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二套房有房貸可減免個人所得稅嗎
從國務院於2018年12月13日發布的國發(2018)41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文件(從2019年1月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次修訂同步實施)的文件精神,對個人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抵減個人綜合所得(涵蓋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強調是納稅人個人或與配偶在境內購買的首套房且是金融機構以首套貸款利率發放的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你發起的提問反映你是有第二套住房且有貸款利息支出,不符合文件精神享受房貸利息支出抵減個人所得稅。不過這個有個小技巧訣竅,要是你將原第一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指後期無貸款利息支出或者後期還貸期限短,而你的第二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確是銀行金融機構是按照首套房的利率發放的貸款且後期歸還利息的時期長(當然最長不超過240個月))在2019年12月底在你的個人所得稅APP埠里放棄原向扣繳義務人提交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操作後,補繳過原每個月在扣繳義務人將你的專項附加扣除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個人所得稅款後,你就可以以你的第二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在2020年度起未來的時期里享受首套房利息支出抵減個人所得稅了。不過如今對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的2019年度已經過去了,從2021年起要對2020年度的個人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了,你無法運作了。因主管稅務局是不會撤銷你的201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了,全部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資料庫里封存了。
B. 二套房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怎麼扣
借款人是二套房貸款申請的房貸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可享受金額跟首套房是一樣的。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是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根據規定,借款人在申請首套房貸款時,沒有去申報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話,二套房貸款是可以申請的。具體條款是這樣說的: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當然了,已享受過首套房貸利息扣除的不能再享受。
【拓展資料】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之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六章對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作了相關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准。
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C. 二套房能否享受專項扣除
法律分析: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如果納稅人沒有申報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D. 個人所得稅第二套房可以享受退稅政策嗎
當然,不是說,有房貸就可以退稅,這得滿足兩個基礎條件。
1. 必須是首套房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顯然,二套房、三套房等都沒有退稅的可能。至於大家關心的全款買房,也不計入個人所得稅扣除的選項。
2. 滿足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條件。這一點,大家都能理解,即,你的月收入及累計起來的年度收入能達到個人所得稅的交稅基礎。如果每個月根本就沒有達到繳費的基礎,自然無法獲得退稅。也就是說,稅能退多少錢跟你去年的工資有關,你本來都沒有繳稅,哪來的稅可退。
也就是說,你在2021年按月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在年底進行匯總清算,如果繳多了,就可以退回來。繳少了,就得補回去。
根據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以此為依據,個人所得稅每月起征點是5000元,月均可支配收入超過5000元,預估佔比為50%。即,2.76億家庭擁房貸退稅資格中可能有50%的人可支配收入達到退稅基本要求。約有1.38億人可能有房貸退稅的機會。
需要注意的是,房貸退稅是指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符合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可以申請房貸退稅。
E. 住房貸款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二可以不
可以。
個稅改革以後,個稅不僅提高了起征點,同時也增添了6項附加扣除,這些政策實施以後,我們實際承擔的個稅確實降低了不少。
不過,個稅的6項附加扣除雖然已經存在好幾年了,依然有人對於專項附加扣除的細節不甚了解。特別是住房利息,有一些問題大家容易迷惑!
二套房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可知,二套房能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1、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我們首套房沒有享有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同時我們的二套房還可以享有首套房的貸款利率,那麼我們的二套房是可以享受住房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
2、不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我們首套房已經享有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二套房就不能再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了!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只能享受一次,而且不論我們享受了多久!
住房貸款利息如何在稅前扣除?
如果房子在我們自己名下,我們每個人按照1000的定額,在計算個稅時扣除即可
F. 二套房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嗎
法律分析: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如果納稅人沒有申報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G. 現有兩套房,第一套沒有貸款,第二套貸款的,請問可以申報個稅專項扣除嗎
專項附加扣除,為納稅人實實在在減負
「專項附加扣除,是這次個稅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為了讓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的紅利,我們在設計具體制度時,統籌兼顧各方面的情況,力求體現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表示,《辦法》公布後,社會各界的評價是積極的、正面的,普遍認為專項附加扣除力度之大超出預期,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減負政策。
根據《辦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
在子女教育方面,納稅人子女從年滿3歲開始一直到整個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標准扣除。
在繼續教育方面,納稅人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標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在取得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的標准扣除。
在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醫保目錄范圍內自付的醫葯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在每年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在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標准扣除。
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別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標准扣除。
在贍養老人方面,獨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標准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准分攤扣除,但每個人的分攤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
「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多措並舉,通過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准、設立專項附加扣除、調整優化稅率結構等,使納稅人的稅負普遍得到降低。」程麗華介紹,10月1日起提高「起征點」,月工薪收入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降幅超過50%,有相當多的納稅人因此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明年1月1日起專項附加扣除實施後,將在納稅人已經享受到普惠性減稅紅利的基礎上,再送給納稅人一個更精準的減稅紅包,進一步減輕稅收負擔。
「這些減掉的稅收都實實在在地進了老百姓的腰包,增加了居民的實際收入。收入多了,大家的消費意願、消費能力自然就會增強,這對於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將會發揮積極作用。」程麗華說。
吸納公眾意見,扣除力度進一步加大
「在公開徵求意見期間,一共收到了16527條公眾意見。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連續召開了多場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程麗華說,徵求到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提高扣除標准,二是擴大扣除范圍。
比如,建議提高大病醫療、住房租金等方面的扣除標准;建議按照實際贍養老人人數來確定扣除標准;建議將技工教育明確納入子女教育扣除范圍;建議將大病醫療扣除范圍由本人擴大到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
「對於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我們高度重視,並進行了認真的梳理歸納。」程麗華介紹,對一些既有利於體現公平合理性又具備可操作性的意見,進行了合理吸收。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將技工教育納入子女教育扣除范圍。
二是將大病醫療支出的扣除范圍,由納稅人本人擴大到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並將扣除限額由6萬元提高到8萬元。
三是對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房方按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分別扣除500元。
四是適當提高住房租金扣除標准,將第一檔城市的扣除標准由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將第二檔城市扣除標准由原來的1000元提高到1100元;第三檔城市維持800元的標准不變。
五是對《辦法》進行了文字性修改。
「考慮到目前征管配套條件等因素,還有一些意見沒有吸收進來。」程麗華解釋,專項附加扣除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安排,我們先建立起基本制度框架,再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對《辦法》進行適時調整和完善。
1月份沒趕上可在以後月份申報,晚報可以補扣
距離明年1月1日起《辦法》實施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很多人關心,要享受6項專項附加扣除,自己該如何辦理?
「歸納起來,納稅人的辦理申報就是三步:一是對條件,二是報信息,三是留資料。」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說。
對條件,就是將個人情況與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對照一下,看看自己有哪幾項符合扣除的條件。比如,子女是否處於受教育階段,老人是否已經達到60歲,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沒有貸款買房或者租房等。
報信息,就是填寫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具體填報方式有四種,供任意選擇:一是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填寫,二是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三是填寫電子信息表,四是填寫紙質信息表。電子和紙質信息表都可以在稅務局網站上下載。
「納稅人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將信息報給扣繳單位,也可以通過手機APP或網頁填寫後推送給扣繳單位。這樣單位在每月發工資時,就可以辦理扣除。」劉麗堅介紹,如果納稅人想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可以在第二年匯算清繳時將有關信息提供給稅務機關後辦理退稅。
「提醒大家注意,首次填報信息要填寫完整和准確,以後如果沒有變化就不需要再填報。還有就是大病醫療支出,要到年底才能算出一年支付的醫葯費,所以要在第二年匯算清繳時才能扣除。」
留資料,根據《辦法》規定,部分扣除項目需要納稅人留存必備資料。「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國還是首次實施,各方信息共享還需要一個逐步健全完善的過程。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需要大家留存的資料會越來越少。」劉麗堅說。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留存資料不需要報送扣繳單位和稅務機關,也不是所有項目都需要留存資料。像繼續教育的資格證書、住房貸款合同等,納稅人自己留存備查即可,不用報送;教育部門的信息比較全面,子女在境內接受教育的資料也不用留存。」劉麗堅說,稅務部門事後核驗時,凡是能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核對的,不需要找納稅人查閱留存資料。但是如果部門信息核對不上,就會找納稅人核對,希望大家能夠支持和配合。
「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此次個稅改革的最大亮點之一。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要求落實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目前,稅務機關正在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准備工作,確保讓納稅人及時享受到政策紅利。」劉麗堅表示,明年如果有的納稅人申報晚了,1月份沒趕上抵扣也沒關系,晚報可以補扣。納稅人可以在2月或者以後月份申報,在下個月發工資時進行補扣,該享受的減稅紅利一點都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