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房合同能貸款嗎
租房合同不可以作為貸款憑據。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包括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子女出生證、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以及其他家庭財產證明等。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Ⅱ 租來的房子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您好,申請抵押貸款是需要房產證的,租來的房子一般是不可以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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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房屋出租後還能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抵押。抵押房屋需要滿足下面條件:抵押人系房屋所有權人,其次徵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是在在租賃期限之後的價值來辦理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Ⅳ 個體戶酒店可以做抵押貸款嗎是租來的房子,15年的租房合同
你好,租來的房子是無法做抵押貸款的,因為你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只有房屋租賃權,租賃權是不能抵押貸款的。
Ⅳ 廉租房可以抵押貸款嗎
廉租房是不可以用來貸款的。廉租房是國家和當地政府為了解決城市中低經濟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造的普通住宅,有社會公共福利和住房社會保障性質,是不能用於個人進行商業貸款的。
【法律依據】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
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
Ⅵ 廉租房能辦理抵押貸款嗎
廉租房不能抵押貸款。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只租不售,其無法取得所有權證,故不得實施抵押。
【法律依據】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
Ⅶ 即將租住的房子,房東說已經抵押給銀行貸款,這個有什麼風險嗎
一般情況根據個人意願進行簽訂,看清合同條款以確定自身利益不受損。可以簽訂 一、自願協商一致依法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房東將租賃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系房東行使房屋所有權權利的表現,承租人不得干涉。由於用房屋抵押貸款只需要抵押權登記即可,而無需轉移房屋的佔有使用和改變目前的租賃狀況,承租人按合同約定租賃使用房屋是不受影響的。 三、房東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銀行有權對房屋進行變賣或折價來償還借款債務,讓抵押權得到優先實現。 在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情況下,租賃合同繼續對新的所有人繼續有效,直至租賃期限屆滿。 同時,在房屋發生所有權變動的過程
Ⅷ 廉租房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廉租房是沒有產權證的所以不能貸款。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Ⅸ 房屋租賃合同能貸款么
房屋租賃合同影響貸款,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借款人年滿18歲不滿65周歲,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借款人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