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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貸款的房子能買嗎

發布時間:2022-05-03 08:21:35

㈠ 我兒子買房子貸款寫我和他爸的名字,我現在還想貸款買房能買嗎我

能買,屬於二套房貸款利率和額度可能有所上升。

㈡ 房子還在貸款可以買嗎

法律分析:還未結清貸款的房子,若已經取得了房產證,可以通過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並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㈢ 有貸款還能貸款買房子嗎

法律分析:看情況而定,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㈣ 房屋貸款中可以買賣嗎

可以的。必須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

1、根據《城市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管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管部門核審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4、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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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㈤ 銀行貸款沒還清的房子能買嗎

法律分析:可以買,但是要以轉按揭的方式購買。「轉按揭」就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

㈥ 還在還貸款的房子可以買嗎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購買,購買者繼續向銀行還貸,需要去銀行辦理還貸的手續。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還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比如轉按揭;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㈦ 貸款沒有還完的房子能買嗎

貸款沒有還完的二手房仍然是可以進行交易的,只是在交易過戶和後期的手續辦理的過程中,相對於沒有貸款的二手房,程序會復雜一些,通過中介進行辦理的話,可以大大降低風險系數。
由於賣家的房子「有貸在身」,也就是說其房產還在銀行抵押,需要還清尾款才能解押,那麼在出售此類房產時,中介方就會採取讓買家支付首付,給賣家進行還貸解押的方式,這種方式也是目前行業的普遍做法。解押後,買家才能申請貸款,貸款審批通過後就可以進行過戶手續。
其實這期間最主要的風險在於買家幫賣家還清貸款後出現:一是賣家對價格反悔,二是在買家已墊資解押房產,但還沒有辦理過戶的這段時間中,房東出現了債權債務糾紛,另外就是賣家惡意詐騙。
在規避此類風險時,很多人依賴於公證。不少購房者也認為此舉具有法律效力,其實不然,有業內律師對此表示,房屋公證只能證明交易雙方存在著買賣關系,並不表示房屋經過公證之後就歸買家所有。
也就是說,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房屋的產權仍屬賣家。在此期間,若賣家私自將房屋賣給第三方,房屋的產權就會發生變化;若賣家存在債權債務糾紛,法院將該房產凍結,而買方即便是已經交了房款,也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好多已貸款的二手合同房,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可以買賣的,但買家在交易前首先要確認房子的權屬,能否辦理兩證,且銀行是否允許提前還貸。此外,還應該了解賣方是否是該房屋的少有產權人。如果房屋產權人是夫妻或多人共有,則進行買賣需經過所有產權人的同意。
對於這種既沒有還清貸款,有沒有辦理兩證的合同法,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進行預告登記,可以防範法律風險。因為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對於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若賣方要求買方先還完貸款再過戶,首先就要約定好付款方式,買方替賣方還貸款的金額是如何操作等都要慎重決定,而還貸和過戶的時間期限也要作出明確的條款約定,不能含糊。
針對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如果是通過中介進行交易,核心就在於如何簽好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會對房屋權屬和價格、稅費承擔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交易相關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用以約束三方行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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