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前買的彩票離婚後得獎了,獎金怎麼分
平均分配,因為是婚前財產購買的,婚前收益
2. 離婚後買彩票算共同財產嗎
離婚期間買彩票中獎屬於共同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協議離婚的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婚姻關系解除,訴訟離婚的在判決書生效後婚姻關系解除,離婚期間或者上訴期間仍屬於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3. 離婚前買的彩票離婚後中獎
離婚前買的彩票離婚後中獎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彩票是在三天後才中獎,但是彩票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持有,所以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權請求分割。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 離婚前買彩票離婚後中獎,獎金怎麼分
只要有證據證明該中獎彩禮是離婚前購買的,而且買彩票的錢不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這獎金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一人一半。
如果持有彩票的人有證據證明購買彩票用的錢是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獎金不應當雙方平分。
5. 離婚的彩票中獎是如何分配的
離婚分割的彩票已經在財產分割中分給一方的,在離婚後所中的獎金也屬於個人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 離婚前購彩票離婚後中獎 對方可以來分獎金么
可以的。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外,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票本身並非財產,而是一種合同憑證。彩民能否獲得獎金是不確定的,彩民持有彩票這個權利憑證,享有一種期待利益。案中的彩票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應認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故彩票中獎後,有權分得一半獎金。
7. 夫妻鬧離婚買彩票中獎獎金是否為共同財產
夫妻鬧離婚買彩票中獎獎金是否為共同財產的確認方式:若該彩票系一方個人財產所購的,則認定為其個人財產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若該彩票系雙方共同財產購買的,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