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啊,在上海
上海資深房產經紀人回答如下:
一:
你的公積金沒有還清,所以再買房的時候是不可以用的,需要還清後就可使用了。但你再買房子的時候,你老公的公積金賬戶可以使用的,這和家庭是沒有什麼必然的關系。家庭的概念是指買一套房子可用一個家庭里的2個人的公積金共同使用,從而使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
二:
上海這里的公積金貸款是賬戶里余額的40倍,沒有10倍的說法。現最高額度可貸到30萬,若單位給你繳納了補充公積金,則還可多貸10萬。
三:
你將你的公積金還清後,從11.1開始就可享受新政策的;你老公也是從11.1開始享受最高30萬的公積金政策。
Ⅱ 上海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1、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5%;
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二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70%。
2、貸款利率:二套普通商品房貸款利率上浮10%。
3、貸款限額:二套普通商品房個人貸款最高限額下調10%。
4、公積金限制:對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職工家庭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5、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違反承諾則作為失信行為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法律依據:《關於轉發〈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的通知》規定,借款人簽訂購房合同後申請住房貸款的,應當如實向貸款銀行申報本人和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經銀行初審後,借款人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住房查詢,並提交購房合同、申請書、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
Ⅲ 上海二套房貸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一)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1、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
2、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
法律依據:《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三、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Ⅳ 上海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公積金下二套房貸款條件需要滿足的條件:借款人信用良好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一套房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已經還清;一套房雖正在按揭中但使用的是商業貸款。 度小滿-有錢花(秒批)點擊在線測額 點擊在線測額 點擊在線測額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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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上海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14日發布公告稱,現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高於36.7平方米,方符合上海市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家庭的條件。3月8日,上海市統計局發布的《2017年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至2017年末,上海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36.7平方米。據此,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上海市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現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認定標准從此前的「不高於36.1平方米」調整為「不高於36.7平方米」。據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說,本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準的調整為年度例行調整,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變。自2010年以來,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委發布的《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Ⅵ 2016年上海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哪些不同
如您在中國銀行的上海市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一、2016年11月29日起執行以下政策(註:借款人購房合同網簽時間在2016年11月28日(含)之前的按原有政策執行。
):
1、首套住房的認定:借款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包括沒有以借款人或以配偶身份作為共同借款人方式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情形。包括以下情況:
(1)已婚借款人,婚前與父母共有房產的,借款人和配偶可以各有1套共有住房不計入名下住房;
(2)未婚借款人,與父母共有住房的,借款人可以有1套共有住房不計入名下住房;
(3)借款人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公積金貸款仍認定為首套住房。
2、第二套公積金改善型住房兩類情況:
(1)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無住房、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
(2)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僅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計算范圍僅限於借款人家庭)不高於35.5平方米,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
註:與公積金購房貸款合並申請的大裝修貸款次數不計入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使用次數。
3、符合以下情形的,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1)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借款人家庭;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借款人。
(3)共同借款申請人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名下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作為共同借款人。
二、2015年8月4日至2016年11月28日(含)執行以下政策:
(1)首套住房的認定:對於名下無商業、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已結清商業、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執行公積金首套房貸款政策。
註:套數認定依據,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與父母共有1套產權住房,或借款人與其配偶婚前各自與父母共有1套產權住房,可認定為查詢到得住房不屬於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房產。即借款人與父母婚前共有一套住房可不算套數,配偶與其父母婚前共有一套住房亦可不算套數,一個家庭極端情況可剔除兩套住房,與父母婚前共有的認定根據結婚證日期晚於產權證日期認定。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關系的,與其父母共有的產權房不超過1套,也可以認定為查詢到的住房不屬於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房產。(套數認定下同)
(2)公積金改善型二套認定:對於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家庭,且人均居住面積滿足低於35.1平米的要求,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可參照公積金首套房貸執行。
註:
(1)人均居住面積的認定方式,原則上以現有房產產權人的核心家庭為單位計算,即產權人、產權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如實際同住人較多,可提供房產產權地或借款人戶口所在地的所屬街道/居委開立的「同住人證明」進行佐證,方可准入。
(2)普通住房的標准根據上海市政府規定的普通住宅標准:
五層以上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於內環線以內的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230萬元/套(普通住房認定標准下同)。
(3)公積金二套貸款准入:對於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積滿足低於35.1平米的要求,本次所購房產為非普通住房的,則按照公積金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4)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不可進行公積金貸款受理。
(5)關於購買家庭申請組合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和貸款首付比例,以我行當前執行的相關規定為准。
三、請您在辦理時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如有疑問,請繼續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歡迎下載中國銀行手機銀行或關注「中國銀行微銀行」辦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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