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什麼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指的是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繼續申請使用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但是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其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㈡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2、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4、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2)北京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政策2015擴展閱讀: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㈢ 2015年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多少
2014年多地出台了限購政策,一套房貸款還清的,二套房首付比例30%
㈣ 2015-2016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先要注意的一點是,若借款人在購買第一套房時,也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並且還未完貸款,則在購買第二套房屋時,就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若第一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則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等規定以第二套房計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一套房的貸款已還清,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相關規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來計算。
有些地方已經開始實施公積金貸款二套房首付最低兩成的政策。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所以大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要詢問當地的管理中心,最低首付是多少,從而減少購房帶來資金緊張的問題。
㈤ 北京公積金二套房貸政策
信貸政策出台後,公積金貸款認定二套的原則依然是認房不認貸,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京無住房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買則算二套。如果在京無房,在外地貸款買過房,且貸款已經還清,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住宅,則為首套。
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必須大於60%,北京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說明的是,公積金貸款中心與商業銀行不同,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
也就是說,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購買後又賣了,現又新購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並且可認為是首套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不過,按照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對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須大於60%。
北京二套房認定標準是什麼
1、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了,如果再買的話就算是二套房。這里的家庭成員是包括父母在內還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夫妻+未成年子女的模式;另一種是成年單身個人的模式。所以,如果子女已經成年或者結婚,以其自己名義購買房屋的,就屬於子女自己的首套房,不是二套房。
2、之前購買住宅的時候,只需要將房貸還清,就能夠按照首套房的標准購買房屋。但是根據新政,只要我們貸款買過住宅,無論有沒有將房貸還清,使用的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只要貸款記錄,我們再次申請住房貸款時,是按照二套房房貸標准執行的。
3、如果我們婚前就已經貸款買房了,結婚之後,另一方貸款買房,也是按照二套房的標准執行的。因為向銀行貸款的時候,是需要提供婚姻證明的。如果我們在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子了。離婚之後一方再次申請貸款買房,是按照二套房房貸標准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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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2022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標准
1、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2、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3、對購買共有產權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4、購買普通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5、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80%;
6、對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
二、2022北京公積金貸款額度規定
1、實行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限掛鉤。
為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元。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2、對最高貸款額度實行差別化。
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有關要求,對戶籍在城六區的購房家庭,在城六區外購房且為首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20萬元。如:借款申請人戶籍均在北京市東城區或西城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至140萬元;對於不屬於前一種情況,但借款申請人的戶籍均在城六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至130萬元。同時,下調了二套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
㈦ 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購買普通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共有產權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購買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7)北京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政策2015擴展閱讀:
北京市公積金差別化貸款政策:
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元。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借款申請人戶籍均在北京市東城區或西城區的,購買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萬元。
對於不屬於前一種情況,但借款申請人的戶籍均在城六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
不屬於前述兩種情況的,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符合第二套房貸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㈧ 北京二套房貸款政策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含)以上貸款年限。
【拓展資料】一、北京市住建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銀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北京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
三、另外,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
四、北京二套房認定也就是指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五、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
六、凡不屬於首套房情形,被核定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被核定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七、按照新政,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在北京市僅有1套住房;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在北京有1套住房,且為同一套住房這三種情況均按二套房政策貸款。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有2筆及以上住房貸款記錄;有住房貸款記錄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均不予貸款。
八、二套房貸款的流程
1、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果想獲得房屋的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辦理按揭貸款申請;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購房者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2、銀行受理購房者貸款申請後,要從民事主體資格、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等方面對購房者進行資格審查,以確認是否符合規定條件。
3、如果在未取得銀行按揭貸款支持確認的情況下,購房者盲目地與發展商簽訂購房合同,在不符合銀行條件時,就無法獲得按揭貸款,會造成資金外的被動,被迫選擇其他付款方式,從而影響自己的資金安排,甚至放棄購房,造成定金的損失。
4、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和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㈨ 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對於一些大城市而言,許多家庭購買二套房都是為自己的子女而做准備的,北京對於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又有哪些規定是我們必須所要了解的呢?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政策的通知
京房公積金發〔2013〕10號
各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17號)要求,更好解決職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體會議決議,現就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款)差別化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借款申請人資格審核
在繼續按照規定調查借款申請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和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的基礎上,進一步審核借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情況。通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及其他盡責調查,查詢借款申請人無住房記錄、無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無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記錄的,為首套自住住房。
二、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
嚴格執行《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的規定。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貸款,其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查詢,有1筆個人住房貸款記錄或1條購房提取記錄,符合第二套住房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仍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的政策。
三、合理確定借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
(一)根據借款申請人的月收入確定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後,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於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請人,貸款額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個人信用等級為aaa級,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個人信用等級為aa級,貸款最高額度上浮15%。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請人的月還款額
(一)借款申請人月還款額在不低於貸款月最低還款額的基礎上,原則上應不低於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二)借款申請人人均月收入超過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其月還款額原則上應不低於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請人在借款期間出現收入降低、生活困難等情況,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後可以下調月還款額,但不得低於貸款月最低還款額。
五、調整借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要求
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六、加大住房公積金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繳存職工有違規提取、提供虛假材料等違反住房公積金政策的行為,不享受貸款額度上浮等差別化優惠政策。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存在嚴重違約記錄的,視情節輕重下調其貸款最高額度或拒絕受理其貸款申請。
對於單位或職工採取偽造材料、弄虛作假等方式騙取貸款,或貸款後無故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貸款存續期間發生違約,經多次催收仍處於違約狀態且無正當理由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採取取消貸款資格、提前收回貸款等處罰措施,並將不良行為記入相關信用記錄中。
七、執行時間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通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地產交易系統完成網上簽約的,其貸款業務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4-06-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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