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購房簽合同寫兩個人名字,貸款一個人貸可以嗎
可以的
個人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汽車貸款、個人留學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生產經營性貸款、個人信用貸款、個人存單(國債)質押貸款等。這些貸款內容主要是從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兩種貸款方式申請貸款,貸款額度由銀行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及所提供的擔保情況確定具體貸款額度。
B. 兩個人共同買房子,只有甲方一個人名字,貸款由甲方一個人代,還款由甲方承擔
摘要 甲乙雙方是夫妻嗎
C. 買房寫夫妻兩人的名字可以以一個人的名義貸款嗎
就是以一人名義貸款,無所謂的。婚後財產兩人一人一半,就算你一個人名,也有你媳婦的一半。你帶的款也是有你媳婦一半還款數額
D. 男女朋友兩個人共同簽購房合同,可以只用一個人的名義貸款(組合貸)嗎
房產證上可以寫兩人的名字作為共有產權。而且分兩種情況: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在產權登記時寫明各自所佔的分額,否則屬共同共有按各佔50%處理。
貸款的時候可以以男朋友作為主貸人,你作為連帶還款人。你的收入證明可以自己寫,同時可以附上納稅證明,銀行流水帳之類的。
另外,就算以你男朋友名義貸款也可以落兩人的名字,只要你們商量好就行了
E. 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其中一人向銀行貸款,可以嗎
不行,這種情況銀行必定會要求另一人作為共同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簽字才行,不會允許你單獨一人借款。
F. 夫妻買房子辦貸款只用一個人的信息可以嗎
夫妻貸款買房不可以只提供一個人的信息的,因為銀行對於已婚人士辦理房貸,是要審核其家庭還款能力、信用狀況的,所以就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信息才行。
像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等等,這些身份信息方面的資料都要提供給銀行。除此之外,銀行在審核時,夫妻雙方的徵信報告也都會審查到。雖然主要審查的是主貸人的徵信,但共同貸款人的徵信如果不好,也會影響到房貸的審批。
當然,關於經濟收入方面的材料,像銀行流水若有一方沒有,可以只提供一方的流水。不過建議客戶還是盡可能多地准備資產財力資料,越豐富越好。
大家還需要注意,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也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才行,只有一方簽合同是不行的。畢竟婚後買的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房貸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買房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是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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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子證上不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子程序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憑購房合同才能辦理貸款和房產證,否則就不能,希望對你有幫助。
H. 夫妻一起買房可以用一個人的名字貸款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二、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8)兩人共同買房子以一人名字貸款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在具體分割過程中,如果夫妻雙方就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處理,即: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按揭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