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別人貸款買我的房子,我有什麼風險,或者對於我有什麼麻煩的地方請教
沒什麼風險,去銀行簽字的時候,銀行房款放款賬戶必須是你的名下卡號就對了,一般是過戶後必須把首付款全額給你,然後等銀行放款後所有款項打入你的指定賬戶就行了。
如果不放心,可以在過戶前去買戶貸款銀行信貸科親自去問下你的房子貸款審批是否通過並且核對貸款額度就可以知道真偽了。
只要過戶後能收到全款首付款,就沒有問題了。
⑵ 有人買我房子,但是他要去銀行貸款要什麼流程,然後我會有什麼風險
⑶ [法律求助]別人給我買了房子,寫了我的名字,房貸是他還,請問,這個房子歸誰
[法律求助]別人給我買了房子,寫了我的名字,房貸是他還,請問,這個房子歸誰?
一、房屋屬於不動產物權,以房屋登記為准,現在房屋在你名下屬於你所有;
二、和你小姨沒有關系;
三、如果發生糾紛,出資人用交款證據證明此房屋全系他交款,那麼,你要還他部欠款,就等於把房屋全要給他了。
⑷ 我已經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別人用我的戶口貸款買第二套房子,我還能再
目前政策是算第二套貸款,不管你還掉了還賣掉了,你在銀行的信息顯示是有貸過款的,所以成銀行方面只能算是二次貸款購房!解決的辦法有,就是去當地街道辦實處或有關單位,拉一個人均面積,做成首次購房,因為人均面積小於30平米以下的可以選者重新購房,這就可以做成首套拉!這個市唯一解決的辦法,政策已經越來越緊拉,要買房趕緊拉,要不那天又要來個什麼新政策的,那時候就不一定好貸款拉!希望可以幫到你!
⑸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的房子,對我以後買房子有影響嗎
影響最大的就是如果不及時按揭還款,會影響個人徵信記錄。
借名購房看似是一種規避政策的有效方法,但實際上暗藏風險,特別是對借名人。如果登記人將房屋進行再次出售,或者將房屋抵押給貸款機構或其他機構,或其死亡後子女主張繼承權,都會給借名人帶來重大財產損失。
因為借名購房行為多發生在親屬、朋友之間,雙方基於感情信任,多為口頭約定,較少簽訂書面協議,隨著房價的大幅上漲,一旦登記人反悔,實際購房者面臨著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的風險。
而且還有一些人借名買具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因借名購買政策性住房違反國家政策,即便雙方簽訂借名協議,此協議也可能會被認定無效。登記人在借名給他人購房時,也承擔著借名人以自己名義購房和貸款後,若不及時按揭還款,還會影響個人徵信記錄。
(5)我有貸款別人買我房子擴展閱讀:
別人要用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主要的就是影響徵信,貸款購房需要每月按時還貸,若是沒有及時還貸的話,影響的是自己的徵信記錄。還由就是影響貸款購房,名下有一套房產後,申請貸款購房不僅會影響貸款成功幾率,而且銀行利率、首付款都會增加。
別人用自己的名字貸款買房,還容易出現產權糾紛,尤其是別人出資的房產,容易在出售、抵押等方面出現產權糾紛。
⑹ 別人想買我的房子,可他要貸款,可我的房子也正在還貸款.我想問他貸款的多少和我欠貸款的數額有直接關系嗎
沒關系,他要想買你的房子,就要找中介,中介會把你房的全款先付上,然後在辦理貸款手續。
⑺ 別人要用我的名字貸款買房子 對我有什麼影響么
影響最大的就是如果不及時按揭還款,會影響個人徵信記錄。
借名購房看似是一種規避政策的有效方法,但實際上暗藏風險,特別是對借名人。如果登記人將房屋進行再次出售,或者將房屋抵押給貸款機構或其他機構,或其死亡後子女主張繼承權,都會給借名人帶來重大財產損失。
因為借名購房行為多發生在親屬、朋友之間,雙方基於感情信任,多為口頭約定,較少簽訂書面協議,隨著房價的大幅上漲,一旦登記人反悔,實際購房者面臨著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的風險。
而且還有一些人借名買具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因借名購買政策性住房違反國家政策,即便雙方簽訂借名協議,此協議也可能會被認定無效。登記人在借名給他人購房時,也承擔著借名人以自己名義購房和貸款後,若不及時按揭還款,還會影響個人徵信記錄。
(7)我有貸款別人買我房子擴展閱讀:
別人要用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主要的就是影響徵信,貸款購房需要每月按時還貸,若是沒有及時還貸的話,影響的是自己的徵信記錄。還由就是影響貸款購房,名下有一套房產後,申請貸款購房不僅會影響貸款成功幾率,而且銀行利率、首付款都會增加。
別人用自己的名字貸款買房,還容易出現產權糾紛,尤其是別人出資的房產,容易在出售、抵押等方面出現產權糾紛。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逃避限購「借名購房」過戶被拒 訴訟未獲支持
⑻ 我要賣房子,有貸款,現在有人已經通過中介確定下來買我的房子,我想問一下,我什麼時候先收到首付款
1、你的房子有貸款,得先把房證贖出來才能正常交易。
2、還房貸是你自已有能力還款還是買方替你還,還是找擔保公司。
3、大連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是:首付款先在銀行做資金監管凍結,不會先給買方,得等二手房交易結束後,才辦理錢款和房子交接。你父親是共有人,你父母也必須帶雙方戶口本、結婚證、共有證,一起過來。如果買方是商業貸款,在買方辦理商業貸款審核時就得過來。麻煩的話,可以讓你父母在當地公證處做一個委託公證,委託到你名下,全權辦理這個事情,你父母就不用跑過來了。
1、房產交易也叫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交易是房地產交易主體之間以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作為交易對象所從事的市場交易活動。房產交易是一種極其專業性的交易。房產交易的形式、種類很多,每一種交易都需要具備不同的條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辦理相關手續。特別是在我國由於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特殊時期,許多房產權利並不規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轉,有些限制流轉,有些禁止流轉。
2、首先,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其次,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拔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第三,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佔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第四,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
3、房地產交易應遵循以下一般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3)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4)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採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⑼ 別人要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我家房子,我應該配合和注意哪些事項
別人要也住房公積金貸款買你家的房子,你也該和他配合。配合他貸款,配合出一切證據,這樣他就能夠很快的去貸款,要麼你不配合他,他是不能夠貸款的。
⑽ 有人要買我的房子,然後去抵押貸款,具體我也不太了解,求解答(仔細觀看唯一描述)
建議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首付款及尾款以及違約金約定清楚。正常的辦理流程是簽訂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然後在交了首付款後辦理過戶手續,再由購房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放下來之後在將尾款給你。如果買房人只是單純的將你房子拿去抵押,不建議這樣操作,否則你將承擔很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