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協議約定房產但一方死亡
法律分析:是有效的,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屋歸子女,其實就是對子女的贈與。夫妻雙方離婚時處置的房屋必須是夫妻雙方或一方有所有權的房屋,這樣才有處分權。離婚協議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經雙方協商以後,一致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婚生子的約定,是贈與的條款,只要沒有合同無效等事由,該贈與的內容即是有效。只是說,子女如何行使該權利。如果子女已成年,可以獨立行使該權利。如果是8歲以上18歲以下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贈與是屬於純獲利益的法律行為,贈與有效。如果是未滿8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贈與行為還是需要有法定代表人代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② 離婚協議里房子歸女方,但未辦過戶手續。男方去世後房子算是遺產嗎
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的,協議是在離婚書後面附起的,那麼,房產就是女方的,不是遺產。如果沒有辦理離婚登記,即沒有離婚證,就沒有離婚,那房子就屬於兩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可得一半,另一半屬於男方的遺產。只要是離婚協議里規定了的就屬於財產。
法律分析
即使是男方的遺產,也應該由配偶、男方的父母、子女平均分割,離婚的時候兩個人已經共同協議房子歸女方了,雖然沒有過戶,只要離婚協議一生效,這個房子就已經是女方的個人財產,現在女方仍然辦理房子過戶手續。是協議離婚在先,男方離世在後,房子就不可能是男方的遺產,政府機關的相關文書無需公證。離婚協議書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未處分他人財產,未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就是合法有效的。雙方形成的是贈與法律關系,但女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僅有離婚協議是不夠的,還需要男方辦理過戶登記的手續,不動產登記簿登記完成後,女方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一般情況下,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人,被推定為該不動產的權利人。男方死亡時,因不動產登記於其名下,且不動產登記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所以該不動產可能會被視為男方財產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③ 離婚時房子判給我了,沒有過戶有協議,戶主還是前夫的名字,他現在死亡了怎麼辦
雙方是通過訴訟離婚的,經審理法院判決涉案房屋的所有權歸一方所有的,可以攜帶判決書及其他材料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房產過戶,不需要再另行簽訂過戶協議。且該房產也不再屬於前夫的遺產,不參與繼承分割。如果是經法院審判後,只確定使用權,未對所有權進行判決的,那該房屋是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未進行分割或者不能分割的,遺留的財產即屬於其遺產,先進行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後,再進行遺產分割。根據《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的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繼承人的范圍,根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北京專業婚家律師提醒您:這種情況下,房屋在離婚時未分割的,要先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區分出屬於其個人財產的部分,該部分認定為遺產,由其繼承人協商分割,不能協商一致的按照法定情況均分,其離婚前的婚生子女,以及離婚後是否有再婚的,其現任配偶和子女均有權繼承。
④ 離婚了,房子的使用權歸男方了,如果男方去世了房子該怎麼處理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離婚後,房子的使用權歸男方了,那麼如果男方去世後,使用權就自動消滅了,可以進行處理的是房子的所有權。首先,關於離婚後房子的使用權,這種權利是無法被繼承的,因此,關於房子的使用權因男方去世而消滅,不會被男方的繼承人所繼承。其次,關於房子的權屬問題,首先要看該房子是否屬於夫妻二人的婚內共同財產,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因此,如果該房是男方的個人財產,那麼該房產變為男方的遺產,由他的被繼承人繼承;如果該房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屬於男方的那部分變為男方的遺產,按照繼承規則來分配,屬於女方的部分由其個人所有。
⑤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死亡,財產歸誰
當夫妻一方死亡的,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是先分出一半歸配偶所有,其餘的按民法典的規定由被繼承人繼承。
夫妻「共有」財產,也就是說,財產是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只擁有對其一半的所有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由於財產是動態的,所以並不進行分割,但當夫妻關系終止時,則針對當時的情況將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所以當夫妻其中一方死亡時,應當按照當時的財產情況對財產進行分割,將一半的財產所有權歸於另一方所有,而將屬於死亡一方的一半財產按照遺產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⑥ 夫妻共同的房子有貸款,一方去世,遺產還要用於還外債,另一方要放棄繼承,遺產的數目怎樣確定
您好。
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是平分。
夫妻存續期的外債,你確定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你放棄了遺產繼承,一樣也要承擔自己還款的那部分。
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系,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的規定。
第一:法律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二:《婚姻法》解釋規定
1.《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以上幾種情形基本上歸納了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但是現實生活是豐富多變的,不可能全部歸納在上述五種情形,具體的情形還需要仔細的分析歸類。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⑦ 離婚協議書上房子歸男方,但是男方死亡,那麼房子會歸誰
離婚協議上房產歸男方,但是男方去世,房子的歸屬要看兩個人是否已經離婚,才能決定房產繼承。
兩個人離婚的時候,約定房產歸男方,並且房子過戶之後,就表明男方方已經擁有了房產的所有權,當男方死亡,財產應該按照男方生前意願,或者按照繼承法相關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但是兩個人還沒有離婚,雖然簽署了離婚協議,也無法產生法律效力,女方擁有繼承權,可以繼承房產份額。
三、男子去世沒有指定繼承人,按照法律歸法定繼承人繼承。男方在離婚後如果沒有指定繼承人,自己去世之後,房產自然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包括總結的父母、子女和配偶。按照法律規定,房產的份額由幾個人協商之後,到房產部門辦理手續,就能順利繼承財產。
簽署了離婚協議,但是沒有離婚,對財產的繼承會產生影響。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⑧ 離婚後房子未過戶一方死亡如何處理
您好,首先要依據離婚時房產歸屬的協議或者是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等,將房屋確權後,過戶到a名下,之後屬於a的遺產再進行分割。
⑨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一方去世怎麼辦
只要沒離婚呢,那你就另一方必須得還,因為這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也就是共同的債務,都必須共同承擔
⑩ 協議離婚房產歸女方,但貸款方死亡,怎麼辦
等男方去世拿著死亡證明和當時的離婚協議去房管局辦理房屋更名,也變更貸款還款人
其實現在也能辦,但是男方現在這個狀況還是不要辦理的好,畢竟病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