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持續深化LPR改革 有序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鳳凰網房產5月10日訊 中國央行發布2020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報告指出,持續深化LPR改革,有序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引導貸款市場利率下行。協調好本外幣政策,處理好國內經濟和對外經濟之間的平衡。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促進國民經濟整體良性循環。
② 3月起存量房貸利率定價方式轉換
存量房貸利率「換錨」轉換即將開始!按照央行規定,2020年3月1日起存量房貸定價基準將發生轉換,原則上要於8月底前完成。2月29日,多家銀行發布了相關公告,將轉換的規則、轉換的范圍、轉換的渠道以及其他細節進行了一一羅列。
要點一:轉換范圍。
此次需要轉換的房貸為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房貸,且定價參考的是貸款基準利率,也即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公積金個人貸款並不包含在內。
除了房貸外,其他個人貸款,比如個人消費貸款、經營用途個人金融資產質押貸款、經營用途個人房產抵押消費與經營組合貸款等,如果是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也需轉換。
另外,多家銀行提到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可不轉換,也就是說目前正處在最後還貸周期的可不轉換,比如像建設銀行說,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貸款可不轉換;農業銀行說,貸款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的可不轉換。
要點二:轉換渠道。
線上渠道和線下渠道皆可。線上可通過手機銀行App、網上銀行、簡訊接收等方式自助操作辦理;確不熟悉線上渠道的,可待各銀行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開通網點服務後,線下去往網點櫃面或者網點智能櫃員機辦理,並不一定必須去原貸款經辦行。辦理時間上,多數銀行公告稱可在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31日之間辦理。
要點三:轉換方式。
轉換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轉成以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另外一種則是直接轉換為固定利率貸款。
有貸款的客戶一定要看好,這次定價基準轉換僅有一次機會,確定後就不能再次更改。
那麼兩種轉換方式,哪種更劃算?具體來看一看,轉為固定利率的話,按照要求,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因此變化不大;而選擇將LPR作為定價基準的方式,對於房貸者來說,房貸利率未來的浮動空間更大。
定價基準參考LPR後,按照央行規定,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可以為負值,且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就是說,以當前的房貸執行利率與LPR相減得出差值,以後執行的房貸利率即為LPR加上這一差值,注意這個差值可能是正數,也可能是負數。
舉個例子: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目前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為4.9%,上浮10%即為5.39%。而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報價為4.8%,那麼加點幅度就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以後房貸利率就按照LPR+0.59%計算。
如果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打折優惠的,比如打八折,那麼原執行利率就為3.92%(4.9%*0.8=3.92%)。改成參考LPR後,加點幅度則為-0.88個百分點(3.92%-4.8%=0.88%)。以後房貸利率就按照LPR-0.88%計算。
按照這種方式,第一次轉換利率定價基準時,實際上利率水平是保持不變的,僅僅是轉換了計算方法。不過之後,LPR採用的是每月報價的方式,相應得,房貸利率將發生變化。普通購房者可以和銀行約定重新定價的周期以及重定價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如果定價周期確定為1年,那麼,未來可能由於LPR報價的不同,房貸利率將每年變一次。
至於利率變高還是變低,則取決於LPR的走勢。如果認為未來政策利率仍有望下調,LPR總體呈下降趨勢,那麼轉換成LPR加點方式更為劃算。但如果因經濟回升、通脹上行,LPR處於上升周期,則房貸利率也會隨之走升。
③ 銀行貸款利率下調了,為什麼轉換完以後還是5.77呢
這種情況下,一般銀行利率下調是不會調動多少的,你從5.88調到5.77,已經很不錯了
④ 存量房貸利率開啟轉換 多家銀行發布「切換」細則
去年,央行一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公告牽動了購房族的心。
按照央行公告,今年3月1日,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就在2月的最後一天,多家銀行發布房貸利率切換機制的最新公告,將從3月1日起至8月31日,陸續受理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銀行稱將於4月上旬統一開始辦理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多家銀行發布「切換」細則
從多家銀行發布的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公告來看,主要分為幾個重點:轉換規則、辦理渠道和流程。
本次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規則為:轉換工作啟動後,符合條件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可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與銀行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僅可轉換一次,轉換後不可再次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據多家銀行的通知,由於疫情原因,不少銀行主張線上自主操作辦理,線上渠道以各家銀行通知渠道為准。不過,疫情防控情況穩定或結束後,各家銀行也會開放線下辦理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需要轉換的范圍不僅只限於個人放貸。
例如,建設銀行轉換范圍中提到,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個人消費經營類貸款,包括個人消費貸款、個人質押貸款、個人支農貸款、個人助業貸款等。
農業銀行提到商業性個人購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外的其他個人貸款和對公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交通銀行在公告中表示,對於符合轉換條件及在今年8月底以後到期的對公貸款,客戶可與客戶經理聯系,咨詢相關辦理流程及手續。
事實上,央行有關負責人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答記者問時就指出,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or掛鉤LPR
轉換有兩種方式,一是將以基準利率定價的房貸轉換為以LPR為基準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二是轉換為固定利率貸款。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對於購房族,最關心的就是到底是選擇固定利率不變,還是選擇掛鉤LPR?
轉換為LPR加點形成的浮動利率:
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
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
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當前的執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事實上,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只是定價方式的轉換。
太平洋證券證券分析師董春曉指出,個人按揭貸款利率短期內不會下調。人民銀行規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因而短期內個人按揭利率不會發生變化。
同時,個人商業貸款的特殊安排兼顧「房住不炒」與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穩定。國海證券證券分析師樊磊指出,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機制的改革當然也涉及個人商業住房抵押貸款,但是央行有特殊的安排。具體包括:一是定價不能自由協商,無論是以LPR為基準繼續浮動利率,還是轉化為固定利率,都將在首個新約定的重新定價日之前和當前的水平保持穩定;此後選擇浮動定價的會和LPR5年期利率的升降同步波動。二是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樊磊認為這種安排有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本輪房地產調控以來,房貸利率在政策的直接指引下有所上行,可能高於市場化的利率水平。為避免重新協商導致一些房貸利率顯著下降沖擊地產調控,央行限制了利率定價的空間。另一方面,歷史上的一些房貸利率曾經一度是低至貸款基準的七折也曾高到1.3倍,重新定價可能會引發銀行和居民就新的利率水平難以達成一致。當前的安排也有助於穩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
⑤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 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12月28日上午9點,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2019〕第30號,內容如下:
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四、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五、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六、金融機構應利用官方網站和網點公告、電話、簡訊、郵件和手機銀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協商約定定價基準轉換具體事項,依法合規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
七、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加強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指導,確保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照統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答記者問
1、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2、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原則是什麼?
答: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轉換後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3、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如何從貸款基準利率轉換為LPR?
答: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銀行應盡快制定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計劃,包括系統配套、人員培訓等,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網和網點公告、簡訊、郵件、手機銀行和電話通知等)告知客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便易行的方式變更原合同條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後在合同剩餘期限內不再調整;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4、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貸款定價基準如何轉換?
答: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⑥ 存量貸款利率基準轉換是什麼意思
1、2019年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將開始進行存量貸款利率基準轉換是什麼意思呢?
2、就是你的房貸利率參考的基準變了。
3、以前我們說房貸利率的時候,說的是:「基準利率打多少折」或者:「基準利率上浮多少」。
4、現在在來說房貸利率的時候,說的是「LPR利率下浮多少」或者「LPR利率上浮多少」。
⑦ 房貸合同要改了!剛剛,央行宣布貸款利率大調整
舉個例子可以看得更清晰:
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
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
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此次央行也對其他存量貸款定價基準的轉換進行了明確。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另外,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⑧ 央行宣布貸款利率大調整 你的房貸合同要改了
12月28日上午,央行發布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
每經小編注意到,LPR報價上一次變動是在11月20日:1年期品種由4.20%下降到4.15%;5年期品種由4.85%下降到4.80%。
分析師張大偉當時分析表示,5年期LPR的降低意味著購房剛需族100萬貸款30年,平均月供減少30元,30年合計減少月供1089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國證券報報道,在改革後,LPR逐漸成為新增貸款定價基準。LPR與MLF利率掛鉤,後者的變動對LPR、進而對信貸市場利率有重要影響。面對MLF利率、央行逆回購利率相繼下調,一些研究人士認為,降息周期可能已經開始。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團隊指出,從歷史情況看,央行逆回購利率下調通常不會一次就結束,新的一輪降息周期可能已開始。
華泰證券張繼強表示,MLF利率存在繼續小步下行空間,以引導LPR繼續走低。不過,相關政策操作仍需防止「通脹預期擴散」,應維持「常態貨幣政策」。
不過,LPR降低的主要目的是未來引導實體經濟利率降低,降低資金成本,並不是為了刺激樓市。
早在8月央行便表示,
定價基準轉換後,全國范圍內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二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
⑨ 央行出新規!從明年3月起,你的房貸合同要變了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 來源:央行官網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換錨」
LPR運行4個月以來,商業銀行新發放的貸款正在掛鉤LPR。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
存量貸款如何轉換為LPR一直是市場關注的焦點。「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於保證借貸雙方的權益。」央行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范若瀅分析稱,自央行2019年8月實施LPR改革以來,經多次報價後,當前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別報4.15%和4.8%,分別較8月份下行16個和5個基點。但實體經濟融資利率降幅有限,2019年三季度末,金融機構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5.62%,僅比上年末下行了2個基點,其中一般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不降反升,2019年三季度末為5.96%,較上年末上行了5個基點。
范若瀅指出,在LPR報價機制改革後,央行制定了相應的「358」考核要求(2019年9月末,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中應用LPR做為定價基準的比例不少於30%;2019年12月末,上述比例不少於50%;2020年3月末,上述比例不少於80%),但僅針對增量貸款,LPR作用發揮效果並不明顯。本次則是針對存量貸款,預計未來LPR對貸款定價的引導作用將明顯增強,有利於更好地引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下行。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預計初次轉換之後,存量貸款的利率執行水平將與轉換之前保持基本不變。這有助於推進轉換工作順利進行,也有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利益。
「為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貨幣政策保持穩健基調,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未來一段時間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間。借款人與銀行平等協商,採用LPR作為定價基準將可能是普遍的方式,這對借款人是相對有利的。」董希淼對中新經緯記者表示,通過這種市場化方式,有助於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更好地為穩增長、穩就業服務。即便借款人與銀行協商轉換為固定利率,現有的同期限LPR仍然可能是固定利率執行水平的重要參考。同時,這也體現了利率市場化原則,即利率定價相關事項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如何改
不少人對存款貸款如何改還存在疑問,中新經緯客戶端這就為您劃重點。
一、可以協商
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二、實施時間
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利率水平
轉換後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四、房貸(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
(1)期限品種: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後在合同剩餘期限內不再調整;(註: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品種,一般房貸均為5年期以上)
(2)加點數值: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3)利率水平: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
(4)重定日周期: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5)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月-2020年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
五、其他貸款
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存量房貸利率2021年真正變化
在銀行貸款中,房貸占據了很大的份額。央行數據顯示,2018年末,中國住戶部門貸款余額47.9萬億元,住戶部門貸款余額占存款類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為35.1%,同比上升2.8個百分點。2018年末,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25.8萬億元,佔住戶部門債務余額的比例為53.9%。
從當前情況看,銀行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為4.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那參照LPR定價後,是否意味著房貸利率下調,購房者的實際還款金額會減少呢?答案是暫時不會。
央行表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央行為此舉例稱,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
也就是說,在上述案例中,房貸利率的定價錨點從基準貸款利率變為LPR後,加點方式從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變為了LPR上浮0.59個百分點,當前實際貸款利率不變。
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諸葛找房副總裁苑承建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此次利率轉換期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實際執行時間是從2021年開始,也就是說,2020年客戶實際執行的房貸還是按照2019年的房貸執行,按照當前的還款約定償還。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客戶也只能從2021年開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紅利。
前述案例中,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由於LPR每月都會發布一次,那是否意味著房貸利率每月都要變化呢?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給出了明確答復,即可以約定一直不變,也可以約定一年一次,但絕對不會出現每個月調整一次。
央行也給出兩個選擇,即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苑承建認為,對於用戶來說,固定利率長期確定,無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紅利,但同樣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時避免成本上升。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稱,降息周期的大門已經打開,一年期LPR主要針對企業貸款,5年期LPR基本代表了房貸利率的走勢,實際房貸利率的下調將成為未來的趨勢。
銀行內部管理面臨考驗
雖然央行給商業銀行預留了2個月多月的准備時間,不過不少銀行從業人員表示,接下來銀行的工作任務會比較重。
據央行近期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11月末,中國本外幣貸款余額157.56萬億元,其中人民幣貸款余額151.97萬億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貨幣資金借貸關系持續期間內,利率水平是否變動來劃分,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據了解,在銀行存量貸款中,浮動利率貸款佔比較大。
一位國有銀行支行個貸經理表示,他所在的銀行目前銀行貸款中絕大多數都是浮動利率貸款。
「我們銀行沒有固定利率貸款,一般客戶會要求申請浮動利率貸款。」另一位外資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理告訴中新經緯記者。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指出,此次央行在《公告》中規定,「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個人住房貸款為例,截止2018年末,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25.75萬億元,占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18.89%,且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受眾廣、金額小、筆數多的特點,「換錨」將對銀行的合同、系統、報表、人員、風控等多方面形成影響,短期內銀行內部管理面臨考驗。
范若瀅同樣認為,此次「換錨」給商業銀行帶來更大的經營壓力和挑戰。一方面,在儲蓄率趨於下行、存款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由於存量貸款規模大,定價基準轉換後將給商業銀行帶來較大息差管理和資產負債管理壓力。另一方面,對商業銀行風險定價、內部定價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公告要求來看,最終貸款利率要通過銀行與客戶協商的方式來確定,需要銀行綜合考慮客戶本身的信用資質、放款銀行的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市場供求等多種因素。未來如何優化調整FTP定價管理體系,是商業銀行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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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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