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貸款調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個人貸款調查主要包括:
1.借款人基本情況;
2.借款人收入情況;
3.借款用途;
4.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5.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2. 個人消費貸款的基本特點及作用有哪些
消費貸款的用途並不指所有的消費都可以申請貸款,最常見的購置房產,雖然也是一種消費行為,但是並不能申請消費貸款。消費貸款用途大致有以下三種。
第一,購買大額耐用品或者奢侈品。例如購買汽車、家電、珠寶或者黃金等等。這一類產品都可以長期保值或者使用,通常可以申請消費貸款。
第二,留學或者旅遊。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朋友選擇留學或者國外旅遊。這些情況都是可以申請個人消費貸款的。
第三,經營需要。目前不少微小企業想要申請企業貸款,但是又無法達到貸款機構的要求。那麼可以選擇申請個人消費貸款,這也是可以的。
(2)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的調查分析擴展閱讀:
申辦流程: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質押、抵押、保證人擔保的證明文件到貸款經辦網點填寫申請表。銀行對借款人擔保,信用等情況進行調查後,在15日內答復借款人。
2、借款人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相應的擔保合同。
3、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內,在可用額度范圍內,可以隨時支用,支用時填寫貸款支用單支用貸款。銀行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4、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滿前,應償清額度項下貸款全部本息,並在償清貸款本息後20日內到銀行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注銷手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自行終止。
3.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的用途包括哪些方面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限定具體消費用途的人民幣貸款。其用途包括房屋裝修、購買車位、購買各類大額耐用消費品、旅遊、出國留學、子女婚嫁、醫療保健、購買大額人壽保險等個人生活消費。
4.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貨幣貸款。耐用消費品或其他費用支出,是指用於購買那些具有較高價值和普及趨勢的生活消費品,以及用於教育、醫療、旅遊等生活消費方面的較高價值費用的支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個人消費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逐年增長,並逐步成為銀行主要的業務和效益來源之一。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我國最早的個人消費信貸始於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觀念等因素的制約,發展極為緩慢。1997年我國消費信貸總額為172億元,僅佔全部貸款余額的0.23%。為應對當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經濟的不利影響,政府制定和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為了啟動民間消費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消費信貸的力度。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兩項重要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關於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1999年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正式要求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面向廣大城市居民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自1997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有了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國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為3.94萬億元,是1997年的229倍。隨著我國銀行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迅速發展,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2009年一季度末數據顯示,我國居民住房消費信貸余額為3.49萬億元,占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總額的近90%,仍然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形式。前幾年,住房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各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而放鬆了發放住房貸款的條件,導致不良貸款率有所增長。從國外經驗來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後10年左右中逐步顯現,這使得住房貸款潛在風險不可低估。我國現在的個人房貸余額中,超過80%是2000年以後發放的,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個人房貸風險將有增無減。
個人消費信貸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經營范圍廣泛、貸款的期限較長、資信調查困難,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帶來了風險隱患。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成因
消費信貸風險是指銀行消費信貸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性。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極大的不確定因素,風險隱含其中。對於消費貸款業務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即因個人消費者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協議行事而對銀行信貸資產收益造成的風險。
1、制度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有關規范消費信貸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消費信貸期限長,客戶分散,不確定因素多,銀行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欺詐。此外,關於抵押物的處理、拍賣等問題,銀行在處置個人抵押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場保障。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變現成本較大,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由於缺少法律規范,個人消費信貸在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隨意性很大,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商業銀行難以通過有效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消費信貸資產,增大了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信用觀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雖然已經建立個人徵信系統並投入使用,但系統內許多個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對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競爭使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從而使得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信息的不對稱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將貸款惡意挪用,用於經營或投機活動,經營失敗導致貸款償還出現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還僅限於金融部門,信用信息也僅限於金融信息,很難實現其他非金融信息的匯總。
2、銀行方面
(1)銀行消費貸款設計欠缺
有的消費貸款種類自身存在較大的先天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從一開始就存在。如2000年興起一時的「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明令禁止了這種「零首付」,但無指定用途的所謂綜合消費貸款在貸款設計上也存在問題。這種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甚至不受限額,這一設計明顯不是或並非主要是為了借款人消費使用的,更不是為普通消費者著想,它是迎合少數優勢消費群體擴大生產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
(2)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主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仍舊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視信用風險,對各部門、各職員的考核只注重業績而忽視風險和損失,造成損失後也沒有強有力的責任機制予以制約。一方面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致使潛在風險進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貸人員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欠缺。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後管理不力的鬆懈行為,重貸輕管,重放輕收,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放鬆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些都是導致銀行貸款風險顯著增加的原因。
從客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通常,由於客戶分散,銀行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書面信用材料進行篩查,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簡單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由此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現階段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對落後,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跟不上,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財務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蹤、監控機制和經驗。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3、消費者個人方面
消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的存在。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家庭財產登記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水平。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有可能為獲取更多的消費信貸而誇大自己的償還能力,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另外,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後,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逃避債務,即為道德風險。以助學貸款為例,由於大學生畢業後,社會就業壓力大,人才的流動十分頻繁,原就讀學校找不到人,造成貸款無法歸還,道德風險因素較大。
三、商業銀行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應該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規,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義務和相關權利,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規體系,一是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對與個人信貸有關的問題進行明確規范,充實我國《擔保法》中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條款;二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對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2、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個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將有利於降低消費信貸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進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環節,是商業銀行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起點。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會范圍的個人徵信體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我國個人徵信系統使用尚處於初級階段,仍需不斷完善。應做到及時更新個人金融信息,做到電子化、集中化、及時化;同時,要加快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國徵信系統信息,實現信息聯網共享,滿足銀行放貸審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准,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範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風險評分系統,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首先對消費信貸的授信對象進行信用評分;然後再根據消費信貸對象的信用記錄、消費信貸的擔保方式、消費信貸項目等方面的情況對消費信貸授信對象的信用評分進行調整,得出該筆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評分,確定其風險等級;對個人的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進行預測,為最後的決策作依據。
3、完善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必須嚴肅信貸紀律,責任明確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主要側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負債比率、個人保險等。抵押擔保並非萬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風險,要明辨借款人的實際收入水平。貸中,進一步明確各操作崗位的關鍵所在,規范操作,做到任務、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貸後,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密切關注客戶的還款動態,當有拖延現象時,及時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對於具有還款能力而故意不還者,從信函通知到口頭通知、加收逾期貸款罰息,直至處理抵押物甚至訴諸法律。對於多次惡意拖欠貸款者,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貸款。對於貸款到期潛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應提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查尋。
5. 我的論文選題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現狀及對策,現在要寫文獻綜述,2000字數,幫我分析下,具體應該怎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以其巨大的市場潛力和較高的預期收益成為商業銀行重
要的盈利增長點,
它的快速發展,
大大地刺激了消費、
擴大了內需、
拉動了國民
經濟的持續且快速的增長。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起步比較晚,
又隨著金融市
場競爭的加劇以及個人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
它在飛速發展同時很多潛在的
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
如何正確地解決這些問題對於我國該業務的發展起著至關
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市場體系還不健全的情況下,這些問題亟待解決。
關鍵詞:
個人消費信貸
風險
商業銀行
社會信用體系
法制
消費信貸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一項新興業務,它是指藉助商業銀行的信貸支
持,
以消費者的信用及未來的購買力為放款基礎,
按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規定,
對
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與個人消費相關費用的貸款。
它是
一種由金融機構向消費者提供資金,
用以滿足消費需求的一種信貸方式。
波及全
球的金融危機剛過,
我國的經濟進入了一個內需不足,
消費疲軟的時期,
為了我
國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的發展,
我們必須進一步刺激國內消費信貸使其發揮平衡整
體國民經濟的杠桿作用。而這重中之重就是個人徵信體系的完備。
近年來,
我國金融業發展較快,
各級銀行機構遍布全國,
人們的觀念也從以
原始積累的方式進行的消費傳統逐步被以負債消費的信貸消費理念所取代,
因此
我國消費信貸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業務種類逐步得到擴展,
從個人住房到汽
車、
助學等多個領域。
但是我國目前還是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消費信貸體系,
與
發達國家個人消費貸款占信貸總額的
20
﹪
-30
﹪相比的差距還是非常大的。
我國
消費信貸發展的滯後,
增強了居民流動性的約束,
制約了消費者「負債消費」
行
為的產生。進入
2011
年,我國通貨膨脹壓力更是越來越大,同時對於住宅限購
導致的房地產經濟發展前景不明朗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商業銀行有可行的對策
來扭轉個人信貸業務的不利局面。
而這個重擔就落到了專家學者的身上,
他們紛紛對此進行了研究和分析,
並
想出應對個人信貸業務風險的可行性對策。
首先,從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起因分析
,
李潔認為有三點比較關鍵:
(1)
第一,在貸款前期,部分信貸調查人對借款
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未盡調查核實的職責,
對借款人的有效身份和還款來源落實不
清,
缺乏對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的調查,
導致許多騙貸、假按揭的情況發生。
第
二,
在貸款發放環節,
部分貸款審查、
審批人員對信貸調查人轉來的審批表和其
他相關資料審查不細致,
把關不嚴,
甚至違規發放大額個人消費綜合貸款,
業務
審查、
審批形同虛設,
致使大量假個人貸款屢屢順利通過。
第三,
是在貸款後的
管理上,
部分信貸人員未按規定對開發商和按揭項目進展情況、
汽車經銷商經營
情況,
以及借款人情況進行跟蹤調查,
未切實履行貸款後的管理職責。
當個人消
費信貸形成不良貸款後,
個別商業銀行甚至以貸收貸,
通過發放假個人綜合消費
貸款、借新還舊、放貸收息、放貸墊款等多種手段掩蓋事實真相。
李立剛認為制約消費信貸開展因素中有消費觀念的制約。
長期以來,
受短缺
經濟的影響,
中國絕大部分消費者依舊是受傳統消費觀念的束縛,
不願背上負債
的包袱,
更不要談會自覺去進行超前消費使用消費信貸了。
在我國廣大農村,
貸
款消費被百姓認為是可恥的事情
如果消費信貸意識未有明顯轉變的話,消費信
貸特別是在農村地區將是無源之水
無本之木。如果消費觀念不更新,傳統消費
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觀念不破除,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將會步履維艱。
張岩則從消費信貸信貸發展的地區不平衡進行研究,
認為目前貸款投放區域
集中在市場經濟環境較好的地區,
特別是大城市。
而且消費領域比較片面,
各業
務品種上的發展也極為不平衡。
個人住房貸款余額所佔比重較大,
近年個人住房
貸款占總消費貸款余額的比重均在
7
﹪以上,其他部分業務逐步萎縮。不僅僅只
是局限在這些方面,
在葉曉菲看來還有一點比較關鍵,
就是信貸的抵押物變現渠
道窄、
成本高,
信貸的監管力度小。
貸款抵押物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化解資產風險
的重要手段。
由於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
交易秩序尚不規范,
交易法規也不完善,
各種手續十分繁瑣,
交易費用偏高,
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
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而且不少金融機構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
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
盲目放貸,
直接導致風險積聚,
不利於個人消費
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
個人信貸的風險成因不外乎就是這兩個方面,
外部原因和內部原
因。
外部原因主要就是當前我國的社會環境,
以及國際環境的影響,
導致我國個
人信貸業務的發展沒有一個穩定的環境,國民對負債消費還存在觀念上的束縛。
而內部原因則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不科學,
在貸款的審核發放等環
節漏洞百出,以致人們對其不信任,故而也就難以得到長足的發展。
其次,
從解決途徑分析。
總結了一下,
眾學者從以下幾方面提出了防範的對
策。
胡坤、
葉曉菲等認為關鍵是要推進消費信貸立法進程,
健全法制環境。
由於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起步較晚、發展較快,導致了政府相關部門立法滯後,
應該推進消費信貸的立法進程,
建立、
健全包括:
債權讓與制度、
個人破產制度、
格式合同的監管制度等法律制度,
讓我們在處理消費信貸市場存在的問題時有法
可依。尤其是要明確在個人消費信貸活動中消費主體的職
責義務和相關權利保
障。
宣德飛、李金秋等認為急需構建和完備社會信用體系。
(2)
包括個人徵信體
系和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
抑制由信貸主體間信息不對稱現
在的發生,
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並且,
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主要體現在個人
信用評價制度、
機構、
評價指標三個方面,
應加快這幾個方面的建設。
完善個人
信用徵集系統,
對個人所有相關的信用信息進行匯總,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消除
銀行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於評價個人信用指標體
系,
並設立專門的中介機構來評價個人信用,
並對中介機構的評價行為進行監督。
(3)
寧靜認為要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建立一套科學的個人消費信貸
管理系統是必不可少的。
杜絕違規操作,
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銀行的競爭力。
針
對我國消費信貸業務申辦手續繁雜的問題
商業銀行應該為消費者提供一站式金
融服務,與客戶一對一交易,即所有的手續和證明文件、
協議等均由銀行與客
戶簽署,無須申請人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相關部門辦理
而是轉由銀行與相關
證件手續辦理單位協調形成部門與部門的溝通,
而不是客戶和部門溝通,
造成資
源的浪費。
這個管理體系應包括貸款的發放、
跟蹤、
監控等過程。
同時也要兼顧
個人消費現代風險的預警機制。
從而強化貸款前、
貸款中、
貸款後的風險預警能
力,
最終實現平衡制約機制,
達到防範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作用。
對此,
我認為
可以成立專門的個人消費貸款審查審批中心,
對個人信貸業務進行流程再造,
提
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實行集約化經營。
並且實行分類管理,
進行分類授權,
針對各分支機構管理水平與風險控制能力,
實行不同的授權管理和程序運作,
並
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實行精細化管理。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和購買力。這個對策也被很多學者提出。
政府應該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增強其購買力,
並通過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管
理部門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以激發其即期消費能力和承載消費信貸的能力,
改
變傳統的消費觀念,
進而促進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
居民收入水平和購買力的提
高是推動消費信貸發展的根本動力,只有刺激居民消費慾望和提升信貸還款能
力,逐步確立科學、適度的消費觀念,才能促進個人消費信貸健康有序的發展。
還有學者認為要完善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是貸款第一還款來源出現風險時的
必要保證,
也是制約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個有力武器。
在我國消費信貸法出台前,
商業銀行一方面要認真研究分析現有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
圈定法律爭議少、
執
行容易的標的作為抵押物
。
產權不清
、
變現較難以及現有法律上存在爭議的抵
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選定的擔保抵押物必須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業
銀行應合理界定保證人范圍。
對借款人自身條件較好,
收入穩定,
可實行保證擔
保方式的貸款。
保證人應該選擇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戶,
且至少自身綜合條件不低
於借款人。
通過仔細查閱近年來的期刊論文,學者們對此問題各抒己見,很清晰明朗
地將風險及對策呈現出來,
有的還用模型進行分析,
總的來說研究已經十分充分
了。但是,在這之中我還是發現了一些細微的不足,那就是在對待「人」的方面
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很少,
大部分都是就管理、
制度、
法律上的問題進行了深入闡
述,
我覺得這些還是不能根本解決當前的問題。
當然,
大家之所以都在制度上找
問題也是理所應當的,
因為我國的很多法律制度都還不完善,
尤其是社會信用體
系,
是關鍵所在。
研究和制定個人信用評估辦法,
統一評估標准,
建立科學有效
的個人信用體系,
是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前提保證。
法律上的問題也可以反映出
當前的現實。
但是我們必須要以人為本,
綜合法治,
這樣才能為信貸業務的發展
提供一個適合發展的平台。所以我覺得我們現在應該把思考的關鍵點放在「人」
上,
如何能夠更加全面更加准確地反映每個國民的信用狀況,
怎樣才能既人性又
科學地掌握這些信息,
建立起完備的個人信用體系。
對前面的學者沒有深入思考
的部分,我想通過自己的思考能拿出一點有用的想法。
參考文獻
[1]
劉佳
.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研究
[J] .
科技向導
(
金融天地
)
,
2010
(
6
)
.
[2]
胡坤
.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與防範對策
[J].
貴州農村金融
(
經營與
管理
).2011 (2) .
[3]
李立剛
.
個人消費信貸與信用體系建設初探
[J].
科技向導
(
金融天
地
).2011
(
2
)
.
[4]
李潔
.
關於個人消費信貸的幾點思考
[J].
山西財經
.2009
(
2
)
.
[5]
蔣萍
.
宏觀調控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防範
[J].
財政金融
. 2011
(
4
)
.
[6]
張岩
.
金融危機背景下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對策
[J].
商業視角
.2009
(
5
)
.
[7]
宣德飛
.
淺談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
[J].
現代經濟信息
.2011
(
3
)
.
[8]
劉瀟
.
淺析我
國個人消
費信貸發展
難點與對策
研究
[J].
山
東紡織經
濟
.2010(3).
[9]
楊延芳、王大海
.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及解決對策
[J].
名
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營科技
.2009
(
3
)
.
[10]
丁
一
.
商業
銀行
個
人消
費信
貸面
臨的
風
險及
防範
對策
[J].
中
國
商
界
.2010
(
10
)
.
[11]
於志武
.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防範對策
6. 個人貸款信用分析的內容有什麼
貸款人的信用分析包括信用風險評估和財務分析這兩方面。
信用分析是商業銀行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進行的系統調查和研究。目的是防止銀行在發放貸款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保證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和及時歸還。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信用風險評估。即通過對借款人的品質、經營才能、貸款用途、貸款數額、還貸資金來源、還貸時間、抵押品質量等進行的系統分析,決定貸或不貸、貸多少及貸款的條件,並據以控制整個銀行的貸款規模及其結構。
2、財務分析。即通過對借款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 (或現金流量表) 及其他附表的分析,准確掌握借款企業的流動性比率 (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應收款項周轉率、存貸周轉率)、杠率(包括負債資本比率、利息費用收益率、固定費用收益率、固定資產凈值與資本凈值比率、紅利支付比率等)、盈利能力比率(包括銷售增長率、資產收益比率、股東收益率等),並據以編制預測其財務報表,預測其可能出現的財務狀況和經營風險,具體評估其信用風險大小,進而確定貸款的數量和償還時間。
拓展資料
1、財務分析內容
1) 分析未來的還款來源或抵押品,界定資產的所有權和確定資產的價值、穩定性和流動性,通過個人納稅申報表上的信息確定客戶的收入。
2)分析負債和費用,確定財務報表內容的准確性和完整性,明確客戶的還款方式。
3)綜合分析:運用財務報表所獲得的信息綜合評價客戶的流動資金狀況。
2、信用衍生產品的定價是信用風險管理研究領域的難點問題。學術界和實務界主要有三類定價信用衍生產品的方法:基於保險理論的定價,基於復制技術的定價和基於隨機模型的定價。在基於保險理論的定價方法中,保險公司承擔了投保人的信用風險,因而必須得到一定的保險費作為補償。這種定價方法是一種基於保險公司歷史違約資料庫的統計方法,應用范圍很窄,只能對存在歷史違約數據的信用衍生產品提供保險。而基於復制技術的定價需要逐一確定投資組合中所有頭寸的價值,對於結構復雜的信用衍生產品來說,這種技術很難實現。基於隨機模型的定價是主流方向,其中強度模型和混合模型的應用十分廣泛。
7. 如何做貸款調查
貸前調查是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程序和環節,是貸款發放的基石,直接關繫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個別信貸人員由於只查看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資料,而造成貸前調查失實。在貸前調查中,除了按一般的調查方式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調查外,還要摸清申請人的真實背景。貸前調查工作如果不扎實,一是可能增加信貸資產風險,二是可能喪失與每個優良客戶建立信貸關系的機會。貸前調查主要分為個人貸款與企事業貸款兩種。個人貸款相比企業貸款而言,它的貸前調查較為直觀,著重查看客戶以前的信用記錄,其次可以看一下客戶的學歷、經歷、經營管理能力、業績、社會關系、愛好、生活習慣、品行、年齡、健康狀況等等,最後再查看一下第二還款來源情況。企事業單位貸款的貸前調查較為復雜,我們要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一、借款人資格。審查企業是否具備貸款條件,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確定借款人是否是經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看其法人代表的社會關系、愛好、生活習慣、品行、年齡、健康狀況等,再了解企業的職工人數及構成人員情況,特別是管理人員、科技人員的專業技能、經驗。例如,一個企業的注冊資本金再高,如果沒有與之相適應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管理文化理念等,該企業生產的產品也不會有多大的競爭力,因此獲利能力不可能太強,從而會給銀行資金帶來相當大的風險。最後是查看企業的其他負債、融資與對外擔保情況,要按照銀行制定的《借款人對外保證及保證人管理辦法》去執行,超過該標准數的企業就不具備借款資格。
二、數據分析與採集。查看企業歷史記錄,與銀行有無信貸關系、其他資金往來關系、有無不良記錄、擔保情況、其他個人負債情況等等。首先要把企業當作一個對立面來查看企業與銀行的歷史記錄。通過第一步分析得出初步結論,實地查看經營項目的可行性、營利能力、法人代表綜合能力、其他管理人員情況、財務人員情況,了解企業的用電近期內是否有大幅度的增減變化,並分析原因,因為用電量基本上能從側面反映企業的生產情況。其中,查看企業的上年度財務報表要有財政部門簽章、上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三、調查借款原因。借款單位申請貸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計劃,這是貸前調查的主要內容。要分析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是否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無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借款申請人從事的經營活動是否合規合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
四、分析與總結。經過以上步驟的分析與總結,再進一步分析企業的相關情況,具體要分清企業的產品類別,不同類型的企業要區別對待,從而決定其借款期限。例如,有的企業生產周期性較短,有的企業生產周期性較長。
最後,總結出貸與不貸的結論,把符合條件的客戶變成自己的優良客戶,成為銀行利潤的新增長點,把信貸資產的風險降到最低。綜合以上幾個步驟,撰寫貸前詳細的調查報告。
貸前調查是貸款發放的第一道關口,貸前調查的質量優劣直接關繫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在貸款營銷過程中,個別信貸人員因拘泥於借款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的資料,而造成貸前調查失實。在貸前調查中,除了按一般的調查方式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調查外,筆者建議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申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深入的核查和分析,以摸清申請人的真實背景。
1、對企業真實性的調查。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查企業的登記記錄、年檢記錄,了解企業的歷史由來、出資人、出資額,確認企業的真實身份。
2、法人代表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調查。有關法人代表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調查應以工商部門登記為准,不要一味聽從企業介紹的情況,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企業領導人學識水平的憑證應以原件為准,並可向教育行政部門了解其學歷的效力。對其個人品行的調查應面向申請人的員工和客戶,並要了解他們在相關企業任高級職員以來的情況。
3、申請人的信用道德、信用品行的調查。一方面要調查申請人的應付款帳簿、明細帳,了解申請人拖欠他人的明細帳項、拖欠時間長短;另一方面可向被拖欠企業電話或發函,調查申請人拖欠他人貨款的原因,從而摸清企業的一貫信用道德和償債能力。
4、生產經營管理能力調查。一要查看申請人近兩年各項指標增長率、增長幅度,尤其是市場佔有率的變化更能反映企業競爭力的變化。二要查看申請人近兩年應收帳款的數額、增減率、帳齡,防止企業虛增銷售額和利潤額,也可以向其上游企業了解拖欠申請人款項的原因,從而側面了解申請人的產品質量、競爭力和市場前景。三要通過財務費用、資金周轉率、銷售利潤率、單位產品毛利率、管理費用等指標來判斷申請人管理能力的變化。四要通過申請人交納電費、水費的變化情況來了解其生產量和開工率的變化情況,一般企業的生產量與能源消耗成正比,這樣可以避免只聽申請人的一面之辭。
5、盈利能力的調查。目前比較簡便的辦法是到稅務部門了解申請人所得稅的交納情況,這樣申請人的凈利潤額一目瞭然;如果申請人提供給銀行的會計報表與提供給稅務部門的報表不一致,則可與稅務部門、申請人一起分析原因,以便銀行能清楚地知道申請人真正的盈利能力。
6、負債真實性的調查。部分企業的銀行借款不放在相應的科目核算,以調整自己的資產負債率,還有的企業將應付票據如銀行承兌匯票,不進行帳務處理;也有企業對提供擔保的情況根本不作登記,給銀行貸前調查帶來許多假象。目前相對可行的辦法是查詢央行信貸登記系統。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在《貸款證》的基礎上開始建設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登記范圍主要包括辦理信貸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在國內注冊的其它經濟組織;登記內容包括目前商業銀行開辦的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擔保以及借款人的基本概況、其他經濟大事等。中國人民銀行從總行到省(區)到地(市)城市建立資料庫聯網,城市資料庫與各商業銀行連接,形成了人民銀行與各商業銀行間的信息採集和提供咨詢的網路體系。目前,全國聯網工作已即將完成。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網路查詢自己客戶已登記的全部信用情況,包括客戶在各地發生的借款、擔保、被起訴、欠息等情況。這樣就可以徹底弄清保證人的真實借款情況和已提供擔保的情況以及其或有負債情況。
通過以上這些方面的調查,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從而為貸款決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