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60萬。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超過1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於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貳』 住房公積金可貸款金額怎麼算
可貸金額=(月繳額/(個人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0.4*12*貸款年限
月繳額、個人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在去銀行列印的公積金查詢單上,貸款年限自行確定
『叄』 用公積金貸款60萬,十年還清,每月還多少本息
這里還需要知道還款方式和貸款利率;
假設是「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假設5年期以上公積金貸款執行利率是3.25%,那麼,年利率=3.25%,月利率=年利率/12=0.27083%
【公式】月還款額=貸款額*月利率/[1-(1+月利率)^-還款月數]
月還款額=600000*0.27083%/[1-(1+0.27083%)^-120]
月還款額=5,863.14元
還款總額=703,577.01元
利息總額=103,577.01元
結果:
在假設條件下,這筆貸款每月還款5,863.14元;還款總額703,577.01元;利息總額103,577.01元。
『肆』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60萬15年還清,每月等額,月供多少,總利息多少
你買的是第2套房子,公積金貸款是60萬元,15年還清,每月等額,在這種情況下,那麼你每個月的月供在7000元左右,具體的話要以你的貸款合同為准,你可以看一下貸款合同。
『伍』 南寧: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提至60萬元
1月19日,澎湃新聞從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南寧現就制定《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公示時間30天。《實施細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社會公眾如有意見或建議,可於2022年2月15日前進行反饋。
《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提出,南寧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個人徵信信息存在不良記錄,信用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 期(含)以上等多種情況不予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等。
1月15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21年12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南寧新房環比下降0.2%,同比上漲1.7%;二手房環比下降0.4%,同比下降1.9%。南寧新房價格已經連續5個月下降;二手房價格已經連續6個月下降。另據克而瑞數據顯示,南寧2021年12月份房價為12923元/平方米;2021年南寧商品住宅成交均價13093元/平方米。
廣西北部灣六城可在南寧購房申請貸款
根據《實施細則》,在南寧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的,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實施細則》明確,南寧每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由南寧公積金中心按照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住房價值、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進行測算,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後,取最低值確定(向下取整為1000元的整數倍)。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在貸款還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繳存時間系數按借款申請人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時間確定:1.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6個月和23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0.8;2.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24個月和35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1;3.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36個月和59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4.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為60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5。
風險防控系數根據申請貸款時南寧公積金中心的資金運用率(指南寧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余額占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確定:1.資金運用率不超過8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1;2.資金運用率超過85%但不超過90%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9;3.資金運用率超過90%但不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8;4.資金運用率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7。
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貸款額度後再合並加總。
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實施細則》明確,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鐵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內,以下統稱「本行政區域」)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南寧對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包括(一)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二)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還清的;(三)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無住房但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還清的;(四)借款申請人購買危舊房改造住房還建項目的,如在本行政區域有兩套(含)以上住房或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受住房套數限制。
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形,則不予貸款,包括(一)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內有兩套或以上住房的;(二)借款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兩次或以上公積金貸款的。
《實施細則》規定,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個人徵信信息存在以下不良記錄之一的:1.當前貸款逾期的,或擔保人代償的;2.貸款或貸記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 期(含)以上的;3.貸款或貸記卡近兩年內連續逾期3期(含)以上的;4.貸款或貸記卡近五年內累計逾期12 期(含)以上的;5.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的;6.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二)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三)因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被取消提取、貸款資格未達到規定年限的;
(四)所涉及的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情形正在查辦階段或不執行行政執法案件責令整改、處罰或處理決定的;
(五)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
『陸』 公積金貸款60萬元20年,二套房每個月需要還多少
現行公積貸款五年期以上基準利率為年利率3.25%,月利率為3.25%/12,60萬,20年(240個月):
月還款=600000*3.25%/12* (1+3.25%/12)^240/((1+3.25%/12)^240-1)=3403.17
說明:^240為240次方
『柒』 職工二套房公積金貸款「認房認貸」 最高額度降至60萬
4月12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優化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通知》表示,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的,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時不考慮繳存余額、繳存年限、配偶繳存情況及調節系數等因素。
同時調整貸款申請繳存條件,申請貸款時的繳存時間由原來的「借款申請人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申請貸款前12個月(購買政策性住房的為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調整為「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並進一步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由「認房不認貸」調整為「認房認貸」;調整首付款比例和二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
將首付款比例由統一的20%,分類調整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的,首付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時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降至60萬元。
調整貸款年限和月還款額上限。在保證借款申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根據借款申請人所申請貸款金額、期限及適用利率,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應超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的60%。
《通知》還提出要進一步方便職工辦理業務。開辦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並公示貸款辦理進度。
『捌』 夫妻兩人公積金一共可以貸款多少
夫妻兩人公積金一共最高可以貸款60萬。
1、央行規定:首套房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80萬;二套房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60萬。
2、夫妻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歷史繳存公積金額+貸款申請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的繳存的公積金)×2。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玖』 南寧公積金新規徵求意見:首套房最高貸70萬 二套房60萬
(記者 張建)1月19日,記者從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獲悉,南寧就制定《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簡稱「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示時間30天。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主要涉及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以及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審批、發放、回收、貸後等管理工作。
根據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顯示,在南寧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的,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同時,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處於正常狀態,最近繳存月份應與貸款申請當月的間隔不超過兩個月,並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南寧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明確,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個人徵信信息存在不良記錄,信用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期(含)以上等多種情況不予貸款。
『拾』 新政二套房可貸額度降至60萬,南京公積金政策沒變化
4月12日晚間,國管公積金中心發布通知稱,將對二套房貸款實行「認房又認貸」,同時二套住房貸款的最高額度由80萬元降至60萬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執行。記者了解到,國管公積金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管理,目前南京的公積金政策沒有任何變化。 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馬祚波
國管公積金: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
國管公積金主要是指中央國家機關及在京單位等國管單位的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以及中直公積金(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區別於北京市管公積金,國管公積金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管理。
在4月12日晚間由國管公積金發布的通知中,對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措施進行了調整,包括調整貸款申請繳存條件,申請貸款時的繳存時間由原來的「借款申請人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調整為「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此外,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由「認房不認貸」調整為「認房認貸」,並將首付款比例由統一的20%,分類調整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的,首付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時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降至60萬元。
通知中還明確,借款申請人的貸款期限由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申請人70周歲調整為最長不得超過65周歲;月還款額上限由「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每月償還貸款後,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於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准」調整為「在保證借款申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根據借款申請人所申請貸款金額、期限及適用利率,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應超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的60%。」
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沒變化
針對國管公積金的新政,南京公積金的貸款政策會有變化嗎?業內人士介紹,兩者並沒有關聯,南京的公積金貸款沒有任何變化,仍按照之前的方案執行。
2018年4月1日,南京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購買首套房的最高可貸額從30萬元/人調整為50萬元/人,夫妻雙方由60萬元/戶調整為100萬元/戶,購買二套房的仍按30萬元/人、夫妻雙方60萬元/戶執行。需要指出的是,買房人只要連續足額繳存滿6個月的公積金,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可貸額度並不與繳存年限掛鉤。
目前,南京市針對購買首套房的認定標准為:
1、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不動產登記機構無已登記的住房;
2、家庭成員名下無由法院、民政等有權部門出具或簽署的判決書、調解書、協議書等,明確歸家庭成員所有但還未在本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做轉移登記變更的房產。
去年4月1日還將人均住房面積標准,由32平方米調整為40平方米。以家庭為單位計算,如果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在滿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第三套房與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依然拒貸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