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買房子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不買房想要提取公積金的,可以通過終止勞動關系、房租、出境定居或退休提取。法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 沒買房子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
沒買房子符合其他提取條件就可以提取。可申請提取的條件是: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法律分析】
公積金提取條件: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本人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是發生了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因自然災害或是其他突發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通常情況下,職工離職後,在本地再次就業的,原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然後由單位經辦人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單位版)或本人前往歸集業務經辦網點辦理轉移手續。離職後沒有再次就業的,一般可按以下兩種辦法處理:第一轉入集中封存戶集中管理,手續與職工本地再就業辦理方法基本相同;第二對於符合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條件的,可辦理銷戶提取。對住房公積金也就是常說的住房基金的提取,首先需要滿足規定的提取條件,而在勞動者辭職的情況下,其實不是都可以去提取公積金的。一般對於那種並非當地戶口的勞動者,在辭職了之後,可以辦理銷戶提取。若是本地戶口的勞動者,辭職之後一般不能直接提取公積金,除非是存在其他可以提取的情況。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請問不買房子怎樣才能取出住房公積金
先開具你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如果個人公積金賬號在單位里由單位里開提取證明。
如果個人公積金賬號在"封存辦的由任意的區縣公積金開提取證明。
提取證明開好攜帶以下材料去任意區的建行支行取款。需要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社保卡,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戶口本。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公積金提取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4. 沒買房子能提公積金么
沒買房子不能提取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條件和程序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並且該合同得到房產交易中心備案,憑備案證明,購房合同,身份證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取,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5. 住房公積金從來沒有提取過,不買房子情況下怎麼可以提取出來
不買房而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出來的話,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也可以去申請提取:
1.建造、修建、大修自住住房;
2.無房戶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房租;
3.外地務工人員離開本市,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4.戶口遷出本市;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享最低生活保障或因重大事故、重大疾病致貧的家庭補貼家用;
7.出境定居;
8.離休、退休;
9.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繼承人、受遺贈人領取)。
由此可見,並非只有買房才能領取住房公積金。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只要帶上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和相關提取用途證明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點申請辦理提取業務即可,去公積金網站的網上辦事大廳、APP或第三方平台(支付寶、微信)上操作在線提取也可以。
6. 沒有房,住房公積金可以貸款嗎
沒有房子,住房公積金可以貸款,
只要本人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以上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買房。
7. 沒買房子怎麼把公積金提出來
提取需要一定條件,自己對照一下看符合那一條,具體以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為准。
一、提取條件
1、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戶籍所在地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五)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達到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程序 公積金提取程序
( 一)、職工申請 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咨詢台或單位領取《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單位核實 職工持《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對申請人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余額、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核實後並如實填寫,然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單位在銀行的預留印鑒,由職工本人辦理提取手續。
(三)、公積金中心審 批 職工持單位核實蓋章後的《申請表》及提取所需資料,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審批,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的即時審批。
(四)、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中心審批後由申請人持《申請表》,到委託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經銀行工作人員復核無誤後,辦理提取公積金轉入職工銀行卡(折)或還貸賬戶手續。
三、提取所需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購房發票、本人身份證1、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
2、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本人辦理提取,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辦理委託他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證委託書。
3、配偶代領的需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必須為自住住房,自住住房的認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5、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公積金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中應註明共有或各自佔有的產權比例。
6、職工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地產買賣契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產權交換補償協議》等簽訂一年內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辦理。
7、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規定期限內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擁有產權部分的購房款。
8、拆遷安置房和經濟適用房根據項目備案名單及相關材料辦理。
9、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在醫療費用發生時間一年內辦理提取。
10、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中心規定的一年房租額;
11、申請人不符合銷戶條件的,提取金額為百元以上部分,其餘的應保留為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12、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只能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13、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齊全的,即時申請,即時辦結。如有疑問需要核實的,在三個工作日給予答復。
14、本說明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2)、購買二手房二手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契約》、契稅發票、《房屋所有權證》、本人身份證。
(3)購買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房地產買賣契約》、有效付款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本人身份證。
(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書》、產權備案證明、有效付款憑證、本人身份證。
(5)拆遷安置住房拆遷安置住房:《拆遷產權交換補償協議》、有效付款憑證、本人身份證。(6)自建住房自建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明》、本人身份證。
(7)翻建住房翻建住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本人身份證。
(8)大修住房大修住房: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本人身份證。
(9)離退休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批準的離、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
(10)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經市勞動鑒定部門審批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或《殘疾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
(11)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戶籍所在地的,非本市戶籍戶口簿、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提供《就業登記證》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文件、本人身份證;
(1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市(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證明、三萬元以上醫療費收據、單位或街道開具的生活特別困難證明、提取申請人與患者的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重大疾病范圍具體指:惡性腫瘤、白血病、嚴重腦中風、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心臟瓣膜開胸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造血幹細胞異體移植手術、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嚴重燒傷。
(14)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提供判決書、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
(15)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兩名法官的執行公務證;
(16)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本人身份證或護照;
(1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銀行還款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其它購房貸款(限一次性還清)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銀行允許還款證明、還款明細、本人身份證;
(1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死亡證明、死亡人與繼承人身份關系證明(戶口本或結婚證)、繼承人身份證,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有遺囑的還應提供遺囑。
(19)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房屋產權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無房證明、家庭收入證明、經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年度內一年的支付租金憑證,本人身份證。
(20)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經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或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職工證》、本人身份證。
8. 公積金不買房子,可以取出來嗎
可以,公積金不買房子,可以取出來,但是需滿足一定條件。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8)沒有買房子怎樣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
9. 沒有買房子怎樣把公積金提出來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