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拆遷安置房可以抵押貸款嗎安置房可以貸款嗎
拆遷安置房不能做銀行抵押貸款的。房產證是房屋產權登記的合法憑據,只有拆遷安置房合同,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是不能在銀行抵押貸款的。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⑵ 拆遷安置房抵押貸款可以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動遷安置房是指政府組織實施,提供優惠政策,明確建設標准,限定供應價格,用於本市重大工程、舊城區改建等項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動遷房是否可以貸款,取決於動遷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資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土地使用權證之後就可以將動遷房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⑶ 拆遷安置房可以抵押給銀行做貸款嗎
拆遷安置房只要有房產證就可以抵押貸款,但是銀行方面會對房屋做出評估後才會按照貸款流程辦理。
⑷ 拆遷安置房可以銀行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動遷安置房是指政府組織實施,提供優惠政策,明確建設標准,限定供應價格,用於本市重大工程、舊城區改建等項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動遷房是否可以貸款,取決於動遷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資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土地使用權證之後就可以將動遷房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上海市動遷安置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動遷安置房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後的3年內,不得轉讓、抵押,但依法發生繼承等非交易類行為以及由原安置區、縣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回購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⑸ 急拆遷安置房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滿五年取得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可以做銀行抵押貸款,具體根據當地政策確定。產權人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拆遷安置房的不動產權證向銀行提出書面抵押貸款申請,審核通過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⑹ 動遷安置房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房產為動遷安置房滿5年取得產權證後可以抵押貸款。動遷安置房抵押貸款的首要條件是已取得房產證,同時借款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還款意願、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⑺ 安置房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安置房是可以進行抵押來貸款的。
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拆遷的安置房已經取得了房權,並且沒有特殊規定不能對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轉讓的期限已到期的,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沒有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也就是說,如果遇到資金問題時,就可以用安置房抵押來申請貸款。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
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抵押貸款又分最高限額抵押與傳統抵押形式兩種,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是有別於傳統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於: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最高限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3)最高限額抵押必須預定最高限額外負擔;
(4)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隨主債權的轉移而轉移。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然比傳統抵押權的更具有獨立性,但最高額抵押權仍屬擔保物,其設立方式,效力與傳統抵押權並無本質區別。
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類型
類型一:未結清貸款的房產;這樣的房產一般是有抵押的房產或者此房產正處於按揭狀態當中,銀行已經擁有此房產的他項權利,正在抵押中所以不能再次申請抵押貸款。
類型二:部分已購公房;這一種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另一種是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
類型三: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指回遷房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純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貸款。
類型四:未取得產權證的小產權房。這類房產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