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個男孩有上進心,而且只有一個房子還是貸款買的,這種有女孩喜歡嘛
會有女孩喜歡的。對於一個有上進心的人,雖然房子是貸款買的,但是只要你有上進心,不會嫌苦嫌累,賺錢是遲早的事。也會有那種願意陪你吃苦的人。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⑵ 男方貸款買房結婚後是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你也參與還房貸了(需要有證明),那(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
⑶ 相親男是貸款買房,他工資也不高,打工人。要不要試著接觸我們還不是男女朋友,還在開始了解。
其實我們現在都是喜歡刷抖音、火山快手小視頻,裡面個個都是年收入過百萬的,很容易誤導我們好像現在國人都那麼有錢了?各個有車有房有存款,年薪過百萬?
其實不然,據最新統計機構顯示,我國月收入10000到20000之間的有784萬人,月收入20000以上的只有70萬人,也就是說月收入一萬以上的人數為854萬人。
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一年低於2.4萬元的,屬於低收入群體;而月收入在2000元-5000元的屬於中等收入群體,算下來你一年的收入要在2.4萬元-6萬元之間。月收入超過5000元,就屬於高收入群體了。
而我國1000塊錢月薪占人口達到6億人,佔全國接近一半人口。
所以他就算是付首付,貸款買的房,也算是上進的人群了,能供得起房的人,也不算差了,你可能無法想像,還有多少人連房子都供不起,跟別說買得起房了。
你可能會說:「那人總得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對吧?找對象肯定是條件越好越給力啊!」
如果單單是說條件,你看不上的話,還是建議換個、再看看。哈哈哈
⑷ 相親男是貸款買房的,可以接受嗎我們剛剛開始了解對方,還不是男女朋友。
有什麼關系啊,一開始就想著別人全部准備好,也是不太現實的,畢竟現在房子那麼貴沒有多少,人可以全款買房的。
⑸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的,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種情況屬男方婚前財產,若離婚,女方可分到還貨的一部分錢,現在的婚姻法,就是這種情況。
⑹ 男生沒有穩定工作準備貸款房子可靠嗎
可靠。男生沒有穩定工作也是可以貸款房子的。男生沒有工作貸款買房,銀行會讓男生提供工作收入證明,證明男生的還款能力,只要有還款能力就可以貸款買房。所以說男生即使沒有穩定工作準備貸款房子也是可靠的。
⑺ 婚前男生貸款買房,婚後一起還貸,婚後加名與不加名的區別
如果婚前貸款買房的話,必須要還清貸款才可以加名字的。還款期間是不允許加名字的。可以在買房的時候,就寫兩個人的名字。或者結婚的時候直接都還上,就可以加名字了!
⑻ 男生婚前買房貸款婚後一起還,財產怎麼分
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另: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⑼ 女生問男生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還是全款買的的說明什麼這個女人可以娶回家嗎
女生是怕婚後還貸款,她希望是全款買的房,這女生比較物質和自私,
⑽ 男生有一套房子,還著貸款,有一輛車,條件怎麼樣
經濟條件不錯,但是,還得綜合看待該人的知識水平、性格、為人處事等條件,否則,光有房有車是遠遠不夠的。
男生有車有房,條件算好嗎?我覺得這應該算是可以結婚的對象吧,首先車是什麼樣的車?房子是多大平的?他本人的工作單位效益怎麼樣?這都在考量的范圍之內呢,他父母的職務是什麼?如果他父母都是特別好的單位,退休的,那說明他的孩子也不會差到哪去,好的,家庭養出的孩子也是非常優秀的,所以吧,如果要找一個好的對象,一定要看看他的父母,看看他們的關系是否融洽,各方面都要考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