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內貸款供房,合同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之後離婚協議書上房子歸女方,現在女方辦房產證,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房產證,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1、房產證辦理需要准備材料: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② 婚內財產約定對貸款購房是否可約定為只屬一方
1、這樣做法涉嫌合謀惡意坑害對方,這種情形的合同無效,產權也不能成為甲方所有。
2、婚前財產可公證,婚內財產就是共同財產,想公證為個人財產沒有法理依據,這種公證沒人給你作的。
3、不能公證無法不能納入共同財產。
你意思我明白,就是想作扣套提供貸款方,這個行不通的。
③ 婚內財產協議怎麼簽
答: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並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④ 婚前共同出資首付購房,婚後由一方父母還貸。另一方將所有權50%過戶給出資方。離婚時該房產還分割嗎
夫妻可以書面約定財產歸誰,對夫妻雙方有效。
按描述可視為書面約定,離婚的話算個人財產不分割,最好再做個公證就一點問題也沒有了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⑤ 婚內財產協議怎麼簽
婚內財產協議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乙方雙方與××年××月××日在新城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為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現有房產一處,位於×××,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該房屋共計35萬由甲方支付25萬元首付款,其餘辦理按揭。裝修及傢具、電器的購買由甲方出資。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及房內傢具電器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到乙方的手續,房屋過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 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 對於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並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於共同的賬戶,視為共同財產用於共同生活的開支。其餘的5%視為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共同的賬戶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義務。
五、 對於離婚的約定:1.如果男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1)、男方自願放棄家庭全部財產,凈身出戶。(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女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男方付清。(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4)、男方應向女方賠償精神損失30萬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2.如果女方今後有過錯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六、 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 雙方自願簽訂,清楚了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證了,效果會更好
⑥ 婚內財產協議怎麼寫
1、婚內財產協議三種無用約定
(1)財產歸子女
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後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也即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共有,但實際又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誰提離婚,誰便凈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2.婚內財產協議三類效力限制
(1)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項天職,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筆者在實務中遇到不少要求代為擬訂婚內財產協議時要求不願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此類約定的效力,不能說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經濟上陷於困頓,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2)對第三者的債務由一方承擔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債務,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在婚內財產協議中,可以約定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由其本人承擔。但是,這類各自債務各自承擔的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要求夫妻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
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等於不承擔家庭生活開支。對於家庭生活的開支,有些是無法預見的,若協議上沒有約定,顯然應由雙方共同承擔。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
3、姻存續期間簽訂的財產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簽名真實,就是有效的,離婚時可以按照該協議處理財產。
⑦ 婚後貸款買房甲方出錢乙方為主貸方離婚後怎麼分配
首先要明白婚後貸款既然貸款償還了,那麼這個房產那就是屬於婚。婚後財產知道嗎?離婚的時候平均分配就是怎麼分配。
⑧ 女方婚內出軌了,現在要離婚,倆人婚後買的房子,但是房貸未還清,女方還要分房子,我們該怎麼辦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房,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因感情破裂導致離婚時,女方有權主張分割該房產。婚後購置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素,離異時一般情況下是平分。歸屬房產一方繼續按揭還貸,並給另外一方相應補償即可。
按照當事人的描述,無過錯方僅持有一份配偶與他人有曖昧的聊天記錄等證據,恐怕持有的證據還不夠全面,雙方一旦提起離婚訴訟時該份證據很難證明女方婚內出軌的事實。因此,建議採取以下措施補充配偶有婚外情有關的證據之後,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第3款規定和1091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准予離婚。同時,無過錯方有權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讓女方少分割財產。
1、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有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如雙方當事人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等過於親密的影像資料。
2、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自己與第三者有婚外情關系等。
3、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4、保證書、道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5、周圍鄰居、親朋好友的證人證言等。
注 明:收集婚外情出軌有關證據時一定要注意,無論無過錯方自己取證,還是請其他人幫忙取證,必須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格權,否則,法院將不會採信。列如:糾集多人強行闖入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這種行為不僅法院不會採信,在法律上屬於侵權行為,弄不好會吃「侵權」官司。另外一點是錄像、照片不得侵犯他人的隱私權。
⑨ 離婚的甲方把房產轉給乙方,乙方需支付甲房款,乙方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甲方把房產轉給乙方,只要按照買賣處理,交稅費,還有房子要落宗才能公積金貸款,落宗"是我國現行的取消「房產證」更名為「不動產權證」時出現的新名詞,要有原房產證,土地證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