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❷ 央行銀監會出招,消費金融獲得哪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66號),創新金融支持和服務方式,促進大力發展消費金融,更好地滿足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供給新動力,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培育和發展消費金融組織體系
(一)推動專業化消費金融組織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新消費領域,設立特色專營機構,完善環境設施、產品配置、金融服務、流程制度等配套機制,開發專屬產品,提供專業性、一站式、綜合化金融服務。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常態化,鼓勵消費金融公司拓展業務內容,針對細分市場提供特色服務。
(二)優化金融機構網點布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批發市場、商貿中心、學校、景點等消費集中場所,通過新設或改造分支機構作為服務消費為主的特色網點,在財務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二、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
(三)優化消費信貸管理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並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運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遠程客戶授權,實現消費貸款線上申請、審批和放貸。優化績效考核機制,突出整體考核,推行盡職免責制度。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項目風險、綜合效益和擔保條件,通過貸款利率風險定價和浮動計息規則,合理確定消費貸款利率水平。
(四)加快消費信貸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抵質押模式,開發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還款方式的信貸產品。推動消費信貸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研發標准化網路小額信用貸款,推廣「一次授信、循環使用」,打造自助式消費貸款平台。
(五)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在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願提供附屬於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如導航設備、外觀貼膜、充電樁等物理附屬設備以及車輛延長質保、車輛保險等無形附加產品和服務)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
三、加大對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六)支持養老家政健康消費。加快落實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土地使用權、房產、收費權等抵質押貸款的可行模式。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社區小型家政、健康服務機構發展。
(七)支持信息和網路消費。大力發展專利權質押融資,支持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等智能終端技術研發和推廣。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網路零售平台在小額消費領域開展合作,並在風險可控、權責明確的條件下,自主發放小額消費信貸。
(八)支持綠色消費。加快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經銀監會批准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新能源汽車和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別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礎上,根據自願、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大力開展能效貸款和排污權、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
(九)支持旅遊休閑消費。探索開展旅遊景區經營權和門票收入權質押貸款業務。推廣旅遊企業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等貸款業務。
(十)支持教育文化體育消費。創新版權、商標權、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模式,積極滿足文化創意企業融資需求。運用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支持影視院線、體育場館、大專院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支持農村消費。開展農村住房、家電、就學、生活服務等消費信貸產品創新。設計開發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信貸模式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村電商平台發展的金融支持。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建設多功能綜合性農村金融服務站。
四、改善優化消費金融發展環境
(十二)拓寬消費金融機構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發行金融債券,簡化債券發行核准程序。鼓勵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同業拆借市場補充流動性。大力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用卡等零售類貸款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信貸存量,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提升消費信貸供給能力。
(十三)改進支付服務。擴展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改善小城鎮、農村集市、商業聚集區銀行卡受理環境,提高用卡便捷度。促進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規范發展。
(十四)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引入社會徵信機構或吸收社會資本成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搭建消費信用信息平台,優化信用環境。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受理處理機制。建立消費領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和防範機制,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❸ 消費貸款是什麼意思我想做消費貸款做生意,怎麼做
大市場,前景行業,無非是能源、通信、金融行業。小市場,比較有前景的,是大眾所需,消費忠識度比較高的行業,比如飲食,零售、生產無論是工作,還是創業!你需要選擇自己興趣,找准自己的優勢,發現你的特長.1:考慮你的興趣,做你最喜歡做的,只有讓工作成為樂趣。你才能更好的在這個行業發展。2:分析你擁有經驗,做你最擅長的。內行的身份,會讓你在很多事情上得心應手3:這里強調一下關系渠道,這個靠社會生活中的積累。多一個渠道等於多一個機會。往往發財靠關系。這話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我的看法和我的做法是:1、復利掙錢。也就是本生利,利滾利。相當於把錢放高利,拿到了利就去當本。2、復式掙錢。一個人有三頭六臂,也掙不多,要做到許多人為你工作,許多條路為你掙錢,許多地方為你生錢。3、利用別人為你掙錢,解放自己,自己人才有時間去學習如何快速掙錢。4、會運用資本的力量。5、會運用人脈的力量6、會運用桿杠的力量:比如借用他人的力量,借用資本的力量……合作夥伴,共同創業……7、開源節流!8、寄生法,也就是借用大企業,也可以是合股!9、付出比別人更多的努力!
❹ 如何在某個地方開展消費貸業務
商業銀行消費金融服務類型。
商業銀行主要通過信用卡和消費貸款(含抵押消費貸款及信用消費貸款)兩大產品為消費者提供消費金融服務。
(1)信用卡通過分期和預借現金簡單、快捷地滿足持卡人日常消費需求。
(2)消費貸款一般金額大、期限長,還款方式多樣,給消費者更多選擇。消費貸款由消費者提交個人資料,然後向銀行申請消費貸款業務,銀行審核客戶基本資料然後發放貸款,消費者獲得貸款之後購買相應產品或服務。
❺ 分析消費下降的原因,學市場營銷的幫忙想想
三大原因導致我國居民消費意願持續下降
專家分析認為,導致當前居民消費意願進一步降低、儲蓄意願進一步增強的主
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工作和收入的不穩定性增加。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就業機
制不斷適應市場,競爭會不斷加劇,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逐步取代一勞永逸的「鐵
飯碗」;加入WTO後面臨國外強勢企業的排擠和競爭,企業經營風險也在不斷加
大;由於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升級困難帶來的就業壓力增加。工作的不穩定性
增加導致收入的不穩定增加,由於工作和收入的不穩定性增加,居民不得不降低即
期消費,增加儲蓄。
二、支出的不確定性增加。當前社會保障、住房、醫療、教育收費等項改革逐
步推開,居民預期未來支出將大幅度增加。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我國實
行低工資下的福利性消費體制,城市居民的住房、醫療、教育等項消費實行行政配
給制度,個人消費需求基本上只包含了基本生活需求和少量耐用品需求,居民支出
預期主要受價格和商品供求狀況的影響。
自90年代中期開始,福利性消費體制逐步被市場化消費體制所取代,社會保
障和社會福利水平開始了大幅度地調整,由個人負擔的支出范圍急劇擴大,以前主
要由政府或企業以實物形式供給的住房、醫療、教育等消費所需費用,轉而由居民
個人承擔,而住房價格上漲、醫葯費價格上漲、教育費用上漲速度之快超過多數家
庭收入增長速度,其消費價格與大多數居民的收入水平相比顯得過高,如果靠自身
積累則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特別是在新舊體制交替過程中,由於各種利益群體的
意見不一致以及改革措施之間的矛盾沖突,使得新的體制框架的完全確立還需要一
個較長的時期,在這個時期居民支出的不確定因素和心理壓力隨之增加。因而,在
收入預期不穩定導致消費意願下降的同時,由於支出的不確定性增加進一步導致了
消費意願下降、儲蓄意願增強。
三、消費信貸制度不健全。陳新年說,目前我國「住」與「行」已逐漸成為城
鄉居民的消費熱點,如果僅靠自我積蓄,那麼數萬元甚至十幾萬元的住宅、汽車消
費需求實現前的積蓄准備期過長,由於生產領域發達的信貸關系能使住宅、汽車的
生產迅速擴張,而另一方面自我積累型的消費模式反而是在促使居民儲蓄傾向進一
步增強,將購買力推遲實現,這不但制約消費結構升級,也影響產業結構升級。
據有關專家介紹,為適應消費結構升級的需要,我國推出了個人消費信貸政策,
積極鼓勵個人採用信用消費的方式消費。我國個人消費信貸試點開始於1998年,
1999年2月央行印發《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以個人住房消費
貸款、汽車貸款和助學貸款為主體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迅速發展,但消費信貸規模
占信貸余額的比重還只有10%左右。在經濟發達國家,金融機構消費貸款佔全部
貸款的比例平均為30%~50%,其中,美國為70%,德國為60%。信用付
款方式在美國個人支付活動中已佔據了主導地位,居民購買汽車、住房和家電及其
它耐用消費品普遍使用信用消費的方式,甚至用於支付高等教育費用。
制約我國消費信貸進一步發展的主要原因,在於現行的個人信用消費是在尚未
建立個人徵信制度的情況下推行的,由於缺乏完整的個人信用資料,銀行難於對消
費者信用和個人信貸風險進行准確的評估和管理,不得不設置很高的貸款門檻,阻
礙了個人消費信貸的增長。由於消費信貸機制的不完備,居民主要靠自身積累滿足
購房買車等大額支出,在收入一定的前提下,這種自我積累型的消費模式,必然對
居民當前消費有明顯的擠出效應。有數據顯示,居民住房投資對GDP的比例上升
一個百分點,居民消費GDP比例則下降0.28個百分點。另外,房價上升更進
一步促使居民減少當前消費,增加儲蓄為將來購房做准備,這個影響超過了已有住
房的居民由於財富效應而帶來消費的增加,以及購房後對與住房相關的產品的購買。
——增強我國居民消費意願的對策建議
專家認為,要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除了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外,重點應該
放在消除和減少導致消費意願下降的因素,增強消費意願,擴大即期消費。由於工
作和收入的不穩定性將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常態,因此,增強居民消費意願的重點
應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避免改革措施的集中出台,減少居民對未來預期支出的心理壓力。教育、
醫療、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改革措施的集中出台使居民壓力增大,造成居民消費意
願降低。隨著改革的持續深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子女教育及住房制度改革,
都使得人們預期花費會成倍增加,這樣就會降低目前人們的消費意願。因此,在加
快改革,進一步完善公共醫療和教育系統,健全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系統的同時,
要避免集中出台,並注意避免各項改革措施相互沖突和矛盾,與此同時要加強宣傳,
及時向老百姓講清改革措施出台的目的、預期目標和具體實施方案,減輕支出預期
的心理壓力。
其次,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解除居民的後顧之憂。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的經
濟產出中,國有企業的比重顯著下降,國有單位職工佔全部職工的比例也在逐年下
降。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舊的鐵飯碗和福利制度逐步被打破,在這個過
程中,新的社會保障制度尚在建設和完善之中。由於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完善健全,
相當多的居民消費者對未來支出預期不穩定,即使收入總額增加,也不願增加當期
消費,而為可能出現的失業、醫療支出及養老等進行儲蓄。為此,加快社會保障體
系建設、改善居民消費預期十分緊迫。一是繼續鞏固「兩個確保」,規范和完善城
市「低保」工作;二是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的社會
保險參保率,完善不定期就業人員的參保辦法,逐步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三是完善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推進機關事
業單位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四是妥善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問
題。
第三,積極促進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鼓勵消費信貸健康發展。我國經
濟正處於一個新的較長上升周期的前端,這一輪周期是以住房、汽車等高價值消費
品的需求擴張而帶動的。國際經驗表明,信用消費是這個經濟發展階段消費需求實
現的主要形式。居民的教育、購房、買車等大項支出如果靠自身的積累則需要較長
時間的儲蓄,這必然會限制即期消費,限制對其他產品的消費。
為促進這一輪經濟增長周期消費需求的擴張乃至經濟社會的健康持續協調快速
發展,加快建立和健全個人信用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完備的個人
信用制度,信用消費才有可能成為我國居民消費的主要方式。當前為降低銀行風險,
擴大消費信貸規模,銀行在建立個人徵信中心的同時,要加強與外部信用服務機構
的合作,積極使用和參考外部信用評級結果。
❻ 個人消費貸款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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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料要求: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證、本人借記卡。
注意:申請只支持借記卡,申請卡也為您的借款銀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為二代身份證信息,不能使用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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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淺析我國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
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是當前擴大我國國內需求與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之一。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面臨著個人信用制度不完備、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風險防範和風險轉移機制缺失以及產品同質化現象突出的問題。對此文章提出,完善個人徵信體系;大力發展農村消費信貸;建立和完善風險防範和風險轉移機制;改進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市場營銷手段;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們轉變消費觀念的對策。
商業銀行 消費信貸業務 個人信用制度
消費信貸,又稱信用消費,是指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或商業企業向消費者個人提供的,主要用來購買勞務、房屋和各種耐用消費品的信貸。消費者能夠通過消費信貸的方式預支遠期的消費能力,提升即期消費水平。1985年,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發放了深圳市首筆同時也是全國首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但之後十餘年間發展一直緩慢,且業務品種只停留在單純的住房消費信貸上。中國人民銀行於1999年3月頒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至此,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才開始蓬勃發展。同時,消費信貸業務品種也由之前的單一品種發展到如今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教育助學貸款、住房裝修貸款、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等多種形式。
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個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
個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對個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與維護管理活動中所必須遵循的規則和准則。它包括個人信用登記制度、個人信用評估制度等。也有人認為,它還包括個人違約風險預警機制及風險管理和風險轉嫁制度。
徵信數據的使用機構覆蓋面窄,只有為數不多的一些大型商業銀行才能分享這些數據,外資銀行、保險公司、村鎮銀行等許多金融機構目前仍無法參與資料庫的共享,亦沒有財力和權力建立與之相應的大型中央資料庫。
個人信用內容不全面,數據更新不及時。目前徵信系統中只涉及到極少數的信用內容,大多為銀行資信記錄以及一些最基本的個人資料,使得數據不能夠全面有效地反映個人資信狀況,加之數據更新比較緩慢,銀行在授信時無法完全信任這些數據。
相應的法律法規滯後。無論是對於徵信機構的准入機制或是規范,還是對於個人隱私的保護和個人違約的懲戒,法律法規的制定遠遠滯後於現實需求。
此外,居民信用意識不強、個人資信評估技術不高、徵信機構發展緩慢等,均是我國個人徵信體系建設目前所面臨的問題。
(二)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且城鄉差距大
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各地區之間的發展不均衡:截至2006年4月末,消費信貸余額前六名的省市分別為廣東、上海、浙江、北京、江蘇、山東,其消費信貸余額佔全國的比重高達66%,而西部十二省(區)市的消費信貸余額之和為3126.11億元,僅佔全國的13.8%。一方面是受到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另一方面,銀行開展此項業務時設置的門檻偏高,且傾向於那些收入較高的客戶群,而忽視了欠發達地區消費潛力的開發以及消費對於當地經濟的帶動作用。
在農村地區,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更為緩慢,原因如下:首先,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的網點少,使得農民借貸極為不便;第二,由於農村經濟落後於城市,加之商品流通渠道不暢,大多數銀行都把信貸業務發展的重心放在為農民的生產提供資金上,對於農民的消費需求則不甚重視,消費信貸產品非常有限;第三,農民的消費信貸觀念薄弱。總之,消費信貸在激活農村消費等方面發揮的作用還遠遠不夠。
(三)缺乏有效的風險防範和風險轉移機制
雖然我國商業銀行一直致力於加強制度建設,但是內部管理體系始終存在著缺陷。再加上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不完善,使得商業銀行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時面臨較大的操作風險,從而無法有效地加以防範與控制。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變現市場,信用擔保制度不完善。商業銀行在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降低銀行受損時的損失程度,一旦消費貸款發生風險,銀行通常會把貸款的抵押物作為第二還款來源。由於我國拍賣市場、房地產等二級市場尚不完善,抵押品變現費用很高,銀行雖有最終處置權,卻很難將其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此外,我國擔保機構缺乏,相關法律法規較少,《擔保法》中多涉及公司貸款的擔保行為,應用於消費信貸業務則操作性不強。
消費信貸風險轉移機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險體系尚未形成。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還款能力的變化,商業銀行往往很難把握。一旦借款者出現無力還貸的情況且未有任何風險轉移的機制,那麼所有的風險都要由銀行自身承擔,這對於銀行開展消費信貸業務十分不利。
(四)產品同質化現象突出
現階段我國消費信貸市場上充斥著大量相似的產品,擁有鮮明特色的產品較少,產品同質化現象比較突出。這是因為我國商業銀行在進行消費信貸業務品種研發與推廣時不重視市場營銷策略,缺乏有效的市場定位,從而不能為最有價值的客戶提供其最需要、性價比最高的服務,並且導致商業銀行在研發消費信貸產品時缺乏創新力。
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發展對策
(一)完善個人徵信體系
以目前央行的個人徵信系統為基礎,盡快建立一個覆蓋全國各類金融機構的個人徵信系統,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實現同業間的數據共享。同時聯合各相關政府部門與商業機構,信息互通,充實系統內信用內容記錄,使之能夠全面、真實地反映個人資信狀況。
借鑒他國成功經驗,提高我國商業銀行信用評估技術水平,建立適合我國應用的個人資信評估模型。例如可以參考國外常使用的5C評估指標,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資本(Capital)、擔保品(Collateral)和行業背景(Condition of business)。
加快徵信的法律法規建設,規范徵信機構的准入與操作,保護徵信過程中的個人隱私,合理地解決徵信過程中的各種爭端,為個人徵信體系建設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大力發展農村消費信貸
農村消費信貸的發展不僅能夠為商業銀行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還是解決三農問題,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縮小城鄉差距以及擴大內需的有效途徑。為了使消費信貸業務在廣大農村地區健康快速地發展,應該適當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信用協會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體的合作,積極探索發展聯合信用貸款。同時,加強金融產品創新,以農民的切實需求為出發點,推出真正為農民所需的消費信貸產品。商業銀行還應進一步簡化放貸手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借貸門檻,以方便農民貸款,使農民敢於貸款。
(三)建立和完善風險防範與風險轉移機制
銀行內部建立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體系。銀行應加強相關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素質教育,從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管理三個環節入手,建立健全貸款管理責任制度、審貸分離制度和貸款檢查制度,並將商業銀行的利益與職員個人的利益捆綁起來,建立多層次的激勵和監督約束機制。
建立完善的消費信貸擔保制度。首先,完善《擔保法》,應在《擔保法》中增加消費信貸擔保的相關條款。其次,加快培育規范的消費信貸二級市場,完善交易法規,降低交易費用,使商業銀行在借款人無力償還消費貸款的情況下,能迅速變現抵押物。再次,大力發展消費信貸擔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機構性質的消費信貸擔保公司,對配合社會福利制度改革而發生的消費信貸業務進行擔保。
建立消費信貸商業保險制度。將消費信貸與商業保險結合起來,不僅能夠分散商業銀行貸款風險,還能進一步推動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但在制定險種費率時要注意兼顧雙方利益,不能因為費率過高而影響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
(四)改進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市場營銷手段
首先,商業銀行在經營戰略上應該重視合理的市場細分與目標定位,並針對不同的細分市場與目標定位推出各種特色化產品,實行差別服務戰略,滿足不同消費群體的需求。其次,要樹立品牌意識,打造信譽優良的消費貸款品牌,必要時可以嘗試異業結合與品牌聯合,選擇合適的行銷渠道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正確地運用4P——產品(Proct)、價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銷(Promotion)戰略,能夠有力地推動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此外,銀行應加速產品創新,實施業務擴張戰略,進一步提高市場競爭力。
(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們轉變消費觀念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個人消費信貸處於較低水平,一是受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完善的影響,二是受消費觀念的影響。要消除老百姓消費的後顧之憂,讓老百姓放心消費,就必須依賴於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包括醫療、失業、教育及養老保障等各方面。同時,要使人們充分認識到,合理消費有利於經濟的發展。居民消費的適度增長,是經濟規模擴展與經濟向更高層次進化的根本動力。要鼓勵人們適度消費,把消費與勞動生產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真正成為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❽ 消費信貸的現狀與發展方向 [
我國消費信貸發展的基本情況
1998年以來,我國消費信貸發展迅速,成效顯著,為促進消費、擴大內需以及提高人們消費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消費信貸不僅刺激了消費需求,更重要的是促進了商品銷售,並成為國家對消費市場實施選擇性調控的重要手段。截至2006年4月末,我國消費信貸余額為22655億元,比剛剛起步時的1997年末增加了22465億元,增長了118倍;消費信貸余額占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也由1997年末的不足0.23%上升到10.2%。消費信貸品種呈現多元化發展。從消費領域看,已發展到住房、汽車、助學等多個消費領域;從信貸工具看,已出現信用卡、存單質押、國庫券質押等多種信貸方式;從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的機構看,已由國有商業銀行「一枝獨秀」發展到有條件開辦信貸業務的所有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都在經營此項業務。具體來看,我國消費信貸的發展呈現出以下特點:
貸款總量逐年增長但增速趨緩
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貸款的指導意見》,消費信貸的發展從此步入快車道。2000~2005年,消費信貸的年均增長率為31.4%,但受到基數逐步擴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消費信貸增長率呈逐年走低趨勢,2000年,消費信貸增長率高達205.4%,而到了2005年這一增長率僅為10.4%。消費信貸快速增長的原因,除了居民消費觀念的變化、金融服務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外,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費水平增長較快是近年來推動消費信貸增長的最重要因素。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0493元,比2000年增加4213元,年均名義增長10.8%;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從 2000年的37664億元增至67177億元,年均增長達12.3%。消費信貸的增長與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長變化趨勢是基本一致的。
消費信貸結構總體穩定但個別品種波動較大
個人住房貸款一直是消費信貸的主體。近年來,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個人住房貸款成為消費信貸發展的重點。為了支持和鼓勵居民購買住房,國家通過重點支持經濟適用房建設、對住房貸款實行優惠利率等多種措施,發展住房貸款。 2000~2005年,個人住房貸款占消費信貸總額的比重基本穩定在80%左右;截至2006 年4月末,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已達19069億元,佔全部消費信貸余額的84%。
助學貸款穩步發展。1999年以來,為配合高校擴招政策及收費制度的改革,國家出台了教育助學貸款政策。2004年,針對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人民銀行配合教育部等部門出台了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經辦銀行、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等一系列新政策,使助學貸款業務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截至2006年4月末,國家助學貸款余額已達115.75億元,加上商業性助學貸款,各項助學貸款余額已達137.9億元。初步統計,此項信貸業務開辦至今各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85億元,約228萬名學生得到幫助完成學業。
汽車貸款風險逐步暴露,波動較大。汽車貸款是商業銀行較早開辦的消費信貸品種之一。1998~2003年,汽車貸款業務迅速發展。2001~2003年,汽車消費貸款余額年均增長148%,佔全部消費貸款余額的比例歷年依次為6.2%、10.8%和11.7%。但從2004 年初開始,汽車貸款風險逐步暴露,金融機構開始控制汽車貸款規模,採取了更為嚴格的風險防範措施,汽車貸款發展步伐放緩。截至2006年4月末,汽車貸款余額為1011 億元,比2004年末下降583億元。
此外,耐用消費品貸款、信用卡消費等其他消費信貸發展比較平穩。截至2006年 4月末,其他消費信貸余額為2298億元,占消費信貸余額的10.14%,其中信用卡透支消費成為一個新的亮點。
消費信貸地區分布極不平衡
消費信貸發展的地域不均衡與整個消費增長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相吻合。據統計,佔全國人口近60%的農村市場銷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近年來逐步下降, 2000年為38.2%,2005年則降為32.9%。銷售進一步向發達地區集中,東部地區銷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已達60%,且比重仍在逐步提高。總體上看,經濟越發達的地區,其消費信貸規模越大。截至2006年4月末,消費信貸余額前六名的省市分別為廣東、上海、浙江、北京、江蘇、山東,其消費信貸余額佔全國的比重高達66%,而西部十二省(區)市的消費信貸余額之和為3126.11億元,僅佔全國的13.8%。
推動消費信貸健康發展的幾點建議
當前宏觀調控處於重要階段,在繼續搞好總量平衡的同時,要重點推進結構調整,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發揮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從國內外經濟發展經驗看,發展消費信貸,是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有效途徑。
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穩步提高是促進消費信貸發展的根本
隨著社會公眾金融意識的進一步提高,消費信貸已經成為居民優化儲蓄及消費結構的重要工具。一般而言,對居民個人收入和支出的預期會直接影響到其進行消費信貸的深度和頻率。近年來,雖然消費需求增長較為平穩,但投資需求增長加快,增速明顯快於消費需求,導致消費率持續下降,從2001年的61.1%下降至2005年的50.7%。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續擴大,導致總體消費傾向下降,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尚不完善,也使城鄉居民預防性儲蓄動機明顯增強。這些都直接影響了消費信貸的增長。因此,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應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千方百計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減輕居民教育、醫療負擔,從而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改善支出預期,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和擴大消費,為消費信貸的持續發展創造堅實基礎。
加快個人信用徵信體系建設,為促進消費信貸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借款人誠實、守信是消費信貸得以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前提,但我國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的工作才剛剛起步,信用觀念尚在推廣過程中,借款人構造虛假的個人資料,騙貸、逃貸的情況屢有發生,嚴重挫傷了商業銀行發放消費信貸的積極性。如,汽車貸款近年來持續下降與個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有十分緊密的關系。從國外的實踐經驗看,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和商業化可以有效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可以增加居民資產負債狀況的透明度,有利於防範貸款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管理成本,提高其開展個人業務的積極性。人民銀行近年來在完善企業徵信系統的同時,加快了個人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建設。目前企業徵信系統已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聯網運行,為推動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下一步的關鍵是要完善個人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據,盡快制定徵信法規,並出台相關配套辦法,使徵信發展和管理有法可依,為保障信貸資產安全、開展消費信用調查以及依法保護個人隱私等提供製度保障。同時,還應該完善個人信用評級體系建設,促進相關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為金融機構更好地開展消費信貸業務提供服務。
開拓農村消費市場是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重點
消費信貸業務主要在城市開展,這與農村消費水平明顯偏低直接相關。2005年,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僅為城鎮的32.2%,比2000年下降了1.2個百分點。從消費結構看,2005年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高出城鎮居民8.8個百分點,農村消費結構明顯落後於城鎮。黨中央和國務院已明確提出在「十一五」期間要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發展農村消費市場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各金融機構應從促進消費信貸長遠發展的角度出發,對農村居民消費需求進行深入分析,大力發展大額耐用消費品信貸等直接推動農村消費升級的信貸品種,同時也要探索開發其他一些適合農村居民消費習慣的信貸新品種。
推動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是促進消費信貸的創新方向
消費信貸期限一般較長,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都較高。除了一般貸款都要面對的利率變動、借款人收入變動等風險因素以外,消費信貸風險的不確定性因素還表現在借款人工作、住所、健康、家庭變故等都可能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與較長的貸款期限相比,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期限一般較短,一旦商業銀行對經濟金融變化估計不足,未能相應調整現金流量,「短存長貸」風險爆發,銀行就可能被迫折價變現資產或高價緊急融資從而造成損失,出現流動性風險。從國際經驗看,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經過實踐檢驗的比較成熟的結構性融資工具,對推動消費信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證券化的途徑,可以將長期的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及其他消費貸款打包出售,回籠資金,有利於降低中長期貸款比重,改善信貸期限錯配狀況,優化利率期限結構,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線。目前,我國的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剛剛起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已經進行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工作,先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資產支持證券。下一步,在總結相關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可研究探索擴大試點的信貸資產范圍,將汽車貸款、助學貸款、信用卡透支等進行證券化,同時加快推動個人住房貸款證券化進程,為金融機構,尤其是中小金融機構加快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發展拓展空間。-
❾ 淺析如何做好貸款營銷工作
一是貸款新規出台,宣傳不到位。2010年,自貸款「新規」出台施行後,農信社貸款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貸款的發放從操作流程上更加註重規范性和政策性。與此同時,貸款資料的收集整理突然變得繁雜,以致造成部分客戶資料准備不充分,難以達到規范要求,信用社辦貸效率、辦貸成功率有所降低,甚至造成客戶與信用社關系的不協調,主要是信用社對「新規」的宣傳還不到位,客戶對「新規」的不了解,造成信用社執行「新規」的被動局面。 二是營銷人員專業不專,素質不高。營銷人員缺乏主動營銷理念,沒有長遠的打算。信貸專業知識明顯缺乏,貸款風險管控水平不高。客戶經理「一肩挑」,貸款新規傳達不到位。 三是營銷隊伍觀念落後,營銷意識淡泊。信貸人員和貸款審批人員擔心貸戶失信,在發放貸款時產生嚴重的「恐貸」「懼貸」思想,缺乏主動營銷的意識。 四是缺乏與同業的競爭手段,造成客戶流失。隨著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在支持「三農」、中小企業信貸業務上的介入,較便宜的利率優勢造成農信社大額客戶和黃金客戶的流失。各家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的優勢,因勢制宜出台了一些適合縣域企業的新產品或特色服務,信用社對商業銀行帶來的沖擊,明顯准備不足,感到力不從心。信用社受資本金制度的約束,對單戶和關聯客戶的貸款比例受到限制,不能對大額客戶授信,嚴重製約了信用社業務的拓展。 五是貸款營銷考核激勵機制不夠完善。對營銷人員的考核籠統,營銷人員便缺少應有的貸款營銷壓力,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風險防控考核指標不夠科學客觀,對信貸資產的安全性指標考核有些片面,利益與責任不對稱。 六是內部管理機制不夠科學。隨著信用社信貸業務的規范化,在貸款流程和操作上趨於嚴謹,但信用社既有高端客戶,也有低端客戶,一時難以適應。對貸款營銷工作的幾點思考 逐步完善貸款營銷的信貸管理體制。一是有效暢通貸款投放渠道,主要是開發適合市場需求的貸款品種,使貸款品種能覆蓋各個層次和滿足市場的需求。二是正確處理發展業務和防範風險的辨證關系。以強化市場風險意識為貸款營銷的前提,完善信貸風險防範機制,制定科學的責任追究制度,注意區分違規放款、決策失誤、自然災害和市場變化等不同情況,確定相應的責任標准,實行貸款問責和免責的統一,克服信貸人員的「懼貸」心裡,充分調動增加貸款營銷人員的積極性。三是制定一整套科學、便捷的貸款操作流程。 因地制宜創新貸款品種。一是貸款品種要有特色,不能存在不同品種名稱,而無質的區別。不同的貸款品種在期限、利率、優惠程度上要各有「賣點」。二是改變貸款品種單一功能,不能照搬其他銀行現成產品,要多開發一些適合農村信用社自身發展的貸款品種,以此來滿足和適合不同對象的貸款項目,如「公務員消費貸款」「個體工商戶聯保貸款」等。 強化隊伍的營銷培訓和素質教育。一是開展形式多樣的貸款營銷培訓班,提高員工營銷技能,把貸款營銷工作真正由季節型轉向效益型、由任務型轉向發展型,使貸款管理工作由被動型轉向主動型。二是提高貸款營銷人員素質。要通過職業道德教育、理想追求教育和金融法規教育,提高營銷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思想認識水平,提高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 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增強營銷人員工作主動性。一是建立權、責、利相對應的營銷考核機制,對營銷人員的考核應科學化。二是克服懼貸心理,應將貸款存量與增量新老劃斷,結合實際合理確定一個風險度,凡是符合信貸原則,嚴格按照程序發放的貸款,由於風險造成的損失,只應追究個人工作責任。三是根據環境和人員特點合理分配工作任務,任務分配和考核要科學合理。四是建立客戶經理風險保障金制度。按照貸款營銷和利息收入等提取一定的風險保障資金,對客戶經理發放而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化解,或用於對客戶經理的獎勵,維護客戶經理的一定經濟利益。 優化營銷環境,搭建貸款營銷平台。一是建立營銷貸款的客戶信息管理制度,便於信貸營銷人員充分了解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的信息。二是提高辦事效率,降低借款戶貸款成本。制定營銷貸款的審查、審批問責制度,堅持一周二次貸款審批的議事制度,以克服拖、卡、壓貸現象。三是協調爭取各行政部門或單位對貸款登記收費的各種優惠政策,降低客戶的融資成本,促進貸款營銷的迅速增長。
❿ 請問可以有找到消費信貸的數據嗎
度 顯示記錄數:10 20 50 顯示方式:列表 摘要 共有記錄11條 序號 條目題名 條目關鍵詞 來源
1 住房消費信貸 住房消費信貸;住房消費貸款;信貸規模;商業銀行;沈陽市;貸款規模;房地產業;年增長;調整信貸結構;發放;央行;宏觀政策;持續繁榮;開發資金;... 2005年《沈陽年鑒》 ,第270-271頁
2 消費信貸 消費信貸業務;住房消費信貸;信貸工作;沈陽市;個人住房貸款;人民銀行;置業擔保公司;商業銀行;健康發展;指導性;汽車消費貸款;央行;房產;民... 2004年《沈陽年鑒》 ,第259頁
3 個人消費信貸 個人消費信貸;余額;投放;個人消費貸款;按揭貸款;貸款客戶;累計;不良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新增;購置;佔比;居民;住房;比例;增額;控制;品... 2003年《中國金融年鑒》 ,第25頁
4 關於遼寧省消費信貸增長趨緩的調查報告 消費信貸品種;增長趨緩;消費貸款;遼寧省;消費信貸業務;不良貸款;建設銀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調查報告;余額;同比;人民銀行;新增;個人住... 2002年《中國金融年鑒》 ,第733+736頁
5 中行浦東分行消費信貸比上年增長3倍 消費信貸;浦東;年增長;中行;業務發展;分行;信貸消費;信貸業務;濱江;經營業務;... 2002年《浦東年鑒》 ,第49頁
6 票據業務、中間業務和私人消費信貸業務 消費信貸業務;票據業務;中間業務;私人;個人汽車消費;累計;貼現金額;個人住房;業務發展;消費貸款業務;外匯買賣;交易額;美元;購房;總計;... 2001年《沈陽年鑒》 ,第211頁
7 中行消費信貸 汽車消費貸款;單質押貸款;消費信貸業務;防範風險;中行;汽車消費信貸;消費貸款業務;余額;出國留學;總行;... 2001年《河北經濟年鑒》 ,第122頁
8 上海擴大消費信貸監管(安全)體系研究報告 消費信貸業務;信貸監管;借款人;消費信貸風險;信用聯合徵信系統;流動性風險;抵押物;法律風險;個人信用制度;信用觀念;商業銀行;個人消費;安... 2001年《中國金融年鑒》 ,第591-594頁
9 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 消費信貸業務;個人消費信貸;指導意見;業務發展;消費信貸品種;信貸工作;金融機構;人民銀行;消費貸款;商業銀行;防範風險;汽車貸款;個人支票... 2000年《中國金融年鑒》 ,第285-286頁
10 消費信貸發展迅速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迅速;個人住房;個人汽車消費;耐用消費品;金額;耐用品;浦東;消費貸款;年增長;... 2000年《浦東年鑒》 ,第50頁
11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指導意見;信貸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業務發展;消費信貸品種;金融機構;中資商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個人住房;... 2000年《上海房地產年鑒》 ,第386-3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