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朋友买车用我名字做按揭
个人觉得朋友买车用你的名字做按揭的话,这个是非常不好的。因为用你的名字,那么肯定要用你的身份证号码呀,所以这个完全是你的个人信息的。如果他还不上款的话,那么这个有可能会找到你的,你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Ⅱ 用我的名字给别人贷款买车,有什么风险例如还贷,意外等。
风险就是最后自己需要还债
Ⅲ 朋友借我身份证贷款买车可以吗
法律分析:可以。 但是存在非常大的风险,简而言之,其实就是以你的名义在银行贷款,一旦对方还不上钱的话,银行直接找的人就是你,因为是以你的名义贷的款,银行就会要求你还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Ⅳ 别人以我名义按揭买车,现在他不还贷款,我该怎么办
说得轻巧,没有你的身份证,没有你签字,怎么可以贷到款?
他没有还款能力才找到你,因此,这个风险你是一开始就准备承受的。
电话不接,就去找他,把车卖了还是怎么办,不要等贷方起诉才着急!
Ⅳ 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车,他不还款我该怎么办
朋友以你的名义贷款买的车,你就是贷款人,具有还款的义务。你还款以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你朋友无法还款那么就相当于是你自己贷款买车了,处理的方式有很多,具体如下:
1、你可以与你朋友,还有出借人协商,变更贷款协议。这样车子就是你的了,后续的贷款由你偿还;
2、让对方把车强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车不是你开,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征信会受到影响;
3、最后期限还是还不上,银行会收回汽车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还剩下的贷款,如果拍卖所得不足贷款额,当事人要补足,如果多出贷款额,银行还会把多出的部分退给。当然,如果拒不执行,银行会去起诉,法院会判强制执行;
4、联系你的朋友,问一下他的态度,如果你朋友对你持消极态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诉他。
按揭买车是指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余部分由贷款人向购车者分期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Ⅵ 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车,他不还款我该怎么办
你先要还贷款,那钱总是要还的,而且银行只找你还,多出利息和产生银行不良贷款记录不合算。一定要搞清楚他为什么不还贷款,毕竟是一家人。如果这点钱对你没大的影响,那就认了。如果你承受不了这个损失,那就去找他,弄清原因。真有困难,你应该谅解他,你先还贷,让他重新打个欠条给你。如果是故意不还,那也就没什么情面可讲了,去把车开回来,必要时找法院。但法院考虑你们的亲属关系一般也是调解。
Ⅶ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车 现在不还款 还把车卖了没有过户 我可以要求银行拖车吗
首先,是你以你的名字贷款买车,那么是你名下的贷款你有还款的义务,
其次,现在把车卖掉了,没有过户的情况下,那么银行只能采取起诉的方式,而不能直接拖车,因为银行没有执法权。
Ⅷ 别人用我的名字贷款买车,现在无法偿还贷款,我可以把车拿回来吗
当然可以。货款你得还。不然银行会追你的责任。
Ⅸ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车,不还车贷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公示原理,在法律关系上,这辆车是属于您的,您是它的所有者,享有所有权及其他附带性权利,但同时也负担相应的义务(如还款义务、违章处理义务等)根据一般购车流程,车登记在谁的名下,车的贷款义务就由谁承担,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您对车辆的贷款有偿还义务在法律层面上,如果车辆所有人无法偿还贷款,则银行有权对抵押物(也即该车辆)进行处置。如果处置结果能够还清欠款部分,则您与银行的借贷关系结束;若处置结果无法还清,则银行有可能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追讨。如果您能找到您的朋友,让他还款,再好不过了。或者您可以选择与他进行车辆过户,将车的所有权转移到他的名下。根据您的描述,只能做如上分析,如有其他细节补充,请告知,可能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个车在您与朋友的私下关系中是他的,但在法律层面上这辆车确实是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Ⅹ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车,现在无法偿还贷款,我自己还了五个月了,我找不到他人,也找不到车,该怎么办
其实只要你没有现场签字,贷款你就不用还的,你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不还,也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尤其当不是你本人亲自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打官司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但是如果合同上有你的亲笔签名,你没有别人用你身份证贷款的证据的话,即使打官司也没有胜算。老老实实还贷款吧,算是给自己人生上了一课。