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不良貸款在什麼情況下要進行核銷
什麼是核銷貸款? 哪些情況會核銷貸款? 核銷貸款是指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從利潤中予以注銷。
對於「哪些情況會核銷貸款」這個問題,我們舉例來說明:雅安蘆山地震發生後,很多網友在問「地震導致抵押物損毀,貸款咋還? 」對此,在借款合同中並沒有明確約定,而且目前銀監會也還沒有發布相關處理通知。不過,在2008年汶川地震時,銀行會曾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對於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對於銀行卡透支款項,持卡人和擔保人已經在本次災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沒有其他財產可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
不過,並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是可以核銷的,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且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減少的可能性,已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才能進行核銷。
② 銀行核銷是什麼意思
銀行核銷通常指銀行貸款核銷,是將貸款是審核後銷賬。通常一筆貸款在未還清的情況下,經銀行的核銷部門認定確實無法將剩餘貸款本金及利息收回時,採取的將貸款剝離至銀行所屬的資產處置中心,而不由經辦行繼續找借款人催收還款的情形稱為核銷。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當該筆貸款核銷之後,會給與一定補償(額度視情況而定),因此這種貸款的主體一般是享受國家政策扶植的國有企業。核銷並不是對銀行的損失。因為核銷可以沖掉一些死賬,讓銀行整體的不良貸款率下降。
(2)消費金融不良貸款核銷條件擴展閱讀:
貸款核銷是「呆賬貸款核銷」 的簡稱,銀行按規定將呆賬貸款或貸款損失予以核銷的一種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國家專業銀行建立貸款呆賬准備金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
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下的,由地方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
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
呆賬貸款額每筆10萬元以上的,由各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行和省級中央財政機構的意見審批,報財政部備案。
在具體執行中,審批金額有所調整。各銀行和中央財政機構在貸款核銷審批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核銷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違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核銷呆賬是用利潤來核銷的,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銀監局對銀行又有不良貸款率的指標要求,因此各家銀行必須綜合考慮利潤和不良指標,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 。在現行政策下,不良記錄是不允許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徑是經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申訴,如核查屬實即可消除。
核銷的貸款還款:
銀行已經核銷的貸款,銀行可以要求法院繼續執行已經核銷貸款的借款人。 《金融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金融必須建立呆賬核銷後的資產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規規定債權與債務或與被關系已完全終結的情況外,金融對已核銷的呆賬繼續保留追索的權利,並對已核銷的呆賬、貸款表外應收利息以及核銷後應計利息等繼續催收」。
呆賬債權核銷僅僅是銀行內部賬面上的處理,屬銀行「內政」,一般情況下,不具有對外免除債務的性質,不發生呆賬債權實體消滅的後果。呆賬債權核銷之後,銀行並未免除貸款人的還款義務,反而要積極主動地催收其全部本息。
③ 呆帳核銷的條件
1、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被破產,經過定清償後,仍不能還清的貸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賠款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4、經國務院專案批準的逾期貸款。
呆賬核銷必須遵循嚴格認定條件,提供確鑿證據,嚴肅追究責任,逐戶、逐級上報、審核和審批,對外保密,賬銷案存的原則。
(3)消費金融不良貸款核銷條件擴展閱讀:
把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後三類,即「一逾兩呆」合稱為不良貸款。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為財政稅收政策服務的分類方法,不良資產界定的標准為期限:貸款本息拖欠超過180天以上的為「逾期」,貸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為「呆滯」,貸款人走死逃亡或經國務院批準的為「呆賬」。
呆賬的核銷不再需要經財政當局批准,呆賬核銷不是放棄債權,對債權債務關系未終結的債權還要繼續追償。僅需提取普通呆賬准備金(為貸款總量的1%)。普通呆賬准備金只與貸款總額有關,不能反應貸款的真實損失程度。
④ 貸款核銷需要什麼條件
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下的,由地方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 呆賬貸款額每筆10萬元以上的,由各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行和省級中央財政機構的意見審批,報財政部備案。在具體執行中,審批金額有所調整。各銀行和中央財政機構在貸款核銷審批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核銷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違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4)消費金融不良貸款核銷條件擴展閱讀:
貸款核銷是「呆賬貸款核銷」 的簡稱,銀行按規定將呆賬貸款或貸款損失予以核銷的一種制度。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核銷呆賬是用利潤來核銷的,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銀監局對銀行又有不良貸款率的指標要求,因此各家銀行必須綜合考慮利潤和不良指標,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 。在現行政策下,不良記錄是不允許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徑是經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申訴,如核查屬實即可消除。
⑤ 核銷貸款是什麼意思
貸款核銷就是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從利潤中予以注銷。所謂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貸款核銷就是「呆賬貸款核銷」 的簡稱,就是當某些貸款還沒還清時,銀行的審核部門會認定貸款將無法收回,那麼銀行就會按照規定把呆賬的貸款予以核銷。
根據財政部《關於國家專業銀行建立貸款呆賬准備金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下的,由地方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賬貸款額每筆10萬元以上的,由各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行和省級中央財政機構的意見審批,報財政部備案。在具體執行中,審批金額有所調整。各銀行和中央財政機構在貸款核銷審批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核銷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違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核銷呆賬是用利潤來核銷的,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銀監局對銀行又有不良貸款率的指標要求,因此各家銀行必須綜合考慮利潤和不良指標,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 。在現行政策下,不良記錄是不允許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徑是經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申訴,如核查屬實即可消除。
【拓展資料】
貸款的還款方式:
一、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二、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三、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四、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⑥ 不良資產為什麼要核銷
不良貸款核銷,是指銀行發現有違約的貸款,並且無法收回的情況,從利潤中予以注銷。貸款核銷制度實質上是銀行內部的一種賬務處理過程。
這個賬務處理過程的一般程序是:不良貸款經認定為損失後,「經辦行」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組織核銷材料,經過「有權行」批准同意核銷後,財會部門從貸款損失准備中劃撥資金沖銷不良貸款。貸款核銷後,將不再在銀行資產負債表上進行會計確認和計量。
我國《信託法》規定,國有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利用信託機制處理抵債資產,銀行和信託公司作為信託當事人,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設立抵債資產信託。
銀行將抵債資產的管理、經營和變現通過信託方式委託給專業的信託公司辦理,信託公司發揮專業的理財工鞥呢,為受益人的利益對其抵債資產進行管理和處分。
對資產損失責任進行追究也是法制社會必備的功能。黨和國家領導人傾聽民聲,已經對此引起了高度的重視。
但是「追究責任」不是上級對下級的要求,不是會議中的口號,責任追究的必要條件是必須有一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有一個使決策者對自己的決策負責的制度。
只有當「誰決策、誰負責」納入法律框架並成為一種制度的時候,責任追究才能真正起到實效。在市場經濟國家都有一整套嚴格的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決策者的責任有著十分苛刻的強制性規定,對於決策失誤。
決策者輕則受到經濟處罰和降級使用,重則受到刑事處罰。我們應當盡快借鑒國外的這些做法,加緊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決策責任追究,應該對決策者實行「無期限責任制」,讓責任者按照法律追溯程序承擔其歷史責任。如果發現決策的重大失誤,無論決策者升任到什麼級別,調任到何處,都應該追究其責任。要及時查明形成不良資產的原因和責任人。
對決策失誤者,無論責任大小,一律進行問責,並且按照責任大小,在經濟上進行嚴厲的處罰,在法律責任上,絕不手軟地查處,承擔起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
惟有如此,才能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決策責任追究制度,使決策責任問責產生應有的威懾作用,從而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新的損失。
⑦ 銀行不良貸款核銷標準是什麼
銀行核銷不良貸款的意思,就是把那些已經確定為損失的貸款核銷了,這樣可以減少銀行的不良貸款佔比。
⑧ 核銷不良貸款什麼意思
貸款核銷是「呆賬貸款核銷」 的簡稱,是指銀行按規定將呆賬貸款或貸款損失予以核銷的一種制度。根據財政部《關於國家專業銀行建立貸款呆賬准備金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下的,由地方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呆賬貸款額每筆10萬元以上的,由各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行和省級中央財政機構的意見審批,報財政部備案。在具體執行中,審批金額有所調整。各銀行和中央財政機構在貸款核銷審批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核銷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違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2-2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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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核銷不良貸款需要履行哪些稅務手續
呆賬核銷不是放棄債權,呆賬的核銷不再需要經財政當局批准。對債權債務關系未終結的債權還要繼續追償。僅需提取普通呆賬准備金(為貸款總量的1%)。普通呆賬准備金只與貸款總額有關,不能反應貸款的真實損失程度。
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普遍執行的是貸款四級分類制度。貸款四級分類制度,是把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後三類,即「一逾兩呆」合稱為不良貸款。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為財政稅收政策服務的分類方法,不良資產界定的標准為期限:貸款本息拖欠超過180天以上的為「逾期」,貸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為「呆滯」,貸款人走死逃亡或經國務院批準的為「呆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