信貸和汽車工業的蓬勃發展而得到更大的重視。同時,中資銀行應抓緊時間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形成「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為客戶提供更為豐富的個性化金融產品,逐步擴大市場份額。為了應對入世後大舉進軍中國市場的外資銀行在資金實力與服務水準上的雙重挑戰,中資銀行必須加倍努力。
在外部環境的改善上,建議國家政府機關、銀行及相關部門應加快建立覆蓋全國的個人信用徵信系統,為汽車消費貸款乃至所有的消費信貸業務解決發展的「瓶頸」問題。同時,政府部門也應在車價、稅費、交通基礎設施等各個環節為居民汽車消費創造優越的條件。此外,汽車抵押品二級市場的完善以及與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將為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大力發展汽車消費貸款勢在必行,相信以上幾條措施能為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道路掃清障礙,促使汽車消費貸款健康高速地發展,從而起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推動國民經濟增長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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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陳浪南 謝曉璐,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風險防範機制,廣西金融研究,2001.12
⑨ 這個個人消費貸款保證險是什麼
個人消費貸款的保證險,是指你個人消費由於還款能力的風險進行的保證險,你可以跟貸款人員進行溝通一下。
⑩ 信用與保證保險在信用管理中的作用(論述)
保險的作用
(1)轉移風險
買保險就是把自己的風險轉移出去,而接受風險的機構就是保險公司。
(2)均攤損失
轉移風險並非災害保事故真正離開了投保人,而是保險人藉助眾人的財力,給遭災受損的投保人補償經濟損失,為其排憂解難。
(3)實施補償
分攤損失是實施補償的前提和手段,實施補償是分攤損失的目的。
(4)抵押貸款和投資收益
一些人壽保險產品不僅具有保險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由此可以看出,保險既是一種保障,又兼有投資收益。
信用保險
——是指權利人向保險人投保債務人的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險。實際上,信用保險就是把債務人的保證責任轉移給保險人,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義務時,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從兩個相關保險的定義可以看出,責任保險所承保的是被保險人的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侵權的民事責任(即侵權責任)和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即合同責任或違約責任)兩種;而信用保險的一個特點是投保人是權利人。信用保險是在商品買賣借貸活動中產生的保險。
在應用上責任保險的適用對象包括:各種公眾活動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各種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各種運輸工具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或駕駛員;各種修要僱傭的單位;各種提供職業技術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而信用保險的適用對象只包括在商品買賣借貸活動中債權人。
什麼是保證保險?
保證保險從廣義上說,就是保險人為被保證人向權利人提供擔保的保險。它包括兩類保險:一類是狹義的保證保險,另一類是信用保險。它們的保險標的都是被保證人的信用風險,當被保證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致使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時,保險人負經濟賠償責任。因此保證保險實際上是一種擔保業務。
保證保險雖具擔保性質,但對狹義的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而言,擔保的對象卻不同,兩者是有區別的。凡被保證人根據權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險人承擔自己(被保險人)信用的保險,屬狹義的保證保險;凡權利人要求保險人擔保對方(被保證人)信用的保險,屬信用保險,權利人也即被保險人。
論我國信用保證保險的發展
第一, 要倡導信用文化,強化社會信用意識。通過各種宣傳、教育以及正反面典型的示範,在全社會形成誠實守信的理念,使講信用成為最基本的社會道德規范。
第二, 加快信用法治建設。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在立法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盡快出台並完善有關信用管理和信用保證保險的法律法規,對權利人的利益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對違約失信者或其高層管理人員要追究責任。同時,更要嚴格執法,排除地方保護主義等非正常因素的干擾,嚴厲打擊違約失信行為,大大提高違約失信行為的成本。
第三,發展信用服務中介行業。主要是發展信用信息徵集機構和信用等級評估機構,解決信用信息的徵集、分析和共享問題,使保險人能夠提高獲取信息的速度,降低使用信息的成本,同時也為企業進行信用風險管理提供便利。
2.政策性、商業性保險同步發展
信用保證保險是高風險業務,從發達國家的保險實踐看,一般商業性保險機構只能選擇性地涉足部分領域。鑒於信用保證保險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國家應對此積極扶持,成立相應的政策性保險機構,以財政資金作後盾,進行市場化運作管理。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可在不同領域內分工協作、同步發展,政策性保險機構負責經營出口信用保險、財務風險保險等高風險業務,此外,為一些特定對象提供特殊政策性保險,商業性保險機構則經營其他如國內貿易信用保證保險、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等業務。有關保險機構應根據社會需求和特定的信用環境進行認真研究,強化產品、服務創新,不斷改進現有險種,推出新產品,滿足不同層次的社會群體對信用保證保險的需求。
3.完善風險控制機制
信用保證保險經營機構應該完善信用風險的控制機制,保險經營的穩定和持續。
首先,建立風險評價機制。要根據企業的技術、人事、財務、市場等基本情況和個人的年齡、職業、收入、居住和信用歷史等情況分別建立系統化、標准化的企業和個人信用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在利用信用服務中介機構成果的基礎上,做好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評估,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為是否接受承保或確定、調整賠償限額提供決策依據。
其次,完善內部管理機制。保險人應對信用保證保險的業務流程進行認真設計,完善核保、核賠流程,在堅持分級授權經營的基礎上,嚴格資信審查,規范操作手續。同時,要改進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對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的考核絕不可「規模第一」。
再後,強化損失追償機制。信用保證保險區別於其他保險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保險人對權利人履行代償責任後,有權向未盡義務的義務人進行追償。如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每年的賠款追償率大約在30%左右。信用保證保險機構可建立追償隊伍或者委託專業追賬中介機構,採取一切可行的有效措施,在權利人的積極配合下,及時向違約失信的義務人進行追償,從而彌補代償損失,降低信用保證保險的經營成本。
在現代經濟活動中,無論物質商品交換活動還是非物質商品(例如,金融商品)交換活動,都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之上。由於信用活動既頻繁又復雜,信用風險隨著經濟發展加快而呈現擴大的趨勢。承保信用風險的保險業務便應運而生,這便是信用保證保險。
一、信用保證保險的概念及其業務發展
信用保證保險是以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保險,它實際上是由保險人(保證人)為信用關系中的義務人(被保證人)提供信用擔保的一類保險業務。在業務習慣上,因投保人在信用關系中的身份不同,而將其分為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兩類。通常將權利人投保義務人信用的保險業務叫信用保險。例如,貨物出口方擔心進口方拖欠貨款而要求保險人為其提供保險,保證其在遇到上述情況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賠償。將義務人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險業務叫保證保險。例如,某工程承包合同規定,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後一年半內交工,業主(權利人)為能按時接收工程,要求承包人購買履約保證保險,假如在約定條件下承包人不能按時交忖工程項目,給權利人造成經濟損失,由保險人負責賠償。
我國的信用保證保險的發展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期。1983年初,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與中國銀行上海分行達成協議,對一筆出口船舶的買方信貸提供中、長期信用保險;1986年人保開始試辦短期出口信用保險;1988年,國務院正式決定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試辦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並在該公司設立了信用保險部。1994年以後,中國進出口銀行也經辦各種出口信用保險業務。2001年12月,在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信用保險部和中國進出口銀行信用保險部的基礎上,組建產生了我國第一家專門經營信用保險的國有獨資的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保證保險業務我國曰前有多家保險公司開辦,具體險種主要有國內工程履約保險、對外承包工程的投標、履約和供貨保證保險、產品質趕保證保險、住房貸款保證保險、汽車貸款保旺保險、雇員忠誠保證保險等。
二、信用保證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的區別
1.信用保證保險承保的是信用風險,補償因信用風險給權利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而不是承保物質風險,補償由於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險標的的經濟損失。因而無論權利人還是義務人要求投保,保險人事先都必須對被保證人的資信情況進行嚴格審查,認為確有把握才能承保,如同銀行對貸款申請人的資信必須嚴格審查後才能貸款一樣。
2.在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中,實際上涉及三方的利益關系,即保險人(保證人)、權利人和義務人(被保證人)。當保險合同約定的謄故發生致使權利人遭受損失,只有在義務人(被保證人)不能補償損失時,才由保險人代其向權利人賠償,從而表明這只是對權利人經濟利益的擔保。而在一般財產保險中,只涉及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關系,而且因約定保險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無論被保險人有無補償能力,保險公司都得予以賠償。
3.從理論上講,保險人經營信用保證業務只是收取擔保服務費而無盈利可言,因為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均由直接責任者承擔責任,保險人不是從抵押財物中得到補償,就是行使追償權追回賠款。其保險費精算基礎也不相同,一般財產保險的費率主要涉及自然風險因素,相對容易一些,而信用保證保險的費率主要涉及的是政治、經濟和個人品德因素,所以卡目又寸困難一些。
三、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的區別
雖然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都是以信用風險作為保險標的,都是保險人對被保證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致使權利人遭受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保險。但他們也是有區別的,這些區別主要是:
1.投保人(擔保請求人)不相同。信用保險是保險人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擔保義務人(被保證人)信用的保險;保證保險是義務人(被保證人)自己根據權利人的要求,請求保險人向權利人擔保義務人自己信用的保險。即是說前者由權利人投保,後者由義務人(被保證人)投保。 2.信用保險是填寫保險單來承保的,其保險單同其他財產險保險單並無大的差別,同樣規定責任范圍、責任免除、保險金額(責任限額)、保險費、損失賠償、被保險人的權利義務等條款;而保證保險是出立保證書來承保的,該保證書同財產險保險單有著本質區別。其內容通常很簡單,只規定擔保事宜。 3.信用保險的被保險人(也是投保人)是權利人,承保的是被保證人(義務人)的信用風險,除保險人外,保險合同中只涉及到權利人和義務人兩方;保證保險是義務人應權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的信用風險,義務人是被保證人,由保險公司出立保證書擔保,保險公司實際上是保證人,保險公司為了減少風險往往要求義務人提供反擔保(即由其他人或單位向保險公司保證義務人履行義務),這樣,除保險公司外,保證保險合同中還涉及到義務人、反擔保人和權利人三方。4.在信用保險中,被保險人交納保費是為了把可能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而使自己受到損失的風險轉嫁給保險人,保險人承擔著實實在在的風險,必須把保費的大部分或全部用於賠款(甚至虧損),保險人賠償後雖然可以向責任方追償,但成功率很低,就是說信用保險的承保風險比較大,所以,大部分開辦出口信用保險的國家都把它列為政策性保險,往往由政府設立專門的政策性保險公司經營,或由政府資助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在保證保險中,義務人交納的保費是為了獲得向權利人保證履行義務的憑證。保險人出立的保證書,履約的全部義務還是由義務人自己承擔,並沒有發生風險轉移,保險人收取的保費只是憑其信用資格而得到的一種擔保費,風險仍由義務人承擔,在義務人沒有能力承擔的情況下才由保險人代為履行義務,嗣後再通過反擔保措施要回代為承擔的賠償款。因此,經營保證保險對保險人來說,風險相對比較小。
四、信用保證保險所承保的風險
信用保證保險承保的信用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①財務信用風險。即借貸風險,通常表現為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償還貸款的風險。②商業信用風險。商業信用是延期付款形式的購買行為,表現為賣方先向買方借貸,買方按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數額及其他條件歸還貸款。買方不能按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數額及其他條件歸還貸款的風險,就是商業信用風險。③預付款信用風險。用於付款或定金方式取得某種貨物、技術或勞務服務就是預付款信用。支付了預付款或定金而不能以約定條件取得該貨物、技術或勞務服務的風險是預付款信用風險。④保證信用風險。由於債務人不能按期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向債權人交付約定貨物、技術或勞務,使保證人不得不承擔這種履約義務的風險。⑤誠實信用風險。僱主向雇員支付薪金、工資或其他形式的報酬,而雇員不能依合同規定提供服務、履行義務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