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請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買車要什麼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個人身份有效證明;
3、具有合法的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信用良好;
5、持有經辦行認可的購車合同、協議或購車意向書;
6、提供經辦行認可的抵/質押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提供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或提供滿足《中國銀行個人信用循環貸款額度暫行管理辦法》客戶准入條件的相應資料;
7、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限額的首期購車款能力證明;
8、經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個別地區業務存在差異,詳細信息請您聯系就近的中國銀行網點進行咨詢。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B.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貼息貸款管理及變更
嚴禁多個借款人使用同一賬戶進行還款。
如因正當理由不能按原計劃償還貸款本息,可與中行貸款經辦行協商進行債務重整,即調整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等,重整時貸款不能有逾期,且調整後合同期限與原貸款合同期限之和不得超過5年。貸款重整原則上不超過一次。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並採用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方式的,因正當理由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具體展期條件按中國銀行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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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申請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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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汽車消費貸款有哪些風險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主要防範四個方面,即:借款人、經銷商、保險公司和銀行四個方面。具體如下所示:
(一)借款人方面
1、信用風險。購車群體良莠不齊,可能混雜了一些有道德風險的人,由於主觀賴賬心理或當汽車價格下跌,低於購車者需還貸款金額時,購車者就可能做出理性違約行為,都可能使貸款面臨風險。
2、支付能力風險。自用車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無法按時還款,商用車借款人因受整個運輸市場和行業政策的風險,預期收入減少甚至完全喪失或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對方運費結算不及時,不能按時還款。
(二)經銷商方面
1、汽車質量風險。由於經銷商不通過正當渠道購進汽車,把存在質量問題的車輛銷售給借款人,因質量糾紛影響到貸款的收回。
2、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風險。目前農信社發放汽車消費貸款大部分由經銷商提供擔保,由於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過大,超過經銷商擔保能力,給信貸資金造成隱形風險。
(三)保險公司方面
1、保險公司利用借款人對保險條款的模糊認識,以及信用社貸款操作中的疏漏,當保險責任發生時,尋機免除保險責任或減少責任。
2、保險公司的部分營銷人員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違反保險條款,私自縮短保險期限,造成保險失效,責任免除。
(四)銀行操作方面
1、貸前調查不實,由於信貸人員配備不足,貸前調查流於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證明、資產證明嚴重失真,埋下風險隱患。
2、貸後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沒有做貸後管理,對貸款發放後借款人是否真正用於購買,所購車輛的發動機號、車架號等信息未及時進行確認;有的貸款逾期後未能及時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以致風險不斷擴大;有的放鬆了對合同、貸款催收記錄等債權文書的管理,造成缺漏項,當貸款出現風險時無法及時發現進行索賠、訴訟或採取其他追收措施。
在此提醒廣大貸款者,在申請個人汽車貸款前應該先對自己的購買能力、購車情況、保險條例以及貸款政策進行全方位的考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
E. 個人汽車貸款有哪些風險需要注意
隨著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其風險也日趨顯現出來,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因借款人失業、工作變動或出現其他經濟等原因造成借款人還貸能力下降,甚至喪失還貸收入來源而引致的風險;另一個來源於汽車經銷商通過改變貸款用途或惡意詐騙帶來的風險。
2.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汽車消費貸款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比如在貸款期間出現汽車價格下調和利率上揚,會導致風險和收益呈現不對稱性。
3. 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銀行業務經辦的各個環節由於違規操作或管理不力造成的風險。首先體現在貸前調查不細致,不能獲得客戶准確的信息資料。其次體現在貸後跟蹤檢查不落實。缺乏有效貸後監控機制,對所貸款項是否真正用於購車、購車後是否及時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滿一年後車輛是否及時續保等問題落實不到位。
4. 擔保風險:
擔保風險是指借款擔保措施不到位、擔保人不能履行擔保義務、擔保物貶值、損毀等原因使擔保措施不能對貸款提供足夠的保證能力給貸款資金造成的風險。主要體現在:
第一,合作汽車經銷商風險。在經銷商提供擔保與所購車輛作為抵押的個人汽車貸款操作模式下,絕大部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客戶均由汽車經銷商或運輸公司向經辦行推薦,銀行處處受制於汽車經銷商或運輸公司,不利於從源頭上防範風險。
第二,保險風險。借款人的汽車是作為反擔保抵押給保險人的,一旦借款人產生信用危機,就會拒絕償還銀行貸款。
第三,抵押物風險。汽車貸款以車作為抵押物,隨著車價貶值嚴重和車輛的流動性,一旦客戶無力還貸、故意以汽車抵頂貸款或惡意逃債,銀行追索將十分困難。汽車貸款還存在抵押權與法定優先權相沖突的風險。
F. 求《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提示的通知》這個文件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汽車貸款風險提示的通知 銀監辦發〔2008〕4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近幾年,銀行業金融機構汽車貸款業務發展較快,對推動我國汽車產業發展,活躍和擴大汽車消費,改善自身資產負債結構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受我國徵信體系不完善、市場競爭不規范、汽車價格波動等因素影響,汽車貸款風險孕育較大風險,各級法院陸續受理了大量銀行業金融機構起訴汽車貸款借款人及經銷商的汽車貸款合同糾紛案,審理發現一些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簽訂汽車貸款合同時審核不嚴、管理不力,問題突出。為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防範貸款風險,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加強貸款空白合同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空白汽車貸款合同必須由銀行控制,嚴禁由經銷商掌握;在發放汽車貸款時,必須要與借款人本人面簽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寫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還款金額等重要事項,不準由經銷商代替,避免合同將來產生訴訟爭議。二、加強對經銷商擔保能力審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查經銷商即擔保人誠信狀況、擔保能力,嚴禁經銷商超能力擔保,防範擔保人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起訴時下落不明,銀行業金融機構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問題。對經銷商的授信要嚴格按照公司業務程序辦理,不得將其歸入零售業務進行操作與管理。三、加強貸前調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借款人提交申請資料的審核,重點審核借款人的信譽程度、收入證明、償還能力的真實性。要科學制定個人資信評估標准和識別業務真實性的貸前審查制度,實行雙人調查。要藉助個人徵信管理系統和信息系統,了解審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程度、誠信狀況;必須要與借款人進行見客談話,實地調查借款人真實居住地、核實貸款抵押真實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權、變現能力等情況。四、嚴格貸中審查和貸後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批程序,認真審核貸款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尤其是對借款人和經銷商誠信、還款能力等事項要進行嚴格和獨立的審查。在貸款發放後,要加強貸款用途的管理,防止貸款挪作他用,密切檢查和監控借款人還款能力變化和還款意願,一旦發現不良還款記錄,要及時督促借款人和擔保人履約還款,必要時依法及時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五、規范賬戶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貸款賬戶管理,借款人還款賬戶要由其本人持有效證件開立,避免經銷商直接控制貸款,甚至挪作他用。六、實施嚴格問責制。各銀監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決查處汽車貸款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假車貸」較多、存在嚴重違規問題的分支機構,要停辦相關業務。對授信工作不盡職等違規行為實施嚴格問責,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