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購房,一人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名字嗎
這兩個人的名字當然可以,只要買房人樂意就可以,但是要想好了,一旦發生意外,比如離婚這房子的分配是怎樣的你想過沒有。
B. 房產證上面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一個。
房產證上有「權利人」、「房產共有人」兩項。 房產共有人2人名字+共有。這樣無論今後對這個房產的處置怎樣,都必須經過2人一致同意。 至於整個購房款項購成到比例,雙方應該有一個備忘錄:寫清總房款數,2人各佔到比例數。今後,萬一要變賣這房產,不管升值還是貶值,所得款項就按照這個比例分成。 可以共同還貸,這在同貸款銀行具體制定還款計劃時會有共同還貸的內容,提供公積金賬戶。
自從新婚姻法頒布一下,這種房產糾葛就一直讓很多夫妻糾結,其實,買房時購房合同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與房地產權證性質一樣,在房地產權證上應當註明共有的情況。
房產證上加名字從某種意義上不存在的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無需糾結,必須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視情況而定,不同情況流程也會隨之不同。
1、 原有名字的改變。
因權利人自身改名的,單方申請變更名稱即可;如果是買賣或者贈與而要改變成對方的名稱,雙方辦理過戶更名即可;如果是遺產繼承更名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申請過戶即可。
2、 房產證名字減少。
原來為多人共有的房產,現在要減少,則通過買賣或者贈與給現有產權人,產權人就相應的減少。
3、 房產證增加名字。
這種情況就比較多一些。常見的是原產權人將房產的部分產權買賣或者贈與給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權利人的名字加進房產證。對於夫妻之間,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憑借結婚證直接辦理增加;在深圳,無論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成員的名字,還是需要通過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才能將對方作為部分產權人加入。
4、 買賣合同備案後或者還處於按揭期間的房產如何辦理名字的變動。
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後、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C. 買房子時房產證上能寫幾個人的名字是有規定的嗎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大家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填寫幾個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D. 婚後夫妻買房,我是貸款人,辦理房產證時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還是說房產證上只能寫貸款人的名字
可以寫兩人的名字。這個無所謂的!只要貸款人的產權就能做抵押貸款
E. 房產證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房產證上只能添加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在添加共有人。在添加共有人的時候,需要明確每個人所持有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的話,就不需要明確份額,因為只要有其中一個人的名字,這套房子都屬於共同財產。
怎樣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一、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二、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申請人)申請。權利人(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直管的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F. 貸款 買房的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名字么
可以呀,這要是一家人多可以寫上。
G.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一、購房合同
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注意購房合同上填寫的購買人是誰,房產證就登記給誰。
二、按揭貸款合同:
六、夫妻加名,婚前婚後各不同
(一)婚前加名
按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1、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手續;
2、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二)婚後加名
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後,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免徵契稅、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所以,婚後加名相對簡單!
注意: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之後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需要在辦理兩證後,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購房合同的名字和房產證的名字是一致的。
(三)父母子女加名,選擇贈與最合適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這種關系間的房產要辦理變更手續,就可以考慮二手房買賣或者是贈與。
贈與流程:需要先去公證處辦理房產贈與的公證,之後攜帶房屋兩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即可。
贈予手續:
1、贈予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辦理公證。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予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贈予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三)兄弟姐妹加名,多數考慮買賣
雖然非直系親屬間房產加名也可以考慮贈與過戶方式,但是由於稅費比較高,同時限購未取消之前也要考慮購房資格,所以買賣方式比較合適。
買賣流程:比較簡單,雙方或三方(中介)協商清楚後簽訂購房合同,之後在網上進行網簽備案,去房管局辦理購房資格審查,通過後,列印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需攜帶雙方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房屋兩證等資料。
(四)按揭中房產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貸款已經還清,否則需要先去銀行還清貸款,注銷掉之後,再
拿著房產證去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業務。一般銀行規定:房貸沒有還完是不能加名的。
七、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呢
自從民法典頒布後,這種房產糾葛就一直讓很多夫妻糾結,其實,買房時購房合同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一)房地產權證:
在房屋竣工驗收之後交付購房者之前,由房地產開發商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初始登記,對符合規定的申請。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起30天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頒發房地產權證,即大產證。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與房地產權證性質一樣,在房地產權證上應當註明共有的情況。
(二)房產證上加名字從某種意義上不存在的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無需糾結,必須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H. 貸款買房可以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貸款寫一個人名字嗎
不可以,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貸款也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只提供一個人的貸款手續,徵信需要兩個人
I. 房產證最多能夠寫幾個人的名字
您好,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很多人有這樣一個疑問,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呢?其實,買房時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1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1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在房屋產權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如果您想兩個人共同用這個房產,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寫幾個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
房產證是指房屋產權的憑證。我國法定的房產證是由國家建設部監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由於其鋒面是大紅顏色,俗稱大紅本。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製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目前的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惟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__第二百九十七條: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