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退款房貸怎麼處理
如果按揭已經辦理下來的話是不能退房的,又或者說開發商同意退的話也是很困難的,開發商同意退房的流程如下: 貸款人需要先把已經審批下來的貸款結清;如果在一年內還清的話銀行會扣貸款人的違約金,至於違約金是多少就看貸款合同上的約定了;貸款還清後辦理注銷抵押登記表;然後找開發商,開發商會把貸款金額還給貸款人;不過這個是在很理想的情況下才能做到的,一般開發商如果貸款已經審批下來了是根本不會同意退房的,而且單方面退房需要賠償開發商購房總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的。
❷ 退房後,向銀行申請的貸款應該怎麼處理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實際退款應分兩部分但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購房者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購房者拿到這筆錢後不還給銀行,銀行可以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購房者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退還給開發商,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所以,就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快,其中屬於購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購房者,屬於購房者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購房者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資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我國《擔保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借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此類房屋買賣糾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通常會追加銀行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將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與銀行按揭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銀行可以提出獨立的訴訟請求。保險一般可在退房時解除以按揭貸款購買房屋時,一般都會要求購房者為其所購房屋辦理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解除售房合同勢必牽涉到保險問題,由於保險法律關系是房屋買賣關系、借貸關系之外的又一獨立法律關系,所以保險問題有其自身特點。《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也就是說,如果買家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沒有不許退保的字樣,買家在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即可解除保險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❸ 如果可以退房,那麼銀行剩餘貸款怎麼辦
退房後,房屋所有權已經重新回到出賣房(一般是開發商)那裡,因此銀行貸款的還款責任應當由原出賣人承擔。
其實,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兩個獨立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是以房地產為標的的買賣合同,由出賣人和買受人簽訂的,銀行貸款是房屋價金的一種支付手段;貸款合同是銀行和買房人
之間簽訂的,合同標的是所借款項,房屋在貸款合同中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正因為這兩個合同是相互獨立的,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聯系(一個是以房屋為買賣
對象,一個是以房屋為抵押物),但解除購房合同不代表連貸款合同也同時解除了,買房人和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依然存在,借款還是要清償的。
那麼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如果解除貸款合同?
首先買房人要解除貸款合同,就要將貸款提前還清,以商品房為例,實踐中是這樣操作的:買房人退房後,開發商要將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但開發商為了防止買房
人取得所退的購房款後不去歸還貸款,勢必影響開發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權存在),開發商會將該退還的全部房款分為兩個部分:銀行貸款未償還部分由
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首付和已經償還的貸款部分退給買房人。
❹ 退房後交到銀行裡面的房貸怎麼辦
銀行貸款跟房子沒關系,是你向銀行貸的款,在使用銀行資金期間就應該如期還款以及償還利息,房子退了那麼貸款不再需要,你可以辦理提前還款手續,但已繳納的利息是不可能給你退的,房屋保險是可以退的,但應該折除一些費用~你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給你適當補償,但恐怕不容易辦到~
❺ 房子延期交房退房銀行貸款怎麼處理
開發商延期交房退房的,貸款可以在開發商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之後償還。
根據2021年新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拓展資料: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根據該銀行所在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貸款技巧
如今,越來越多的80,90後貸款買房買車,一時之間,銀行提供的貸款業務成了時代的"新寵"。但是想要在銀行成功貸款還是有點難度的,在一些特定時段想要獲得貸款更不容易。下面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成功貸款的幾個小技巧,希望可以幫助更多的人成功貸款。
1、借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貸款理由應該坦誠並且清晰,詳細的寫出貸款的用途以及個人還貸方面的優勢。例如: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
2、借款金額:借款人在銀行申請貸款的金額不宜太高,因為金額越大,失敗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這並不是貸款人所希望的,他們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貸款資金在半個月內還看不到放款的動靜。倘若貸款人所申請的貸款較大的話,建議你適當降低貸款數額,這樣通過銀行審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
3、借款說明:詳細的填寫申請資料,借款的用途、個人信用記錄、收入來源、還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況等等。以保證你的借款不管何時何地何情況,都能夠准時的償還貸款。
4、貸款償還:借款人成功申請貸款之後,就必須要按照規定的時間還款,切勿出現僥幸心理,耽誤還款時間,從而造成不良的個人信用記錄。另外,對於拖欠的貸款,相關部門也會盡全力追回。
❻ 購房合同解除後,按揭貸款如何處理
魏國鵬律師解答:不用客氣。你問的實際上是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一、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之後,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貸款所購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貸款的購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開發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購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因此,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並不因此解除,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履行按揭貸款合同的。也就是說,購房者還要必須向銀行還貸款。二、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如上所述,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償還貸款的。那麼,解除購房合同以後,按揭貸款應當怎麼償還?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虧。那麼,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對「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以及「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所作的解答。購房者必須要記住的是,購房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屬於兩份不同的合同,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還是有效的,當事人必須要償還按揭貸款。至於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的具體怎麼還,實踐中,一般都是由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
❼ 退房後,銀行貸款怎麼辦
購房者可解除購房合同 針對金先生提出的問題,律師認為,從法律角度講,退房實際上是購房者作為購房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權,肯定是可以的。購房者與貸款銀行之間是一種借代關系,與開發商之間是一種房屋買賣關系,兩者雖有關系,但完全是兩種獨立法律關系,所以對購房者的解約權並沒有任何妨礙。 那麼,退房時已按揭的貸款誰來還?律師認為,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購房者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購房者。購房者申請的銀行按揭貸款,也是購房款的一部分,也應一並返還給購房者。然後,購房者應依據《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第五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提前還給銀行。」 購房者應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律師認為,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購房者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購房者拿到這筆錢後不還給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購房者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購房者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這個虧。所以,就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其中屬於購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購房者,屬於購房者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購房者已向銀行提前還款。 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資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借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需辦理退保退費手續 律師認為,以按揭貸款購買房屋時,一般都會要求購房者為其所購房屋辦理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解除售房合同勢必牽涉到保險問題,由於保險法律關系是房屋買賣關系、借貸關系之外的又一獨立法律關系,所以保險問題有其自身特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也就是說,如果買家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沒有不許退保的字樣,買家在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即可解除保險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律師認為,購房者可依據上述規定辦理退保、退費手續。 手續未辦完,房貸仍得還 律師提醒業主,由於某些原因希望退房的,不能因此而「借故」停止還貸。 目前,部分購房者對銀行和開發商之間各自的關系存在誤解或模糊的認識,有人認為按揭貸款是由於買房才申請的,現在不買房了,所以按揭貸款也不用還了;或者想著要退房了,乾脆就停止了每月的還房款了。其實,買家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
❽ 退房銀行貸款怎麼辦
退房銀行貸款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1、借款人需提前歸還貸款,需要您與銀行協商,提前將剩餘貸款本息還給銀行後等待開發商退購房款;2、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塊,購房者首付款部分退給購房者,向銀行借款部分直接還給銀行。
❾ 如果貸款下來房子想退的話,貸款應該怎麼辦
一、從法律角度講,退房實際上是購房者作為購房合同一方當事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權的表現,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購房者與貸款銀行之間是一種借貸關系,與開發商之間是一種房屋買賣關系,兩者完全是兩種獨立法律關系,所以對購房者的解約權並沒有任何妨礙。
二、購房者向銀行貸款與向親戚朋友借錢,其性質是一樣的。作為債權人,銀行或其他機構,個人都只有權要求購房者按約還款,但無權干涉購房者的解約權利。所以,只要出現了購房者有權依法解約的情形,不管購房者是否已經取得按揭貸款,都有權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三、退房以後,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已從銀行借貸出款項用於購房,所以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四、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購房者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購房者。購房者申請的銀行按揭貸款,也是購房款的一部分,也應一並返還給購房者。然後,購房者應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制訂的《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第五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詳情可咨詢貸款銀行。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