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可以買第二套房嗎
購買二套房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不過購買二套房要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話,會有以下限制:
1、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積金貸款,並且還沒有還清貸款,那麼購買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2、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積金貸款,並且已經還清欠款了,那麼購買二套房就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3、如果第一套房用的是商業貸款,無論是否還清,都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的。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
1、首二套認定方面
公積金貸款認定首二套的原則依然是「認房不認貸」,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京無住房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買則算二套;如果在京無房,在外地貸款買過房,且貸款已經還清,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住宅,則為首套。3月24日起,離婚一年內申請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貸款政策執行。
2、首二套首付比例方面
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依舊為20%,未進行調整。首套房貸款的額度為120萬元,二套房貸款的額度為80萬元。
❷ 離婚後女方想要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算首套,還是二套
女方如果沒有房產證,貸款買房就算首套房。
❸ 廣州離婚後多久可以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買房
要還清第一套房子貸款一個月後。
結清公積金貸款後可以再用公積金購房。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中有一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視為首次購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使用公積金買房還要注意: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後提取,即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者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已結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其二,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一位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2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30萬元,他只能提取20萬元的公積金,剩餘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
❹ 離異後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需要什麼手續
福州的陳先生已經離婚,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申請貸款人是前妻,離婚後房子歸她。近日,陳先生咨詢:他若現在購房,能否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不是要申請公積金貸款人變更?據陳先生介紹,前些年,他以妻子的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一套住房,在與妻子感情不和離婚後,住房歸太太所有,到目前為止貸款還沒有還清。而在貸款過程中,他也支取了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現在他名下沒有房產,想再購買住房供自己及女兒居住。「我這種情況能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如果可以,是按照首套房還是二套房政策?」
律師解答:
由於婚前的房屋是以一方個人名義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另一方不是貸款人,雖然支取了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用於購房,但這與貸款沒有關系。所以,雙方離婚後,只要陳先生在申請個人貸款的前6個月,持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已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繳存住房公積金,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加上陳先生目前名下沒有其他房產,可以參照首套房政策執行。
如果房子是以兩人名義購買的,離婚前用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房屋在離婚後確定歸其中一方所有,債務也就隨房屋所屬權相應轉移到其中一方,那麼就需要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可以持婚姻登記部門的離婚證明、證明貸款房屋歸屬的公證文件等材料到管理部門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
❺ 本人離異,有一套住房,想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可以嗎
各個城市的規則不同,如果你是這個城市的戶籍之人,上海規定每人60平方超過那
房產稅
,但是對外地要有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具體情況你要把當地
房產交易
部門咨詢,買都可以買多了就要納房產稅。
❻ 請問,前夫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提取過我的公積金對沖了房貸,離婚後我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當然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只不過那個時候他是認為你是二套房首付的時候是必須要達到50%的。
❼ 我和老公名下有一套房子,買二套房辦離婚,還可以繼續用同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不用辦離婚。
現在的政策已經允許按照一套房對待了。
首付30%;可以公積金貸款。
❽ 剛離婚,可以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一、符合條件即可辦理,員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和存在離異沒有直接關系的。依然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買房。公積金辦理貸款條件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 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二、借款人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
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三、二手房使用公積金辦理貸款,具體流程如下:
借款人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8)離婚後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二套房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2015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條例》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一、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