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沒有還完的情況下 房子可以賣么
生活中有的人貸款買了房子,但是在還款一段時間後因為各種原因而不得將房子出售,也就是房子貸款沒還完就將其出售,對於這種情況的房子可以賣嗎?貸款沒有還完的話,應該怎樣賣房呢?相信很多朋友有這樣的困惑,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是否可以出售未還清貸款的住房?
一般而言這是要看情況的,轉手房屋屬於二手房交易,而在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就是房產證,一切都是以房產證為準的。
如果戶主想要賣掉現在居住的房子,但是又還有貸款沒有還清,那麼首先需要確定的是自己是否擁有該房子的房產證,只有擁有該房子的房產證才能對該房產進行交易。
如果還沒有拿到該房子的房產證,那就意味著戶主暫時對其沒有處理的許可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也就是不能進行房屋買賣。
二、如何解決這一情況?
理論上來講,未還清貸款的房子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出售的,但是我們也知道,房貸持續時間過長,在這個時間段內人們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或者突發情況想要換房子,因此,在現實生活中要解決這一問題也不是沒有辦法。
1、用購買者的首付款支付未還清的貸款
這種方法目前是最常見而且安全系數最高的一種方法,這種模式適合於那種貸款額度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貸款已經還清,只剩下數目較少的貸款的情況。
通常情況下,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買家會同意先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40%。在這種情況下,賣方就可以選擇利用買方的首付來把剩餘的貸款付清,然後向銀行申請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這樣就能進行下一步的交易,辦理過戶手續。
2、尋求還清貸款的其他來源
其他來源有很多,比如可以向周圍的親朋好友求助,向他們借錢先把剩餘的貸款還上,在成功辦理了解除抵押手續和過戶手續以後,順利將房子賣掉後再將錢還給親朋好友們,這是一種比較省事而又便捷的辦法。
或者如果賣方戶主名下有其他的抵押物,也可以考慮用這些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等)向銀行申請,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還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3、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房主准備將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個人,從而申請辦理貸款的相關變更。但是這種辦法的局限性在於很少有銀行受理這種業務,大多數銀行並沒有開通這一業務,戶主可以向相關貸款銀行咨詢以了解具體的情況。
總之,正在處在抵押狀態而其戶主連房產證都沒有的未還清貸款的房子是不能轉手出售的,但是,只要清楚自己擁有房產證,那麼也就可以任意處置該房產,因此想要轉手房產的戶主要找到合適的方法來解決自己的困擾。
❷ 我買的期房已經在還貸款了房產證沒有下來可以轉賣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不能買賣,需要貸款結清後才能操作買賣,也可參照以下流程辦理買賣:
1、轉按揭: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❸ 我的房子剛還按揭,房產證還沒下來,可以賣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不能買賣,需要貸款結清後才能操作買賣,也可參照以下流程辦理買賣:
1、轉按揭: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❹ 怎樣賣掉還有貸款的房子
隨著房價的攀升,按揭貸款買房的人也就越來越多。貸款雖然減輕了我們的購房壓力,但會隨之帶來新的問題:貸款買房一般還貸期限會長達二三十年之久,那麼如果在貸款期間,還在還款中的房子可以出售嗎?有貸款的房子怎麼出售呢?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貸款房子的出售方法是什麼,希望能解決大家在出售有貸款房子時的問題。
原則上來講,有貸款房子還是處於抵押狀態的,是不能上市進行交易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有貸款的房子的出售。具體方法如下:
一、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未到期的貸款由房屋買方繼續償還。也就是說若想出售有貸款的房子,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貸款。二手房市場有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條件申請不同的貸款方式。
二、賣家用買方的首付款來付清剩餘貸款
賣家用買方的首付款來繳清剩餘貸款這種方式被大家運用的比較多,適合一些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償還了大量貸款之後,房子所剩貸款金額不大的情況。一般 二手房交易房子的首付可以在房產總銷售額的30%至40%這個范圍,那麼在貸款金額所剩不多的情況下,賣家可以充分的利用買方的首付款來將剩餘的房貸還 清,然後到銀行等相關部門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從而進行下一步的買賣交易。
三、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來還清剩餘房貸
如果您的房貸剩餘過多且無法辦理轉按揭手續時,那麼您可以考慮通過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的房貸。賣方可以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從而結清房子的按揭貸款。等買家支付放款後再來將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清。
以上是三種出售貸款房子的辦法,三種方法各有利弊。轉按揭的辦法很少有銀行會受理;用買家首付付清餘款的辦法操作簡單,對於貸款不多的賣家來說非常合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用戶還清房貸的辦法相對麻煩。貸款的房子怎麼出售是困擾很多網友的問題,各位可以根據自家房屋的具體情況選擇出售辦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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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剛買的還在按揭的房子可以轉賣嗎 怎麼操作
可以。轉按揭交易轉按揭是指將房屋產權人(上家)欠銀行的貸款轉讓給下家,原抵押關系解除,下家以所購房屋重新向銀行作抵押。
這種轉讓方式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按揭銀行允許提前還貸並開設了轉按揭業務,有指定的轉按揭擔保機構;
2、下傢具備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
3、下家的貸款額度受到限制,一般來說,若下家欲貸款數額超過或明顯低於轉按揭的貸款數額,則難以成功。
交易過程:
其交易過程可以概括為:居間委託———前期審查———簽訂買賣合同———轉按揭申請———過戶抵押。
風險:
通過轉按揭方式轉讓按揭房,上下家的風險較低,但交易周期相對較長,通常需要一個月到一個半月轉貸審核期,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過程中,銀行風險主要通過他們自身的金融服務流程和轉按揭擔保機構來消化。上下家的風險主要通過中介機構和合同約定來防範。
(5)房子貸款還沒下來怎麼轉賣擴展閱讀:
非轉按揭方式:
非轉按揭交易不通過轉按揭的方式轉讓按揭房,在二手房交易實踐中也很常見,但最好通過誠信度較高的中介公司,以防其中較大的風險。
採用原因
採用這種方式的主要原因有:
1、貸款銀行沒有轉按揭業務;
2、下家無需貸款或貸款數額要超過原貸款數額,或者欲貸數額明顯少於原貸款數額;
3、上家需要在短期內完成交易。
實質:
遇到上述情況,通過中介公司居間出售按揭房的,實踐中一般又有兩種操作方案,一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自行還貸,二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用下家的首付款還貸。
因此,非轉按揭交易的實質是,簽訂轉讓合同還貸後再交易過戶。相對於轉按揭,這樣交易更靈活、方便。
風險:
從風險角度來說,銀行風險很小,上下家的合同風險較大。
如何防範風險:
為避免上下家的風險,中介公司一般會關注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首付款是否由中介監管和違約金數額約定是否夠高三個問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現階段跨行轉按揭一般難以實現,而先還貸後交易,跨行貸款自然不是問題。
當然,這種方式除了要求中介公司有較高的誠信度外,還要求下家有提前償貸能力或者下家有足夠的首付能力,否則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❻ 房子付了首付,按揭辦不下來,能轉賣嗎
房子付了首付,按揭辦不下來是不能轉賣的,必須在交房後擁有正式產權才可以進行轉讓交易。只能和開發商協商退款或者再未簽訂購房合同時轉給他人。
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還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 方法一:轉按揭 所謂「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❼ 房貸未還清怎麼賣房
購房居住一段時間之後,因為某種的原因想要把房子賣出去,但是房貸沒有還請的話,該如何出售呢?那麼,我們來說說房貸未還請怎麼賣房呢?賣房子的技巧是什麼呢?來看看吧。
一、轉按揭
轉按揭的含意就是說把自身的房子出售或出讓給第三人,由第三個人向銀行再次申辦住房貸款,變動貸款限期、變動貸款人或變動質押物的貸款,是按揭貸款中的房子更為簡易立即的一種交易規則。
實際步驟是:
1、先由買賣方簽署《房屋購買合同》,隨後由買方、賣方、刑事辯護律師方三方簽署《轉按揭買賣安全性保證合同》,以後買方向賣方付款30%或是承諾的首付。
2、賣方向原貸款銀行(稱之為A)明確提出提前還貸的申請辦理,並得到A銀行出示的確認函,賣方接到銀行願意提前還貸的建議後,賣方向買方交貨房子,由買方拿著《房屋購買合同》向B銀行明確提出貸款申請辦理,並遞交有關材料,B銀行審核的房子的特性和貸款人的還款工作能力等基本信息以後,剛開始下款。
3、銀行的貸款是立即劃歸賣方的帳戶中的,賣方拿這一大筆錢還了A銀行的貸款以後,將房地產解押,交貨買方應用,並與買方、刑事辯護律師一同申請辦理產權過戶,將房屋抵押貸款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4、賣方完畢對房子的使用權,買方剛開始有著房子的所有權,並剛開始還款。還款完畢後,將房地產解押,有著使用權。
留意:轉按揭這類方法在不一樣的銀行有不一樣的要求,有的銀行能夠申請辦理,有些是不接納這類方法的,也有轉按揭一般是根據中介申請辦理。因此要想以這類方法處理房屋交易難題的,能夠提早向中介資詢。
二、用買方的首付交清剩下貸款
留意,這一方法的前提條件是,賣方剩下貸款很少,換句話說是買方有充足的資產付款首付。例如貸款100萬,如今還剩40萬沒結清,假如買方能夠 付款40萬的首付得話,那麼買賣方就能夠 處理此次買賣難題,輕輕鬆鬆的將房地產從銀行中解押出去開展二次買賣。
實際步驟是:
1、賣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辦理提前還貸,買方付款賣方剩下還貸額度做為首付,並簽署房屋購買合同,一定要有融資擔保公司到場做證。
2、賣方前去貸款銀行申請辦理提前還貸,並事前在還貸帳戶中存進全額貨款,到貸款銀行申請辦理還清辦理手續。
3、銀行貸後管理管理中心出示解押原材料,將原屋主的房屋解押出來,賣方前去房子所屬房產交易中心管理中心解押,賣方有著房屋的使用權。
4、買賣方再次申請辦理房產買賣的剩下程序流程。
三、運用別的質押物質押給銀行開展貸款來結清剩下住房貸款
假如買方不想要先付款首付協助商家解押房地產得話,賣方可以運用自身別的的質押物,如別的的車輛、房屋來質押給銀行,得到一定的貸款,來還貸,有點兒拆東補西的味兒,但不可多得一種方法。直到結清住房貸款,解押出房地產,與買方進行買賣,取得買方付款的賬款以後,再將質押物解押,最後進行全部買賣步驟。
❽ 交了首付,簽了合同,按揭還沒下來,房子可以轉賣嗎
按揭沒下來,可以轉讓。注意辦理房屋轉讓手續(一)房屋轉讓手續一——簽訂合同。房地產買賣、交換、贈送或抵債的,轉讓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二)房屋轉讓手續二——過戶申請。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簽訂轉讓合同或合資、合作、兼並、合並合同等法律文件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三)房屋轉讓手續三——價格申報。雙方在房屋買賣、交換、贈與或抵債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如實申報轉讓房產的成交價格。(四)房屋轉讓手續四——過戶申核。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自受理轉讓當事人過戶申請之日起15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或手續的,作出不予過戶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轉讓當事人。(五)房屋轉讓手續五——繳納稅費。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屋轉讓手續六——變更登記。凡符合轉讓條件的,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將申請過戶的文件移交房地產管理機構,由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七)房屋轉讓手續七——領取權證。辦理上述手續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雙方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地產登記機構在15日完成房地產權利變更登記,製作房地產權證。
❾ 房子按揭,房產證還沒下來,怎麼賣
要麼和買家協商,他付全款你收到錢還貸解壓然後過戶。這種事兒最好有個可靠的第三方。畢竟有銀行摻和誰反悔了銀行都不可能反復給你變更的。
❿ 我的房子正在還房貸,還沒有交房,房產證沒有下來,想賣出去,怎麼操作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
2、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4、注銷完成後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但要注意:
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麼問題都只能自己兜著。
方式二: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這種方式就屬於二手房買賣了,因此要繳納的稅費也是比較多。
包括:
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1%
契稅:90平米以下的為總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為總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為總房款的3%。(均為首套房)
(契稅要交兩次,一次是賣方本人辦理房產證時繳納,一次是買方辦理新房產證時繳納)
營業稅:5.55%
第二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
(10)房子貸款還沒下來怎麼轉賣擴展閱讀:
交易分類
首先,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其次,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拔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第三,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佔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第四,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
交易規則
房地產交易應遵循以下一般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
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3)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4)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採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
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