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第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第二套房是否可以公積金貸款,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具體如下:
1、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在購買第一套房時,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並且還完貸款,則在購買第2套房屋時,就不能使用公積金來貸款並用來還房貸;
2、第一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第二套房可使用公積金貸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⑵ 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么
二套房也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只不過首付比例會提高的,最少40%起。
⑶ 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可用公積金貸款需具備以下條件:1、若第1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則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2、若第1套房的貸款已還清,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2套房。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⑷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第二套房是否能公積金貸款需視情況而定,若借款人在購買第1套房時,也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並且還完貸款,則在購買第2套房屋時,就不能使用公積金來貸款並用來還房貸。若第1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則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⑸ 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若第1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則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等規定以第2套房計算,即首付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貸款已還清,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2套房,相關規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來計算。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⑹ 買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如果符合條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的。對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和限制,首先非常關鍵也是要注意的一點是,若借款人在購買第1套房時,也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並且還沒完貸款,則在購買第2套房屋時,就不能使用公積金來貸款並用來還房貸。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八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
⑺ 請問一套房 商業貸款沒還完貸款,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使用公積金;
貸款額還要看您家庭在京名下是否有房,如有一套房,則再申請公積金貸款按二套計算,可貸8成,最高80萬,如在京無房,則按首套執行,可貸8成,最高120萬;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4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① 借款申請人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賬戶;
② 開戶1年以上並且連續12個月足額繳存(近期);
③ 目前在繳存狀態;
④ 申請人及其配偶無未還清的公積金及貼息貸款。
⑻ 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但是有個前提,那就是沒有額外的貸款。並且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沒有超過規定的退休年齡,有穩定的收入、償還的能力、良好的的信用,還有滿足當地政策的其他條件。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是指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繼續申請使用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但是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
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准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
職工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時,職工可以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並由受託銀行以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的組合形式向職工發放。
公積金貸款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下同)應以所購買住房作為抵押物。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並按本市房地產權登記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公積金貸款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應當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託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質押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權利憑證移交等手續。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職工申請的貸款期限與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按住建部、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為4.50%。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不超過50%,也就是最多可以貸總房款的一半。公積金每月還貸額度是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申請人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不高於總房款,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中較低者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