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是什麼意思
銀行貸款的存量客戶,可以重新選擇貸款利率,即固定利率或者LPR加點後的利率,這樣就叫銀行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當然,這個是自願的,用戶選擇固定利率或者LPR加點都可以,在選擇好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後,部分用戶會需要重新簽訂貸款合同。而重新簽訂了貸款合同的用戶,由於利率發生了變化,相對應的貸款利息也會發生變化。
【拓展資料】
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指的是在2019年之前因為買房等原因被上房貸的朋友,可以在2020年3月1日後,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換句話說,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指的是所有存量房貸用戶都必須對原來的房貸利率進行二選一,要麼轉為固定利率,要麼轉為LPR定價利率。轉為固定利率,指的是轉為最近一期合同中約定的房貸利率,且今後都不再轉換;轉為lpr定價利率後,你今後的貸款利率就和央行每月公布lpr息息相關。
LPR,是Loan Prime Rate, LPR的縮寫,意思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原稱貸款基準利率。我們現在在銀行貸款時,都是銀行在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基礎上加點活減點而成的。所以呢,LPR的作用相當於之前的貸款基準利率。那麼為什麼現在要改成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呢?這是因為lpr定價利率市場化程度較高,更能夠充分反映信貸市場資金供求情況。Lpr定價基準,指的是我們的實際貸款利率都是在lpr的基礎上進行加點而成,加點可以是負數,也可以是正數,這個基本是固定不變的,比如現在lpr是4.7%,加點60,那麼你的實際貸款利率就是5.3%,當lpr下降為4.5%時,你的實際貸款利率就是5.1%。
㈡ 貸款利率轉換為lpr是什麼意思
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四、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五、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六、金融機構應利用官方網站和網點公告、電話、簡訊、郵件和手機銀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協商約定定價基準轉換具體事項,依法合規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
七、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加強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指導,確保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照統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
㈢ 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是什麼意思
金融機構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根據人行的要求,客戶可選擇轉為LPR加減點浮動模式或固定利率模式,但只能轉換一次。如果客戶認為將來利率會下降,可以選LPR加減點浮動模式,如客戶認為將來利率會上升,可以選擇固定利率模式。
舉個例子,如果客戶目前的個人房貸利率是在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打9折,那麼實際執行利率水平為4.9%(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0.9=4.41%。如果選擇轉為固定利率,那麼不管以後LPR利率如何變,個人房貸在整個合同剩餘期限內,都將執行4.41%這個利率。
如果選擇轉為參考LPR定價,根據2019年12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報價4.8%計算,個人房貸利率水平為LPR+-0.39%(4.41%-4.8%)確定,其中-0.39是固定加點點差,以後重定價日則以當期的LPR為基準定價。
(3)消費貸款定價基準轉LPR擴展閱讀
資深按揭行業人士鄭大源指出,近期市場上有說法稱,如果此前享受了基準利率打折的,轉了不劃算;如果此前是基準利率上浮的,轉了劃算。這是誤區,因為如果轉為LPR定價的,只要是LPR下行就都劃算,如果LPR上行就都不劃算。「主要是看你對未來LPR走勢的判斷。」鄭大源表示。
受2月20日5年期LPR報價下調的影響,3月,30個城市首套房貸款利率環比有所下調,其中8個城市降幅在10BP以上。其中,廣州地區首套平均房貸利率也出現下調。分析人士預計,全國房貸利率整體水平仍會呈現下降趨勢,但短期內或較為平緩。
㈣ 貸款利率定價基準轉換LPR對老百姓是好是壞
因為貸款的方式不同,所以貸款的利率也不同,根據選擇不同的時間還款,而產生的利息也不盡相同。接下來就給大家普及下個人貸款利率常見的4種計算方式。
1、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執行新調整的利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房貸是這樣的)
2、滿年度調整,即每還款滿一年調整執行新的利率(中國銀行房貸是這樣的)
3、雙方約定,一般在銀行利率調整後的次月執行新的利率水平。
貸款利率對於咱們普通人來說,常接觸的就是以上4種,平常貸款的貸款利率也是這么多,所以,了解了貸款利率的計算方式,貸款的利息問題也就清楚了。
㈤ 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固定利率轉換LPR)合算嗎!那一種比較有利
根據個人對於關於存量浮動利率的轉換原則的了解,以及國內LPR趨勢作為判斷預計,我建議個人貸款轉換成LPR浮動利率,不建議轉換成固定利率。
以上這4點原因就是我個人根據政策,根據未來的LPR趨勢進行給出的建議,我認為把個人存量貸款轉為LPR浮動利率才是最明智的,不建議按照原先基準固定利率來結算利息。
當然話又說回來,每個人的觀點和眼光不一樣,所以每個人的判斷和看法就不一樣,到底是該選擇LPR浮動利率還是固定利率更好?
這個問題誰都不敢為未來給肯定答案,相信未來自然會找到答案,畢竟人生都是賭出來的。但我個人也是轉為LPR浮動利率,所以我認為自己是正確的選擇,現在分享出去僅供大家參考。
㈥ 央行解惑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12月28日訊 據央行網站消息,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四、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五、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六、金融機構應利用官方網站和網點公告、電話、簡訊、郵件和手機銀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協商約定定價基準轉換具體事項,依法合規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
七、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加強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指導,確保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照統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答記者問
1、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2、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原則是什麼?
答: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轉換後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3、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如何從貸款基準利率轉換為LPR?
答: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銀行應盡快制定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計劃,包括系統配套、人員培訓等,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網和網點公告、簡訊、郵件、手機銀行和電話通知等)告知客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便易行的方式變更原合同條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後在合同剩餘期限內不再調整;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4、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貸款定價基準如何轉換?
答: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