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買房的人去世了 房貸怎麼辦
您好,根據法律,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其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其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其次,《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這里父母作為繼承人有義務承擔還款義務,因為房子尚未交房,無法出售,可以與開發商、銀行協商處理。
② 有貸款的房子戶主死亡應該怎麼辦繼承
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借款人的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2)貸款房子的戶主去世貸款的房子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③ 借親戚的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期間戶主死亡了要怎麼辦
借親戚的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期間,戶主死亡了,不影響你借貸抵押關系。只要你正常還貸,直至貸款結束,與抵押物無關。除非你還不上貸款,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抵押物,才會發生關系。
④ 一個人貸款買房子人死了房子怎麼處理
一個人貸款買的房子,人死了房子。還是會有銀行收回的。然後進行拍賣。
⑤ 房貸未還完,房主去世,如果消掉戶口後,房子有可能會被開發商賣掉嗎
如果還沒有交房,房主去世,可帶身份證及跟房主的關系證明或戶口本跟開發商協商換新的房主,如果己交房了那開發商就無權處理這套房子。
⑥ 按揭貸款買房戶主突然死亡,房子能不能過戶或者退掉
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其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其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
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條件程序:
按揭貸款中人們最關心的是條件及程序,首先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貸款買房
⑦ 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人去世了貸款怎麼辦
可以先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這個房產證是屬於你父母的共同財產,一半產權歸你母親所有,你父親的一半用以繼承,按照第一順位繼承順序,父母、配偶、子女都有權,如果他們都願意放棄產權,就可以公證讓你獨立繼承。繼承在你名下之後可以拿著公證書 去建委辦理繼承過戶, 等到房產證下來之後您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
⑧ 人去世後,留下來的房貸和銀行貸款怎麼處理
一、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借款人的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按《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如果該貸款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其配偶有義務還款。
三、若繼承人無力還款,或不願意還款,貸款擔保人要依法承擔還款責任。由擔保人來承擔償還銀行貸款責任,若擔保人無法償還將承擔民事責任。銀行起訴的話,會更願意起訴擔保人,擔保人若無法償還,銀行可申請執行擔保人的財產。擔保人的子女沒有義務替其還款。銀行的借貸及保證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擔保責任是連帶擔保還是一般保證。
⑨ 房子有貸款,房主去世,貸款怎麼處理
一、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借款人的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按《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
⑩ 假如有房貸的人突然去世了,那房子該怎麼辦
房貸人過世,房子如何處理的若干情況:
情況(一):去世人有繼承人、且繼承人不放棄繼承權。
此時,繼承人面臨兩種結果:
一種結果是,繼承房產,同時承擔房貸償還責任;
一種結果是,繼承人只想繼承、卻不願意承擔房貸,此時銀行有權對房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扣除房貸之後,剩餘部分再由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民法典》,下同):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情況(二):去世人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房產,且去世時配偶健在。
此種情況下,去世人的房貸,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去世,另一方有償還義務。
但是,若存在其他繼承人、且繼承人不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債務就要按照各自的繼承份額、由繼承人分攤。同理,願意承擔債務的,可繼承;不願意承擔債務的,不可繼承。
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情況(三):去世人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這種情況下,去世人的遺產屬於無主遺產。銀行作為債權人,只能選擇拍賣房產,扣除房貸之後如有剩餘,剩餘部分充公。
法律依據:
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