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資金不得投資股票、房產,消費類個人信貸額度不超20萬
經歷了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後,互聯網貸款監管辦法終於正式落地。
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相比於5月發布的徵求意見稿,《辦法》基本未有較大改動。
為盡可能地保證現有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連續性和保護客戶權益,《辦法》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2年過渡期。《辦法》實施之日起,新增業務應當符合《辦法》規定。過渡期內,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業務,應在控制整體規模基礎上,逐步有序壓降,同時按照《辦法》規定,在風險治理架構、風險模型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或整改。此外,為強化現有存量業務的規范,《辦法》規定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商業銀行應當將業務規劃、風險管控措施、存量業務、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情況報告監管機構。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快速發展,各類商業銀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現行相關管理辦法未完全覆蓋上述問題,且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對客戶進行線上認證,實際上已突破了面談面簽和實地調查等規定。因此,有必要盡快補齊制度短板,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規范發展。
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
助貸、聯合貸款等互聯網貸款是近年來銀行業興起的新型貸款方式,銀行通常與互聯網平台、小貸公司等外部機構合作,利用互聯網技術、大數據手段實現貸款的純線上審核、放貸等。
不過,作為新興的貸款類型,互聯網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隱患。銀保監會上述負責人稱,與傳統線下貸款模式相比,互聯網貸款具有依託大數據和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無人工或極少人工干預、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在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手段、拓寬金融客戶覆蓋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互聯網貸款業務也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和風險隱患。
因此,《辦法》的制定,旨在填補互聯網貸款監管的空白,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規范合作機構管理。
相比於5月發布的徵求意見稿,《辦法》基本未有較大改動。上述負責人稱,個別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風險管理方面,考慮到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多維度、多要素判斷借款人信用狀況特徵,採納相關機構反饋意見,將第二十條「稅務、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信息」不作為強制性信用狀況判斷要素。
2、在放款控制方面,在明確商業銀行放款環節加強風控的前提下,允許其根據自身風控模式和手段,自主選擇是否再次進行徵信查詢。
3、在擔保增信方面,增加「商業銀行不得因引入擔保增信放鬆對貸款質量管控」要求,強化商業銀行主體責任,防止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空心化」。
值得注意的是,互聯網貸款作為傳統線下貸款的重要補充,可以服務傳統金融渠道難以觸及的客戶群體,其普惠金融特性較為突出。為此,《辦法》按照法律法規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設行政許可,商業銀行均可按照《辦法》規定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
對於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是否突破跨區經營限制,《辦法》明確,應當堅守發展定位,在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時主要服務當地客戶,考慮到各家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以及風險管理能力差異性較大,《辦法》暫未對地方法人銀行開展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設置統一的定量指標進行限制。部分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不受《辦法》關於跨區經營的限制。
多手段防控業務風險
互聯網貸款業務具有高度依託大數據風險建模、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易出現過度授信、多頭共債、資金用途不合規等問題。為有效防控互聯網貸款業務風險,《辦法》重點從以下方面進行規范:
一是明確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範居民個人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
《辦法》規定,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對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限額規定更為嚴格外,但《辦法》對單戶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要求則較此前適當放寬,不再設定授信期限和授信額度的上限要求,這也是此前業內強烈呼籲的地方。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對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及期限作了相應靈活處理,有助於確保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小微企業融資的連續性,提升小微企業和小微企業主信用貸款的佔比,在疫情防控和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關鍵期可以有效支持實體經濟。
二是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過度授信。商業銀行應當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狀況,並通過風險監測預警模型持續性進行監測和評估,發現預警觸發條件的,應及時預警。
三是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商業銀行對符合相應條件的貸款應採取受託支付方式,並精細化受託支付限額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房產、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如發現貸款用途違法違規或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應當採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對受託支付的使用要求也較此前業內流傳的徵求意見稿有所放寬,此前監管曾考慮對單筆支付金額超過一定數額以上的互聯網貸款必須採用受託支付的方式。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研究員顧雷對記者表示,《辦法》以商業銀行為抓手來監管互聯網貸款業務,要求商業銀行提高風控能力、承擔更多的責任。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的商業談判,則可以遵循市場的選擇和淘汰機制,有利於行業的良性發展。
另一方面,對於受託支付的管理,《辦法》附則中明確「本辦法未盡事項,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這兩個暫行辦法對於受託支付都有更為具體的要求,《辦法》無需再追加更細的監管規定。
此外,《辦法》有較大篇幅規范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的管理,這也是規范助貸業務類型發展的重點。上述負責人稱,目前,商業銀行通過多種方式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有效規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各類機構之間優勢互補、提高效率,但部分銀行對合作機構管理較為粗放,如沒有建立全行統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機構資質存在缺陷、對合作機構的持續性管理不足等,引發銀行聲譽風險。為引導商業銀行審慎開展與合作機構的合作,防止合作機構風險向銀行傳染,《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從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統性的管理機制,提升其精細化管理能力。
例如,《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各類合作機構的全行統一的准入機制,並實施分層分類管理。商業銀行應當從經營情況、管理能力、風控水平等方面對合作機構進行准入前評估。在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時,商業銀行應當按照自主風控的原則審慎開展業務,避免成為單純的資金提供方。《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獨立進行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批,按照適度分散的原則選擇合作機構,避免對合作機構的過度依賴;同時要求銀行將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總額納入限額管理,並對單筆貸款出資比例實行區間管理。
B.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哪些用途是禁止的
關於貸款用途,其實也有很多相關政策規定,個人貸款不能用於賭博、股票、基金、高利貸、投資房產等用途。
在我們去辦理的時候都會要求填寫貸款用途,我們要知道,其實貸款用途填寫合適的話,會增加我們的通過率,而不合理的貸款用途可能會導致你的房產抵押貸款被拒。
貸款用途被允許用於個人消費和企業經營兩種,個人貸款可用於大額消費品、家居家裝、旅遊、結婚、留學等消費,也包括醫療等特殊合理消費用途。
關於貸款用途,其實也有很多相關政策規定,個人貸款不能用於賭博、股票、基金、高利貸、投資房產等用途。
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需留意貸款用途,用途不合規不能貸款。而在貸款發放後,如果被查實資金未用於指定用途,貸款機構會認定借款人違約,可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
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哪些用途是不會被審批的。
1、購買股票、基金等
《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無論是股票、基金還是期貨,這種投資都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風險為不可控。為了將風險放在可控的范圍之內,銀行會拒絕此類貸款需求。
2、以消費貸款的名義付首付
貸款有嚴格的規定,消費貸款是不可以直接用以買房的。化解房價泡沫,恢復市場秩序,
國家限購限貸政策便是這樣實施執行的。
3、違法行為
賭博、高利貸、販毒、購買槍支彈葯等違法犯罪行為,銀行是不會發放貸款的。不光銀行,正規的金融機構甚至民間借貸機構,如果明知借款者是借款去賭博的,依然放款,借款者不還,機構即便上訴到法院,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拓展資料:
根據資金用途的不同,住房抵押貸款分為抵押消費貸和抵押經營貸。
1、抵押消費貸,也就是貸款資金用於日常消費;比如,用於旅遊、裝修、教育等。這些用途在填寫貸款申請時,都是要說明的,並且需要提供對應的佐證資料,主要是合同及相關費用的發票。
2、抵押經營貸,也就是貸款資金用於企業經營;辦理抵押經營貸的借款人,一般是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或者公司股東。在申請經營貸時,需要說明這筆貸款的具體用途,且必須是和企業經營相關,申請時需提交上下游購銷合同等資料。
C. 杭州:嚴格防範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3月3日上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新政,從加強司法拍賣住房限購等四方面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杭州住保房管局表示,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今天,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進一步加強住房限購。規定參與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司法拍賣的競買人,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明確嚴格防範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嚴禁發放用於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貸資金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和消費貸款,嚴格個人經營貸和消費貸真實性審查,加強貸後資金管理。
《通知》明確嚴厲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中介機構不得受理並對外發布掛牌價格明顯高於合理成交價格的房屋信息。對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哄抬房價、捏造和散布房價上漲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採取約談、公開通報、暫停網簽、列入行業失信「黑名單」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通知》明確嚴格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各網路平台賬號及網路群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信息發布行為,加強發布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導向性,共同為杭州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對不實傳播杭州房地產市場政策和市場運行情況、製造虛假熱銷、助推投機炒房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有害信息,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D. 個人貸款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用於房地產開發的貸款,都是企業貸款,個人貸款是無法用於房地產開發的,而且你在銀行貸款的時候,銀行都會問你貸款的用途等等。如果你以房地產開發為理由向銀行申請個人貸款,銀行是不會審核通過的。
E. 消費貸可以用來還房屋貸款嗎
消費貸不可用於還房貸。
消費貸款的資金只可以用於消費用途,如果被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檢測到用戶的貸款資金流入樓市,那麼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可以要求用戶一次性還清所有的欠款。情節嚴重的話,甚至可以用貸款詐騙罪的名義起訴用戶。
消費貸買房還房貸的後果如下:
一、面臨違約責任,被銀行記入失信黑名單,消費貸買房是被銀行明令禁止的,屬於一種違約行為,在銀行簽訂的消費貸款合同上就有聲明:「貸款不得用於投資股票、期貨、債券、房地產等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銀行貸款進入的領域。」所以如果用消費貸來買房的話,就會被銀行視為違約,而一旦違約,就很可能會被銀行記入失信黑名單當中;
二、停發貸款、影響房屋交易,因為用消費貸買房屬於違約行為,可能涉嫌騙貸,所以銀行一旦發現,是無法順利獲得貸款的,銀行很可能會停止發放新的貸款,拿不到貸款,那麼很可能會影響到後續房屋的交易;
三、面臨雙重還貸壓力、影響個人徵信,即使順利獲得了貸款,也會面臨雙重還貸壓力。不僅要還消費貸,再用消費貸付了首付後,還要還房貸。還款壓力過大會導致逾期概率增加,而一旦逾期,就會被上報到個人的徵信報告,留下不良信用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F. 銀行貸款不可以用於購買房產
是的,你貸款的時候是需要說明貸款用途的,以及你貸款的類型都不一樣,有些是不可以的
G. 浙江省發文嚴查房地產開發貸款、住房貸款……
繼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之後,浙江省也發文嚴查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消費類和經營類貸款以及「凍資」等涉房貸款業務。
2月末,人民銀行杭州中支、浙江銀保監局、浙江省住建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信貸審慎管理的通知》,要求浙江各金融機構對2020年以來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消費類和經營類貸款以及「凍資」等業務進行全面自查,並於15日前向當地人民銀行、銀保監部門報送自查和整改報告。
根據北京房地產業協會披露,全款買房期間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申請經營貸和經營貸資金的流向是核查的重點之一;
廣東轄內(不含深圳)已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2.77億元、920戶;
而深圳和上海監管部門發布了有關問題的通報,其中提到了部分個人消費貸、經營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以及少量首付款資金來源為非自有資金的情況或案例。
來源: 浙江在線
H. 多家銀行示警:經營貸不得違規流入樓市
防止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監管還在持續。繼今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等部門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後,農業銀行(601288,股吧)日前發布《關於我行經營用途貸款資金用途限定的公告》稱,「在我行辦理的經營用途貸款資金,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記者查閱發現,此前,馬關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連山農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相繼發布了類似公告,其內容均涉及限制經營類、消費類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等領域。
多家銀行發布公告嚴禁經營貸流入樓市
根據農業銀行5月14日發布的公告,用戶在該行辦理的經營用途貸款資金,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包括但不限於:不用於房地產開發或經營、購買住宅或商業用房等,以及不將貸款資金用於國家禁止的其他領域和用途。若違反上述要求,該行有權立即收回已發放貸款,調減、撤銷借款合同項下未提取借款額度,以及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行使各項違約救濟措施。
同日,馬關農村商業銀行也發布了《關於我行經營用途貸款資金用途限定的公告》,提到經營貸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用戶若違反要求,銀行可立即收回已發放貸款等規定。
而更早前,4月15日,郵儲銀行就發布了《關於我行個人經營性貸款用途限定的公告》,指出個人經營性貸款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僅可用於合法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購買房產、有價證券、商業保險、基金、理財產品、期貨、股權、房地產開發項目等,或用於其他禁止性領域、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若違反相關合同約定,該行有權立刻收回貸款、凍結授信額度,同時借款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而在記者此前的調查中,也有北京地區銀行業人士透露,北京轄內的部分商業銀行已經在遵照《個人貸款提前到期告知函》對違規流向樓市的信貸資金進行回收,要求客戶提前進行返還。
對此,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表示,商業銀行之所以禁止經營性貸款流入樓市,主要是防止本來應該用於疫情之後支持實體產業復甦的低利率貸款用於炒房或股市投資。而由於支持農村經濟信貸的主要是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兩家大行近期發布公告實際上起到了治理整頓的榜樣作用。在王紅英看來,定位於當地農戶、小微企業的城商行、農商行、農村金融機構等也會開展相關工作。經記者統計,近期,連山農商銀行、汕頭海灣農商銀行、新興農商銀行、伊金霍洛金谷村鎮銀行、天津濱海江淮村鎮銀行、池州九華農村商業銀行、太湖農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相繼發布了類似公告,其內容均涉及限制個人經營類或消費類貸款違規挪用至房地產等領域。
防止經營貸流入樓市監管趨嚴
各家銀行相繼發布公告顯然與監管機構加大對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樓市排查力度有關。
今年3月,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等要求,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多地監管機構也相繼發布了通知,防範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例如,4月初,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貸款資質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5月8日,浙江省紹興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紹興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嚴格審查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從嚴查處消費貸、經營貸等信貸資金違規購房。
記者發現,近期來自監管機構查處的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罰單也密集現身。5月14日,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也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原因,被處以215萬元的罰款。而不久前,溫州銀行上海分行、青島平度惠民村鎮銀行等也因個人消費貸款或經營貸款違規流入樓市被處罰。
王紅英建議,未來,監管機構和銀行可以通過大數據跟蹤、信貸資金閉環運營的方式,防止資金離開實體產業進入房地產市場當中。同時,還要出台嚴格的懲戒措施,比如及時無條件收回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用於房地產的貸款,並將其拉入黑名單,停止未來一段時間對該企業的信貸支持等。「只有如此才能夠真正的控制資金流入到房地產市場當中。」王紅英說。
I. 嚴查經營貸和消費貸違規流向房地產市場
上海銀保監局近日公布了轄內商業銀行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專項自查以及稽核調查的最新情況。截至目前,發現123筆、3.39億元經營貸和消費貸涉嫌被挪用於房地產市場,已要求相關銀行限時整改。
在上海銀保監局組織下,上海地區135家商業銀行已經完成了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專項自查工作,發現的問題涵蓋貸款用途違規、向主體結構未封頂房屋發放房貸、首付款資金核實不審慎、貸後資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開始,上海銀保監局選取轄內16家銀行開展了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市專項稽核調查。除了部分經營貸和消費貸涉嫌被挪用於房地產市場之外,同時還發現部分銀行首套房認定不準確、數據填報不規范以及外部「助貸」機構違規問題突出等情況。
通過稽核調查,上海銀保監局發現六類典型違規案例,包括: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企業經營貸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消費貸違規用於本行住房貸款首付款;部分空殼公司集中作為受託支付交易對手,接收多筆個人經營貸款,部分貸款資金涉嫌迴流至借款人並用於購房;房產企業違規向購房客戶提供首付資金;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用於購房認籌。
上海銀保監局根據轄內商業銀行自查和監管稽核調查情況,對銀行就切實防控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內容包括:對照有關監管要求,限時整改問題貸款;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應拒絕其房貸申請,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對於經營貸、消費貸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加強銀行員工管理,強化員工法制合規教育,在開展業務中正面引導借款人合法合規使用信貸資金;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銀行員工,應予以內部問責或紀律處分等。同時,上海銀保監局已將稽核調查中發現的有關小額貸款公司、典當公司、房地產公司及房產經紀公司違規問題線索移交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共同打擊房地產市場違規行為。
下一步,上海銀保監局將持續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已查實問題依法採取相應監管措施,端本正源,督導轄內商業銀行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促進上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J. 貸款不得用於哪些用途
借款人使用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①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違反國家規定以貸款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投資;④財政預算性收支;⑤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