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說下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有什麼使用規則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使用規則:
中國銀行經辦行應監督借款人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約定,中國銀行經辦行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加收利息。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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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怎麼能貸款需要3萬。。。
能的啊! 人汽車貸款的對象: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具有合法身份證件,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件。
申請個人汽車貸款必備的條件:貸款的個人要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或易於變現的資產,足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自有資金足以支付建設銀行規定的購車首付款;貸款人必須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貸款人願意接受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個人汽車貸款期限及利率:根據客戶資信情況和所購車輛的用途,個人汽車貸款期限長短不同。其中,所購車輛用於出租營運、汽車租賃、交通運輸經營的,最長期限為5年,用於貨運的最長為3年。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並允許按照人民銀行規定實行上浮或下浮。
㈢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放款規定包括哪些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發放:
在《抵/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後,中國銀行經辦行應根據《借款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和借款人簽署授權劃款通知書,將貸款直接劃至指定經銷商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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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何貸款買車,貸款買車需要什麼手續及流程,詳細些
最少要首付車款的30%。
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貸款買車就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就是借金融機構的錢來買車,但是金融機構要求買車人必須付一定比例的首付並提供還款能力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須要滿足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買車的要求才可以。
申請條件
申請汽車消費貸款除了必須在銀行所認可的特約經銷商處購買限定范圍內的汽車外,申請汽車消費貸款的購車
貸款買車者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如果申請人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則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償還銀行貸款的能力;
(2)在申請貸款期間有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存入銀行的會計部門;
(3)向銀行提供被認可的擔保;
(4)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其他必要條件。
貸款中所指的特約經銷商是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推薦的基礎上,由銀行各級分行根據經銷商的資金實力、市場佔有率和信譽度進行初選,然後報到總行,經總行確認後,與各分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合作協議書》的汽車經銷商。
所需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貸款買車首付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申請流程
1、客戶申請。客戶向銀行提出申請,書面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資料;
2、簽訂合同。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
貸款買車
視情況辦理相關公證、抵押登記手續等;
3、發放貸款。經銀行審批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所有手續後,銀行按合同約定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汽車經銷商的賬戶;
4、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1、信用卡貸款買車最省錢
貸款買車客戶選擇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是比銀行車貸、汽車金融公司等方式更為省錢的。通常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擔保、無利息,只收取手續費。
同時,信用卡分期付款買車,在購買新車投保和續保時,也沒有強制性要求,一般只需要購買主要險種和盜搶險即可。
但是,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銀行對申請人的要求會較高,一般要求本市戶口,並且收入穩定,無不良信用記錄,有房產,銀行優質客戶為佳。
2、貸款買車首付多少
汽車消費也步入到了超前消費的行列,貸款買車已經成了很多年輕人買車的方式,那麼去汽車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銀行規定的貸款買車首付是多少呢。對車企來說,汽車金融不僅能拉動銷售,而且汽車金融公司也因此受益良多,越來越多的汽車店願意給消費者提供貸款買車服務,那麼貸款買車首付多少?據了解,汽車貸款政策:貸款買車最低首付20%、貸款期限1-5年。
㈤ 汽車貸款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防範汽車貸款風險,促進汽車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含二手車)的貸款,包括個人汽車貸款、經銷商汽車貸款和機構汽車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及獲准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自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商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到規定報廢年限一年之前進行所有權變更並依法辦理過戶手續的汽車。
第五條汽車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規定執行,計、結息辦法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確定。
第六條 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5年,其中,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3年,經銷商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七條 借貸雙方應當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二章 個人汽車貸款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個人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的貸款。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十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汽車貸款,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本付息方式等貸款條件:
(一) 貸款人對借款人的資信評級情況;
(二) 貸款擔保情況;
(三) 所購汽車的性能及用途;
(四) 汽車行業發展和汽車市場供求情況。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當建立借款人信貸檔案。借款人信貸檔案應載明以下內容:
(一)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證明及有效聯系方式;
(二)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資信狀況證明;
(三) 所購汽車的購車協議、汽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價格與購車用途;
(四) 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擔保情況;
(五) 貸款催收記錄;
(六) 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它資料。
第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商用車貸款,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內容外,應在借款人信貸檔案中增加商用車運營資格證年檢情況、商用車折舊、保險情況等內容。
第三章 經銷商汽車貸款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汽車經銷商發放的用於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的貸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申請經銷商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年檢證明;
(二)具有汽車生產商出具的代理銷售汽車證明;
(三)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
(四)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合法資產;
(五)經銷商、經銷商高級管理人員及經銷商代為受理貸款申請的客戶無重大違約行為或信用不良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為每個經銷商借款人建立獨立的信貸檔案,並及時更新。經銷商信貸檔案應載明以下內容:
(一)經銷商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營業地址;
(二)各類營業證照復印件;
(三)經銷商購買保險、商業信用及財務狀況;
(四)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號);
(五)所購汽車及零部件的型號、價格及用途;
(六)貸款擔保狀況;
(七)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它資料。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對經銷商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貸款的貸款金額應以經銷商一段期間的平均存貨為依據,具體期間應視經銷商存貨周轉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通過定期清點經銷商汽車和(或)零配件存貨、分析經銷商財務報表等方式,定期對經銷商進行信用審查,並視審查結果調整經銷商資信級別和清點存貨的頻率。
第四章 機構汽車貸款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機構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對除經銷商以外的法人、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機構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的貸款。
第十九條 借款人申請機構汽車貸款,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借款人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定文件;
(二)具有合法、穩定的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合法資產;
(三)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四)無重大違約行為或信用不良記錄;
(五)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參照本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為每個機構借款人建立獨立的信貸檔案,加強信貸風險跟蹤監測。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對從事汽車租賃業務的機構發放機構商用車貸款,應監測借款人對殘值的估算方式,防範殘值估計過高給貸款人帶來的風險。
第五章 風險管理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自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80%;發放商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70%;發放二手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50%。
前款所稱汽車價格,對新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對二手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貸款人評估價格的較低者。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資信評級系統,審慎確定借款人的資信級別。對個人借款人,應根據其職業、收入狀況、還款能力、信用記錄等因素確定資信級別;對經銷商及機構借款人,應根據其信貸檔案所反映的情況、高級管理人員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信用記錄等因素確定資信級別。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發放汽車貸款,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購汽車抵押或其它有效擔保。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直接或委託指定經銷商受理汽車貸款申請,完善審貸分離制度,加強貸前審查和貸後跟蹤催收工作。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建立二手車市場信息資料庫和二手車殘值估算體系。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根據貸款金額、貸款地區分布、借款人財務狀況、汽車品牌、抵押擔保等因素建立汽車貸款分類監控系統,對不同類別的汽車貸款風險進行定期檢查、評估。根據檢查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各類汽車貸款的風險級別。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制定預警標准;超過預警標准後應採取重新評價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不良貸款分類處理制度和審慎的貸款損失准備制度,計提相應的風險准備。
第三十條 貸款人發放抵押貸款,應審慎評估抵押物價值,充分考慮抵押物減值風險,設定抵押率上限。
第三十一條 貸款人應將汽車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並建立與其他貸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貸款人在從事汽車貸款業務時有違反本辦法規定之行為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對該貸款人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處罰。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從事汽車貸款業務的貸款人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對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推土機、挖掘機、攪拌機、泵機等工程車輛的貸款,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頒布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㈥ 汽車消費貸款流程有哪些
一、個人汽車貸款的對象:
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具有合法身份證件,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件。
二、個人汽車貸款必備的條件
貸款的個人要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或易於變現的資產,足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人自有資金足以支付建設銀行規定的購車首付款;
貸款人必須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
貸款人願意接受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三、個人汽車貸款期限及利率
根據客戶資信情況和所購車輛的用途,個人汽車貸款期限可不同。其中,所購車輛用於出租營運、汽車租賃、交通運輸等經營用途的,最長期限為五年,用於貨運的最長為三年。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並允許按照人民銀行規定實行上浮或下浮。
四、個人汽車貸款金額
按銀行的個人信用評定辦法達到A級以上的客戶,可以用所購車輛作抵押申請汽車貸款,貸款額度最高為所購車輛銷售款項的80%。
借款人以銀行認可的國債、金融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銀行出具的個人存單進行質押的,貸款額度最高為質押憑證價值的90%。
借款人以房屋、其他地上定著物或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的,貸款額度最高為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
保險公司提供分期還款保證保險的,貸款額最高為汽車銷售款項的80%;購買再交易車輛的貸款額度最高為其評估價值的70%。
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方式(銀行、保險公司除外)的,按照銀行的個人信用評定辦法為借款人(或保證人)設定貸款額度,且貸款額度最高為汽車銷售款項的80%;購買再交易車輛的,貸款額度最高為其評估價值的70%。
五、辦理汽車消費貸款的程序 ,客戶可以選擇兩者模式:
模式一:在銀行的特約經銷商處選定擬購汽車,與經銷商簽訂購車合同或協議,然後通過經銷商提出貸款申請。
模式二:客戶直接向銀行的網點提出貸款申請,在落實了擔保手續後客戶可以選擇經銷商選購自己滿意的車輛。
六、申請貸款必須的資料有:
貸款申請書;有效身份證件;職業和收入證明以及家庭基本情況;擔保所需的證明或文件;通過經銷商申請貸款時還需提供購車合同或協議;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條件。
借款人以所購車輛作抵押的,其保險單、購車發票等憑證在貸款期間由銀行保管。在合同期內,銀行有權對借款人的收入狀況、抵押物狀況進行監督,對保證人的信譽和代償能力進行監督,借款人和保證人應提供協助。
㈦ 汽車貸款的具體流程
汽車的貸款流程為,先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然後提交證明與當事人貸款用途、還款能力的有關材料,再由貸款機構進行審核,最後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就可以申領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㈧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發《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試點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規范汽車消費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汽車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第三條汽車消費貸款的貸款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商業銀行,借款人為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的中國公民及企業、事業法人單位。汽車消費貸款的借貸雙方應簽訂書面貸款合同。第四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辦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第一章總則第五條申請汽車消費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個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能夠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質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保證人;
4.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限額的首期付款;
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
1.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2.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存有不低於規定數額的首期購車款;
3.有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4.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汽車消費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含5年,下同)。第七條汽車消費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第八條借款人的借款額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以質押方式申請貸款的,或銀行、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首期付款額不得少於購車款的20%,借款額最高不得超過購車款的80%。
(二)以所購車輛或其他不動產抵押申請貸款的,首期付款額不得少於購車款的30%,借款額最高不得超過購車款的70%。
(三)以第三方保證方式申請貸款的(銀行、保險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額不少於購車款的40%,借款額最高不得超過購車款的60%。第二章貸款條件第九條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當向貸款人提供以下資料:
(一)個人
1.貸款申請書;
2.有效身份證件;
3.職業和收入證明以及家庭基本狀況;
4.購車協議或合同;
5.擔保所需的證明或文件;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
1.貸款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執照,法人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
3.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
4.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及上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
5.與貸款人指定的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抵押物還須提交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估價、保險文件,質物還須提供權力證明文件,保證人同意保證的文件;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借款人應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完全責任。第三章貸款期限、利率和限額第十條貸款人在收到貸款申請後,應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狀況、償還能力以及資料的真實性進行調查,並最遲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借款人給予答復。第十一條對於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貸款人須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內容包括貸款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便宜期罰息、抵押物或質物的處理方式和其他有關事項。第十二條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應按《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對於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應說明理由。第四章貸款程序第十三條貸款支用方式必須保證購車專用,並須經銀行轉帳處理。借款人不得提取現金或挪作他用。第十四條在貸款有效期內,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和收入狀況以及抵押物保管狀況進行監督。第十五條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可以採取抵押、質押或以第三方保證等形式進行擔保。擔保當事人必須簽定擔保合同。第十六條以抵押形式申請汽車消費貸款的,貸款人在獲得貸款前,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42條的規定辦理抵押物登記。
借款人以所購汽車作為抵押物的,應以該車的價值全額抵押。第十七條借款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所購車輛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於貸款期限。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提供其他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