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借款人跑了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如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執行通知。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Ⅱ 欠銀行20萬元貸款已到1期,當事人跑了.怎麼辦
銀行可以到法院起訴,然後查封當事人當時在銀行貸款時的抵押物。然後法院受理後,會給當事人的住址發傳票,若當事人一直不出現,也不還錢,法院宣判後會找評估公司評估抵押物,然後進行司法拍賣,拍賣款給銀行,若是拍不出去,可能會直接判給銀行,成為銀行的資產,然後銀行i進行不良資產處置。
Ⅲ 朋友用我的身份在分期樂貸款,人跑了不還錢怎麼辦
如果這筆貸款開在你的名下,那麼這筆錢就只能替你的朋友支付了,否則會影響你的徵信信息;
如果不是開在你的名下,那就沒有關系。
Ⅳ 關於借款人逃跑該如何處理
對於債務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
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第二條途徑:
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4)貸款人跑了消費貸款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二條,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向失蹤人的債務人要求償還債務的,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債務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蹤,債權人起訴要求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傳喚後缺席判決或者按中止訴訟處理。
第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失蹤的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失蹤的案件,應當查清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財產,指定臨時管理人或者採取訴訟保全措施,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間為半年。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根據被宣告失蹤人失蹤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或者終結審理的裁定。如果判決宣告為失蹤人,應當同時指定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參考資料:網路-訴訟
Ⅳ 我的身份證幫別人貸款買了2個萍果手機和一個小額貸款,結果那人跑了,不還一分錢,我可以報警嗎
你只能自己還了,如果都像你這樣,誰的都是幫別人買的了,
Ⅵ 主貸款人跑了,次貸款人形成了不良記錄有什麼辦法可以買房
你應該是次貸款人,主貸款人跑了,次貸款人在徵信上有了不良記錄,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貸款買房子的,因為你的徵信不良,不符合辦理貸款的條件。
徵信不良
徵信出現這六種情況,就不能申請貸款了!
如今,都已經2020年了,個人徵信的重要性想必已經不用多說。
它早已不局限於銀行出借信用卡貸款的重要參考,而是成為了個人信用的一張全面的身份憑證。
我們都知道,徵信不好的人貸款很難成功,那麼,出現哪些情況,會影響到我們申請貸款呢?
01、徵信連三累六
個人徵信的「連三累六」指的是連續三個月出現逾期,並且兩年內總共有超過6次的逾期記錄。
一般來說,徵信出現這種情況,再去貸款的話,成功的幾率是微乎其微的。畢竟逾期一兩次在銀行來看,還可能是概率問題,但如果出現這么多次,大概率就是態度問題了。
02、徵信查詢次數過多
可能大部分人對於徵信不好的理解,都是出現了逾期,壞賬等這類嚴重損害銀行利益的行為。但這就代表其它行為不會損害到徵信了嘛?
也不盡然。徵信其實不僅僅是用來記錄逾期行為的文本,它還是銀行用來評估客戶風險的個人信用參考。
如果貸款人的徵信在一年內被查詢多次,這對銀行來說其實也意味著貸款人具有很大的風險,因為正是有嚴重的資金空缺,所以才會著急的想辦法填補。
所以,如果你的徵信半年查詢記錄就超過了6次,建議也不要再申請借款了,因為大概率都是不會通過的。
03、信用卡透支
這一點的影響其實比較小,但我們還是要提一下。
一般,信用卡的額度消費是沒有什麼明確規則的,如果是正常消費,就不存在任何問題,但如果經常一筆訂單刷掉卡片的80%額度,那還是要多加小心。
如果比較倒霉的話,很可能會被銀行重點監控。
一旦行為被坐實,很有可能會被銀行或整個銀行業拉黑,也直接影響自己往後的借貸申請。
04、大額欠款沒有結清
假如你的名下還有一筆較大金額的欠款沒有結清,那麼這個時候再申請信用卡和貸款,是很難成功的。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你名下的欠款已經佔用了你個人的信用額度。
銀行出借貸款信用卡不僅僅要參考個人的信用記錄,還要根據申請人目前的經濟狀況、收入狀況以及當前名下總信用額度,來還判斷你是否還有能力再償還更多的錢。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雖然你的信用沒有問題,但還是不建議再去申請的原因。
05、逾期
假如你目前名下還有一筆逾期未還的款項,這個時候若是再去申請信用卡貸款,也是無法成功的。
換位思考一下。我們常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如果有人借了你一筆錢還沒有還,你還會在這個基礎上再借給他錢嘛?
不過,一般大部分人也不會傻到去往槍口上撞。況且,逾期後即使還款了,還要緩和一段時間呢。
06、名下網貸過多
其實這種情況,跟4的理由相差不多。
如果你名下擁有很多小額網貸,銀行不僅會覺得你是一個沒有自律性的人,還會因為你當下的欠款額度,質疑你的經濟能力和還款能力,從而拒絕你的申請。
看到這里,可能有人不禁會問:為什麼出現這些情況,就不能去申請了呢?
其實也並非不能申請,只是出現了這幾種情況,再去申請貸款,絕大部分可能都會被拒。被拒雖然不算大事,但也是麻煩事。
申請一次就是一筆查詢記錄,多次就是多筆,這樣下去,申請成功的機會豈不是遙遙無期......
所以說,在徵信出現不良記錄的時候,我們要做的頭等大事就是先養好徵信!等到徵信變好了,其它的不都信手拈來了!
Ⅶ 幫別人貸款我是擔保人貸款人跑了! 我怎麼辦
沒事幹麼去給別人擔保呢...!!擔保人是負連帶責任的,貸款人無力嘗還貸款的話就需要你來還得...你先把在該銀行的資金全轉走吧,銀行有權凍結你的資金。 有沒有欠條不重要,銀行要的是還錢。法院判決下來的話銀行直接會劃你的帳,你的抵押物也會沒收!
Ⅷ 幫人擔保貸款,貸款人不還錢跑了,怎麼辦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相比之下,連帶責任保證,對於擔保人來說無疑風險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說,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Ⅸ 做了擔保人,貸款人跑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1、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2、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相比之下,連帶責任保證,對於擔保人來說無疑風險更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