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按揭貸款保證金應由誰付
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個人購房貸款項目合作協議以及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並在合同上約定,銀行為開發商開發樓盤的購房人發放住房按揭貸款。而開發商在銀行開立保證金專戶,並按發放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證金,為銀行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當購房借款人取得房產證,並辦妥以銀行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後,銀行將保證金賬戶中的對應保證金退還給開發商。在此期間,若購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期還本付息,則由開發商代為償還,銀行有權直接從保證金賬戶中扣劃相關款項。
因此,銀行不會在既無擔保,又沒有辦理正式抵押手續前提下,只收取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就發放貸款的。銀行只認開發商,一切都按照雙方合作協議合同上的條文約定履行雙方責任和義務。三方相互制約,房產證一般都是由開發商辦理的,借款人不繳納契稅,就得不到產權證,過期還得繳納滯納金。開發商用產權證協助銀行辦理他項權證後,就可以獲得退回來的保證金。
❷ 公積金貸款買房保證金誰交業主用交保證金嗎
一、公積金貸款買房保證金由購房業主繳納的。
二、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❸ 我賣的房子是貸款買的。 為什麼要交保證金6600
貸款買房不需要交保證金,因為是用房子做抵押。
但是會有其他一些條件,如查信用記錄或者收入證明等等。
貸款買房程序:
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
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❹ 貸款保證金由買方還是賣方承擔
保證金是由開發商存到銀行開立的保證金帳戶中去的,一般情況下,如果借款人辦理按揭貸款的成數超過銀行的標準的話,開發商需要將超過部分存到保證金帳戶中的,待借款人清還了一定的貸款本金後,再由銀行將保證金退還給開發商。
❺ 我要賣房子,房子有貸款,找墊還公司墊還,押金交多少
你不需要找墊還公司,你跟買家協商好,讓他先給一半的錢,讓你把銀行得貸款還清,你還清以後把房產證辦好,讓買家把另一部分給你,如果對方不放心,可以先押你一兩萬,然後你們開始過戶,過戶辦理完以後再把最後的錢給你,現在有貸款的房子都是這樣賣,不需要找墊還,你還得交費用,如果對方買房也是需要貸款那你最好找個中介幫你們弄,
❻ 買房子辦貸款還需要交擔保費嗎要交的話,交給誰
一般是不需要的,現在都是商業貸款,都是直接用房產作為抵押物,不需要人擔保的。這個一般是在中介公司代辦的時候收的,中介公司直接收了。如果你會談判,也可以和中介談判,或者直接去找銀行信貸部去辦理。
如果是開發商的話,就要看他是在那個銀行辦理的了,一般銀行是不收取的!!!!!!!!!!!
❼ 請問開發商有權收取房屋按揭貸款的保證金嗎
開發商好黑!這是銀行要收的,而且只要房子變為現房
銀行就推給開發商了。在你貸款還清以前,開發商就可以無償使用這筆錢了。
開發商資金成本已經到了10%年以上了。所有很黑的打大家的主意。
盡快去要回這筆錢,你的購房合同、貸款合同中是沒有關於這些錢的約定。
而且時間久了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❽ 我在蘭州桂碧園,賣房需要交給銀行10%的押金嗎
你好!只聽說過買方辦貸款時開發商要我交10%的貸款保證金,賣方是不用交的,因為房本後面會押給銀行,就根本不需要賣方保證金。
依據:
在公積金貸款中收取的保證金是根據《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協議書》的規定,「借款人以期房做抵押的,……在貸款發放時按貸款額的10%留存售房單位保證金」。售房單位就是開發商,所有預售商品房都無法辦理正式抵押,應由開發商作階段性擔保加留存保證金來防範貸款風險,待正式抵押辦好後,保證金退還開發商。
❾ 二手房貸款保證金應該怎麼計算
二手房貸款保證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現指擔保服務費。發放貸款前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按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預收保證金,數額在5%至20%。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條
除委託貸款以外,貸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貸款人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貸款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❿ 想請問房屋貸款保證金要向銀行交嗎哪位知道是什麼情況啊
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是15%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銀行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照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向開發商收取的錢,並承擔按揭貸款的連帶保證責任,直至房產證辦理出來並完成抵押登記後,銀行才將按揭貸款保證金退回開發商。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被法院凍結、扣劃的情形時有發生,原因在於法院有時認為該保證金擔保不屬於動產質押,不能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亦即銀行並無優先受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