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後不要房子,房子貸款可以歸要房子的那一方還嗎
離婚後不要房子也不還貸款是否可以要看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是正值還是負值,如果離婚時房子屬於可支配資產,那麼作為權利當事人不要房子也可以不還貸款,但如果房子或夫妻共同財產屬於負資產,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屬於法定義務,就算要房子的一方表示願意單獨償還房子貸款,一旦還不上,不要房子的一方還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所以如果離婚後不想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最好是先徵得銀行同意修改還貸合同(還款人)。
❷ [法律求助]別人給我買了房子,寫了我的名字,房貸是他還,請問,這個房子歸誰
[法律求助]別人給我買了房子,寫了我的名字,房貸是他還,請問,這個房子歸誰?
一、房屋屬於不動產物權,以房屋登記為准,現在房屋在你名下屬於你所有;
二、和你小姨沒有關系;
三、如果發生糾紛,出資人用交款證據證明此房屋全系他交款,那麼,你要還他部欠款,就等於把房屋全要給他了。
❸ 離婚房貸誰還房子就歸誰嗎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時,對房產分割進行約定,或是經法院判決歸為一方所有, 同時約定或者判決房子的所有人繼續還貸的,那麼房子所有人就要繼續承擔向銀行還款的義務。 不過,如果是夫妻共同房產,婚後按揭購房的,雙方為共同還貸人。 所以,離婚後只有離婚協議書不能解除何一方的還貸義務,因此,需要向銀行申請變更主貸人或者減少共同抵押人。 否則的話,尚未解除還貸義務,另一方仍要按約定還款。另外,實踐中,離婚後還貸時會按以下確定,
1、一方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即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為一方所有, 那麼尚未還清的房貸為個人債務,法院會根據房產的具體情況,判定由個人承擔還貸義務。那麼,也即為房子所有人離婚後要承擔還貸義務。
2、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償還,雙方在結婚後以個人名義買房,銀行的還貸義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因為為共同還貸人,一旦雙方對此做了約定,離婚時要去銀行變更主貸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❹ 都是老公還房貸離婚房子歸誰
對於都是老公還房貸離婚房子歸誰這個問題,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需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般來講婚前一方買的,一般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房子屬於一方所有,除非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夫妻共同財產,要平等分割。婚後買的,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如果還貸款了,不管是誰還,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❺ 都是老公還房貸,離婚後房子歸誰
一般情況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予以分割。
如果存在以下二種情況之一的,該房屋屬於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予以分割:
第一,夫妻雙方自行約定房屋只歸一方所有的;
第二,一方父母出全款購買的房屋,並明確表示只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不均等。如果雙方不能協商或者未達成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如果離婚時雙方對房產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一般會按以下情況處理:
1、如果雙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由雙方競價取得;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然後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對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折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❻ 婚後房子貸款歸誰
婚後還貸款房子歸誰有以下幾種情形: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購買的,登記在一方的名下,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歸產權人所有,但應當給另一方補償;
2、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並且婚後還貸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均等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❼ 離婚後房子判給女方,房子的貸款誰還
法律分析:離婚後房子判給女方,房貸是需要共同還的。離婚時對房產分割進行約定,或是經法院判決歸為一方所有,同時約定或者判決房子的所有人繼續還貸的,那麼房子所有人就要繼續承擔向銀行還款的義務。不過,如果是夫妻共同房產,婚後按揭購房的,雙方為共同還貸人。所以,離婚後只有離婚協議書不能解除何一方的還貸義務,因此,需要向銀行申請變更主貸人或者減少共同抵押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❽ 按揭還款期間,房屋所有權歸誰是按揭人還是銀行理由根據
按揭還款期間,房屋所有權歸銀行所有,但使用權歸按揭人手裡,按揭人在貸款偉還清之前只可以居住或出租,不能抵押或者轉讓。按揭的房子的房產證是不放在銀行的,是在按揭人手裡。 但貸款之後,土地局會給銀行開具《他項權利證》由銀行保存,並給你的《產權證》做抵押登記,《產權證》就可以被按揭人拿走。 《他項權利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有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拓展資料:
1、房屋所有權是一種絕對權,即權利人不需要他人積極行為的協助就可以直接實現自己的權力。 此外,房屋所有權可以設立抵押權,但不能設立質權,因為根據物權法定原則,能設定權利質權的只有票據等有價證券,股票,股份和知識產權與一般債權這三種權利。①、房屋所有權的客體是具有一定結構、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單指組成房屋的材料。 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毀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為房屋所有權的客體。②、房屋所有權與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權的分離。 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更,土地的使用權也隨之發生變更,反之亦然。③、國家所有的房屋廣泛實行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國家享有所有權、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享有使用權。④、房屋所有權可以轉讓,但受到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制約。
2、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房屋的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同時並存,同等地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
3、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
❾ 貸款應該誰還,房子是不是共同財產
婚後購房,男方首付,貸款由女方償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❿ 都是老公還房貸離婚房子歸誰
看買房子的時候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婚前財產那麼婚後還款部分兩人平分,如果房子是婚後財產那麼這個房子歸兩個人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