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人,之前全款買的房子,想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子,這個算第二套房子嗎有什麼限制
只要你名下有房產,再買就是二套房。
不過公積金應該跟這事沒關系,都能適應公積金貸款。
㈡ 如果在外地買了一套房, 用了上海公積金里的存款但是沒有貸款過.那麼上海以後買房算第幾套房
銀行斷定二套房有七種情況,你可以對照你的情況看一下,如果不在這七種情況之列,你就是首套房。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二、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三、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四、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諸東流。
參考資料:易貸中國官方網站(更多貸款問題可以見我「空間」)
㈢ 我這種情況,上海公積金算第二套房嗎
你這樣的情況算第一套,公積金貸款也是認房認貸的,如果你之前沒用過公積金,但手裡有房,算二套,反之,之前沒有用過公積金,手裡無房,算一套。
㈣ 自己在老家商業貸款買了房,跟男朋友一起想在上海用純公積金再貸款買一套,算不算二套房
如果你和你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上海名字無成套住房,在上海買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就是算首套房。
㈤ 在上海第一套房純商貸 第二套房用公積金貸款 算二套房嗎
那你第一套房有沒有還完啊,,
一般如果第一套房子還款後,半年以後,
你再去買套房子,
那房子還算第一套
公積金貸款你可以去數銀網站看下
㈥ 公積金貸款對第二套房上海有何規定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條件是:
一、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已利用公積金貸款或者商業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申請房貸,將視為第二套房。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只要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人,在各個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沒有住房貸款業務正在發生,並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都可以獲得相應的批准。
二、購房者只要不欠銀行房貸(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貸款尚未結清,您將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㈦ 上海二套房認定標准2021
摘要 您好,親。
㈧ 在上海純公積金貸款買過一套房,然後賣掉了,再買房做商貸或混合貸款的話算二套么
你這種情況應屬於第二套購房。具體參照以下標准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公布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中確定了二套房認定標准: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