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夫妻雙方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貸款購買房屋的,但如果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㈡ 被法院失信人員的妻子是否能夠貸款買房
夫妻的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購買房屋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㈢ 老婆被限高影響買房貸款嗎
法律分析:老婆被限高,會影響當事人買房貸款。限高是指限高令,最高法院擬出台一項司法解釋,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將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嚴厲措施。限制高消費是一種間接執行的措施,間接執行措施就是限制被執行人的人身自由等讓其感到痛苦,達到主動履行的目的。另外如果夫妻雙方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貸款購買房屋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㈣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夫妻的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購買房屋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根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4)限制高消費配偶可以貸款擴展閱讀: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關單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仍允許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㈤ 被限制高消費多久以後不能貸款
既然已經限制高消費了,那就說明肯定是涉及貸款逾期等金融類逾期被起訴了,已經被列為失信黑名單了,已經不能貸款了。
㈥ 丈夫限高消費會影響配偶貸款嗎
會的,因為你們是夫妻,要想貸款是要夫妻同時到場簽字的。
㈦ 老公被法院限制高消費,我能以我的名義買房買車嗎
被限制高消費其實就是進了失信人黑名單!如果是這樣,妻子可以全款買房買車,但貸款肯定會受到影響。另一個影響就是如果買房買車被發現,可能會因為老公欠債被執行走,這個需要注意,除非已經離婚
㈧ 限制高消費配偶可以買房嗎
法律分析:不能。夫妻一方信用不良另一方貸款買房會受影響的,購房貸款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有一方信用不良的,銀行會根據夫妻雙方的個人徵信情況及收入能力最終確定是否同意貸款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㈨ 配偶是黑名單另一方可以貸款嗎
配偶是黑名單另一方不可以貸款;夫妻一方的徵信記錄不良,會影響配偶申請貸款、買房等。
法律分析
信用卡黑名單指的是長時間逾期,屢次催款不還,非法套現等被相關銀行列入拒絕信貸的用戶。黑名單數據在央行個人徵信系統里保留五年,破產等特別嚴重和明顯惡意的負面信息保留十年。超過保留期限,負面記錄就將在個人信用報告中被刪除。黑名單數據在央行個人徵信系統里保留五年,破產等特別嚴重和明顯惡意的負面信息保留十年。超過保留期限,負面記錄就將在個人信用報告中被刪除。要想消除,只有等待五年時間,過了五年的追溯期,銀行會自動取消黑名單,但是請注意,如果當初你的行為過於惡劣,銀行可以要求繼續追溯一次,提供相關證明,如說多次上門不還,惡意詐騙等證明,也就是說還得延續五年,甚至是永久追溯。限制高消費,法律術語,即限制有關人員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主要是針對那些有清償能力卻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按照被執行人主體性質的不同,可以將被限制高消費的對象分為三類:一是自然人,二是單位,三是單位的「有關人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