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異地買房可以貸款嗎
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根據目前的政策,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戶籍證明或者工作證明的職工,購買本市區域以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的。
本地職全款購買外地住房,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公積金卡、購房合同和還款憑證。
拓展資料:
使用公積金購房有「三項注意」
其一,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後提取,即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者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已結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
其二,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一位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2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30萬元,他只能提取20萬元的公積金,剩餘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
其三,結清公積金貸款後可以再用公積金購房。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中有一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視為首次購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網上陸續出現公積金貸款出台新政的微博,稱幾家中介被約到公積金中心得到通知,並傳達給員工。北京公積金貸款將嚴格「認房又認貸」,各區縣執行時間不同。
據了解,「認房」是貸款中看名下有幾套住房,來認定是首套房還是二套房;「認貸」則是看申請貸款者是否有過住房貸款的記錄,認定是首套房還是二套房或更多。
主要條件:
首先,申請人所購住房必須為自住房,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身份證件,且申貸之前已連續6個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其次,申請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無不良信用記錄,首套房須首付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首付20%,且有按規定償還貸款的能力,還要有公積金繳存地及購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證明。
最後,有委託人認可的保證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階段性擔保,並以所購房屋作抵押。
『貳』 我想在老家購房,請問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可以。需要申請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但是不同省市區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流程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房管局。有些城市只限省、區內異地貸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貸地區,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國異地貸款,當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流程:首先,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住房貸款。
然後,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職工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叄』 跨省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公積金貸款購房只允許在公積金繳納地使用,因為公積金都是屬於各省市單獨管理,不能異地跨省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肆』 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使用嗎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主要從貸款條件和對象來看,異地貸款條件職工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而從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來看,是需要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在 2015年9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當中也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流程等問題。
法律依據:《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第四條 因地制宜確定異地貸款額度。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可根據異地貸款職工的收入、公積金繳存余額、個人信用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異地貸款額度,有效防控貸款風險。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不得以控制異地貸款風險為由,要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繳存職工的正常提取予以限制。
『伍』 異地買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
異地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根據《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區域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符合條件的職工是指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者工作證明。
(5)買外地房子能用公積金貸款么擴展閱讀: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二)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四)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五)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六)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陸』 住房公積金是不是只能在當地買房
住房公積金不單可以在當地購房,還可以在異地購房,這種操作叫做異地公積金貸款。按公積金提取政策,達到相關條件的職員在異地購買房屋,能夠使用本人和夫妻另一方的公積金購買房屋。
1.在外地買房不能用本地的公積金貸款,但可以在外地買房後提取本地的公積金。 政策中所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1、其實是可以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
2、一般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
3、對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只能在本地買房,但是在外地買房不能再本地的公積全貸款,似可以在外地買房後提取本地的公積室。公積寶貸款條什:/、具有當地行改區城內的常住jl2或有這居留身份證明的職、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丹沒有支取公積寶用於支付購房有付款;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綸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閘良好有公積寶中心認環的資產作力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力保證公積寶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寶賬戶內的存儲東粕
(—)購買、建造、翻建、K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急的;
『柒』 外地買房子,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國銀行申請貸款業務,是無法使用深圳公積金購買外地商品房(如惠州、東莞等地)的,只有購買本市范圍內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宅類)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捌』 在外地能做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嗎
異地購買自住住房也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應符合當地的購房政策、徵信和收入經過考核、購房資料准備齊全,同時在異地具有抵押物或擔保人,銀行方予發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玖』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其實是可以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一般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法律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