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唯一一套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還不上會怎麼辦
銀行可以提請法院拍賣房子。
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以該房屋清償債務。 《擔保法》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拓展知識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㈡ 唯一住房抵押貸款還不上房子會被拍賣嗎
如果你的唯一住房抵押貸款還不上的情況下房子也會被拍賣。因為這點就說明,如果你貸款還不上的情況。是可以拿房子抵債的。
㈢ 我住房只有一套,已做抵押貸款,已到期暫時還不起,法院能不能拍賣我的房子
明確的說是可以的,即使是你的唯一住房,只要法院能做好後續的租房安置處理都是可以處理。
㈣ 銀行用房產做抵押貸款如果錢還不上,房產怎麼處理
房產權歸銀行,銀行可以申請拍賣抵貸款,也可銀行自己使用。
㈤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了,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會被執行嗎
據了解,會被執行。欠銀行的貸款還不上,而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如果住房在使用銀行貸款時被抵押,將會被執行。
㈥ 房子抵押貸款無力償還怎麼辦
房子抵押貸款無力償還的辦法:1、向銀行申請展期。如果還不上款只是一時的,那麼是可以向銀行申請展期的,如果情況屬實,銀行不會那麼苛刻。你可以通過協商與銀行簽訂補充協議,調整每月還款額或者延長還貸期限。
2、向親朋好友借錢。如果確實錢比較緊張,可以向親朋好友求助,不管能不能借到,總是要先嘗試,但是要打好借條,等經濟寬裕了,及時還錢。
3、實在不得已,那隻能任抵押物被拍賣。這種做法是不得已而為之,我們自然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拍賣掉,可能對於很多人來說只有這一套房產,是不想失去的,但是如果沒有其他辦法,那麼只能這樣。貸款機構拍賣抵押物後,所得價款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所剩的款項將會退還給你。
民法典中房屋抵押還不上怎麼處理房產
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不得直接佔有抵押物:
或許很多人認為既然債務人無力還款,那房屋就應該歸債權人所有的訴訟請求合情合理,但事實上,這是違法無效的。
我國擔保法明確規定,在訂立抵押擔保合同時,債權人與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約定:如果債務人還款期限屆滿時無力償還債務,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
在抵押擔保合同中,所有類似條款都會因違法而無效,又因為此類條款屬於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主要條款無效的,整個合同無效,所以此類抵押擔保合同無效。
因此,實質上當債務人不還錢或無力還錢時,債權人是不得直接佔有抵押物的。
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追償:
在債務人不還款或無力還款,抵押擔保合同又無效的情況下,不代表債權人沒有其它辦法追回借款。常見的追款方式如下:
1、債權人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債務人,通過法律措施追款。出借雙方的借款合同,不會因為抵押合同無效而受到影響的,債權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要求還本付息,且勝訴後,還可以拿著已生效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法院強制拍賣、變賣債務人的財產來受償。
2、抵押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存在過錯的,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盡管擔抵押擔保合同無效,但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證明擔保人存在過錯的。也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清償責任,至多可以要求擔保人清償債務人現有欠款的二分之一;協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訴擔保人追償。
(6)唯一一套房子抵押貸款還不上擴展閱讀:
無力償還抵押貸款,多久會收回房子?
抵押房子的貸款還不上,銀行不會立馬收回房子,但會進行財產保全,在財產保全期間不得進行出租,收回房子要經過三個階段。
1、貸款到期,無法償還貸款,銀行會起訴你,要求還款。
2、如果你仍然沒有還款,法院會判決你限期還款。
3、如果你在規定時間內仍沒還款,銀行會要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對所抵押的房子進行拍賣。
房子抵押貸款還不上,被拍賣後,自己還有錢拿嗎?
房子抵押給銀行後無法償還貸款,在房產拍賣後,清償所欠款後的余額是會還於產權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㈦ 唯一一套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還不上會怎麼辦
銀行可以提請法院拍賣房子。
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以該房屋清償債務。 《擔保法》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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