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有還完貸款的房子法院可以執行嗎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法院可以執行,拍賣所得先用於還銀行貸款。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為被申請執行人的唯一房屋的,則法院可能不予執行。第一,對其他人享有擔保物權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以查封、扣押,也可以採取拍賣、變賣措施;第二,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必須首先清償擔保物權人的債權。因此,對處於按揭期間的房產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但銀行作為抵押權人,要優先於普通債權人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② 貸款的房子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嗎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法院可以執行,拍賣所得先用於還銀行貸款。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為被申請執行人的唯一房屋的,則法院可能不予執行。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還沒有按揭完的房屋,但對房屋拍賣款,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第五百零九條:申請參與分配,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參與分配和被執行人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事實、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參與分配申請應當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財產執行終結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條:參與分配執行中,執行所得價款扣除執行費用,並清償應當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對於普通債權,原則上按照其佔全部申請參與分配債權數額的比例受償。清償後的剩餘債務,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拓展資料】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③ 貸款房可以被執行嗎
法律分析:債務人貸款買的房子是在可執行范圍內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拍賣,在回款後銀行優先受償後,剩餘部分給債權人,再有剩餘給債務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第五百零九條 申請參與分配,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參與分配和被執行人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事實、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參與分配申請應當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財產執行終結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條 參與分配執行中,執行所得價款扣除執行費用,並清償應當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對於普通債權,原則上按照其佔全部申請參與分配債權數額的比例受償。清償後的剩餘債務,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④ 按揭貸款的房子法院可以執行嗎
法律分析:按揭房子有房貸,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關於金錢債務債權案件,若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法院可以執行房產,保障債權人利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⑤ 房子有貸款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房子有貸款法院能強制執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債務人貸款買的房子是在可執行范圍內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拍賣,在回款後銀行優先受償後,剩餘部分給債權人,再有剩餘給債務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⑥ 按揭的房子可以被法院執行嗎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的法律的規定,按揭的房子是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的。首先如果有財產拒不執行,涉及法律責任。拘留、罰款、拒執罪。其次還有按揭房產還未辦理接房手續或者還未裝修入住的話,則極大可能被查封、拍賣。但涉及房產這類不可分的財產,不太涉及超標的問題。畢竟拒不付款,是責任。再者不過若已入住,涉及唯一住房,不便拍賣的,也會被查封。強制執行是法院審理案件完結以後,應該支付一方不支付,被支付一方向法院申請的,如果是判定當事人應該支付對方債務,法院會強制執行當事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⑦ 如果房子有房貸,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房子有房貸,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
第二十條關於金錢債務債權案件,若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法院可以執行房產,保障債權人利益。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貸款的房子法院能執行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第二百五十條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⑧ 貸款買的房子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房子有房貸,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第一、有財產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責任。拘留、罰款、拒執罪。第二、按揭房產還未辦理接房手續或者還未裝修入住的話,則極大可能被查封、拍賣。但涉及房產這類不可分的財產,不太涉及超標的問題。畢竟拒不付款,是責任。第三、若已入住,涉及唯一住房,即便不拍賣。也會被查封。
⑨ 有貸款的房子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按揭房法院可以執行拍賣,但銀行有優先受償權。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⑩ 有銀行貸款的房子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房子有房貸,法院可以強制執行。銀行有優先受償房屋拍賣款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