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虛假信息貸款已經還清還用承擔法律後果么
保證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Ⅱ 現在債務已經還清,之前因債務問題虛假做的房屋買賣協議可以去法院撤銷嗎
債務問題已經還清了,如果是房屋買賣協議的話,建議你跟買家,雙方協商處理會比較好。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Ⅲ 消費貸款合同欺詐會判刑嗎
【法律分析】:消費貸款合同欺詐會判刑。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准主要是: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主觀上存在非法佔有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Ⅳ 虛構租賃合同騙取銀行貸款.款已還清是犯罪嗎
如果虛構租賃合同騙取銀行貸款30萬元以上,就涉嫌騙取貸款罪。款項是否還清,不影響犯罪的成立。但是,如果數額較小,且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前已經還清,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Ⅳ 消費貸款合同欺詐
法律分析:(1) 利用假經濟合同詐騙貸款,這種行為方式表現為行為人為了騙得銀行貸款而偽造一個根本不存在的經濟合同進行詐騙;(2) 利用變造的經濟合同進行詐騙,主要是指行為人通過對某一經濟合同進行塗改、粘貼、修剪等方法來改變合同原有內容,以達到增加貸款額度騙取銀行貸款的目的;(3) 利用他人的經濟合同進行詐騙,主要是指行為人首先通過騙取或者盜竊等非法手段獲取他人的經濟合同,然後再利用該合同詐騙銀行貸款;(4) 使用無效的經濟合同,或者已被撤銷、解除、變更的經濟合同,或者已經履行完畢而無效的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無效的經濟合同,已被撤銷、解除、變更的經濟合同,履行完畢而無效的經濟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利用這類合同獲取的貸款仍然屬於詐騙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Ⅵ 虛假信息騙取銀行貸款還清了還會付法律責任嗎
如果在申請貸款過程中,申請人向金融機構提供了關於抵押物或擔保人等貸款重要核心資料方面提供的虛假證明,貸款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構成騙取貸款罪。但在司法實踐中,如貸款人按貸款合同如約還付本金利息,事後即使發現有騙貸行為,一般也會不予追究。
Ⅶ 住房公積金貸款用的假購房合同,款已還清,怎樣把假購房合同在系統消除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存檔的,即使你還清貸款把房產證原件拿回來,你的其他資料也會繼續存檔而不會還給你。至於你說的購房合同系統消除也是不可能的,會一直留存。而且你都已經還清貸款了,也沒人會去查你以前的合同,你大可不必擔心。
Ⅷ 簽虛假合同貸款
當然存在風險,你所說的虛假合同只是你們之間現在的口頭說明,一旦走上法庭,虛假的購銷合同就會變成受法律保護的真實合同,這種事一定要謹慎。
Ⅸ 騙取貸款已還清有罪嗎
法律分析:行為人雖實施了騙取貸款的行為,但到期已歸還或提供了足額擔保,銀行或金融機構並未因此而遭受重大損害,因此應當屬於刑法上「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不能認定為騙取貸款罪。衡量被告人是否構成騙取貸款罪,不能僅僅以騙取數額進行認定,還必須考察是否損害了銀行或金融機構正常的金融安全以及信貸資金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Ⅹ 簽訂虛假合同在銀行辦理個人消費貸,金額20萬,套現購房,違法嗎會受到什麼處罰
違法的,屬於金融詐騙,根據金額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