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房子貸款辦不下來可以退房嗎
買房子貸款無法辦下來是可以退房的。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表示合同成立生效。但是由於銀行不發放貸款,買房人很難支付房款,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雙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這種屬於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B. 買房子貸款辦不下來是否可以退房
法律分析:買房子貸款辦不下來可以退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內仍未履行;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C. 簽訂購房合同並交了首付款,現在由於貸款批不下來,可以退房嗎
按一樓說誰敢買房,買的時候說可以貸款,按揭合同簽署時也說可以,後面又說貸不了那麼多,首付要追加,真是氣人
D. 買房交了首付貸款沒批下來能退房嗎
不可以,已經簽訂合同了,如果要退房,需要雙方協商解決,按合同約定,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一般貸款沒下來首先得看是哪方的原因,要是是你因為徵信原因而導致貸款下不來,開發商有權力收取你首付款的違約金,餘下款項可以退還,要是銀行或者開發商的原因就可以全額退款,但這個還是要看合同的具體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E. 銀行貸款批不下來能不能退房
不能退房。
如果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不能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的,可以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本金及其利息。
所以,可以按揭貸款合同不能履行為由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款及其利息。
因為個人原因而不能貸款提房的各種原因都是不能自己去退房的。
拓展資料:
1.個人信用有逾期還款記錄
在個人辦理貸款時,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報告是很重要的參考依據,如果在申請按揭還款報告上顯示借款人近期有多筆逾期還款記錄,貸款被拒的可能很高。
2.按揭貸款資料不完整
想成功獲得貸款,借款人就必須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比如在哪工作、職位是什麼之類也要填完整。如果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完整,也同樣會被銀行拒貸。
3.個人貸款資料不真實
有少部分購房者由於擔心自己收入不高,而導致貸款額度不高,因此就想到提交虛假資料,如若是被銀行發現,貸款也同樣會被拒,甚至有可能會因此被列入「黑名單」。
4.個人還款能力較弱
能否成功貸款與借款人的個人還款能力也有著很大的關系,如果因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銀行就需要承擔較高的貸款風險,房貸被拒的幾率也將會增大。
5.個人負債過高
貸款人的月供最好不要超過家庭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超出這個限度,貸款就有可能會被拒,即使能夠獲貸,貸款額度也不高。因為銀行也會擔憂貸款人是否負債太過高了。
開發商的原因
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非買賣雙方的原因
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F. 房子首付交了貸款沒下來能退房么
房貸不批首付能否退房要看是否滿足退房的條件。退房條件包括約定和法定兩種條件。約定條件是購買房子時跟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果開發商一直延遲交房,小區的配套設施嚴重與樓售樓書所表達的內容不符合,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房產證等。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把退房的具體條件約定好了,並且購房者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條件是成立,那麼購房者就可以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G. 交了首付款 房貸辦不下來怎麼辦,能退房嗎
可以退房,但是應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百零九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第六百一十條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百一十一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六百一十二條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對該標的物不享有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條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前條規定的義務。
第六百一十四條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H. 快一年了房貸還沒下來 可以退房嗎
如果因為貸款者的原因,一年的時間房貸都沒有下來,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申請退房的,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支付部分的違約金之後就可以申請退房,如果開發商不同意的情況下,那麼就不能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